【大紀元9月29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9月29日報導)房委會將於十月一日在轄下所有商場及街市推行經改善後的扣分制,被扣滿分的租戶會被終止租約。
扣分制推行初期設有兩個星期寬限期。經改善的扣分制會以現行的黃線計劃為基礎,同時納入與衛生有關的不當行為,務求保持公共屋的環境整潔生。
經改善扣分制涵蓋租戶、經營者和僱員所干犯的不當行為,商戶在兩年內累積扣滿16分,房屋署便會終止其租約。商戶的累計分數若達10分或以上,房屋署會發出警告。累積分數有效期為兩年,期滿的分數會予以取消。
當商戶被扣分數累積至16分,房屋署會向其發出遷出通知書。
以下為不當事項和相應所扣分數:
不當行為 分數
(a) 非法售賣熟食/經營食物製造工場 7
(b) 拒絕房屋署人員或代表房屋署的人員進入處所進行檢查或修理 7
(c) 隨意在公眾地方棄置營業廢物/廢棄物/垃圾 5
(d) 在出租處所內積存廢物/垃圾,產生難聞氣味,造成生滋擾 5
(e) 從房委會的供水點非法取水/取水作不當用途 5
(f) 阻塞公眾地方 3
(g) 隨意在檔頂存放雜物 3
(h) 令地面排水渠淤塞,且拒絕及時作出補救 3
(i) 專用隔油池內的油污外溢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