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9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林坪採訪報導) 外電報導說,經秘密調查顯示,販賣死刑犯人器官的現象,在中國依然十分盛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承認在中國可以利用死刑犯器官進行器官移植,但否認中國存在買賣死刑犯人體器官的現象。
英國廣播公司星期三報導說,英國廣播公司駐北京記者以父親生病需要肝移植為名,走訪了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該院的工作人員介紹說,尋找一個匹配的肝源,大約需要3星期時間,肝臟移植所需的全部費用約為5萬英鎊,肝源來自於死刑犯人。報導說,醫院工作人員表示,死刑犯人捐獻器官,是希望用自己的器官來「回饋社會」。由於10月1號國慶節之前是處決犯人的高峰期,所以最近一段時間醫院出現了捐獻器官過剩的情況。死刑犯人的器官多被出售給了需要器官移植的外國人。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星期四表示,中國嚴禁人體器官買賣,在中國,利用死刑犯屍體或者器官是十分慎重的,利用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第一,必須經被執行死刑的罪犯本人書面正式同意。第二,必須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省級高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三,利用單位必須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並具有醫學科學研究或者移植手術的資質。
對此,現在美國紐約的律師葉寧評論說,
「這種行為本身就是一種非常震撼人類良知的行為,而中國政府的發言人居然還厚著臉皮向國際社會滔滔不絕地解釋中國政府是如何在盜竊人體器官和販賣人體器官的問題上如何模範地執法!這真是世界上沒有基本恥辱的這樣一個標準。中國一方面也是國際反酷刑公約的締約國,就是這麼一個締約國,(將)國際條約完全置之不理,對它本國公民的基本人權視如糞土踩在腳下,已經半個多世紀了。」
美國勞改基金會副主任廖天琪女士認為,利用器官必須經死刑犯人書面同意的規定形同虛設,
「理論上囚犯在執行死刑之前,在被爭取意見的時候可以說不願意。但是事後誰可以去證實他的器官真的沒有被移植?我們得到的很多的文字的、網上的、從死囚犯人親屬的很多抱怨得知,他們從側面得知消息他們親人的器官被摘除了。」
廖天琪女士說,
「但是他們沒有辦法拿出證據來。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所有的屍體馬上就被拿去火化,家屬根本不能看到行刑之後的屍體,他們拿到手上的實際上是一個骨灰盒。那麼骨灰是不是真的就是這個死囚犯的骨灰都不知道。」
法新社的報導說,大赦國際的報告顯示,中國是世界上處決死刑犯人總數最多的國家,2005年被處死的中國死刑犯人總數至少有1,770人,而實際數字可能還要更高。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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