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4日訊】自從世界反恐以來,打得薩達姆入獄本拉登流竄,全球集權國家惶惶不可終日。從此,憤青不斷在網絡散佈仇恨,不時地對異見人士發出死亡威脅,甚至公然替恐怖主義張目叫屈,更加瘋狂地向自由世界叫囂戰爭恐怖襲擊。
為此,我曾經對這幫新時代的鄉巴佬小拳子們發出過嚴厲警告。我多次地鄭重地告誡過他們,這些言論早就超出了自由言論的範疇,已經觸犯了刑律,是任何社會都不能容忍的犯罪行為。
這一代新拳子,他們有些是學法律的,其中甚至有法學碩士以至博士,但是,以上言論表明,他們是十足的土包子法盲;這一代新拳子,他們有些是電腦技工,甚至是高級工程師,然而,他們似乎不懂得,任何社會的國家安全部門,對網絡犯罪行為,都有嚴密監視和跟蹤。
當然,專制社會和自由國家的法律有著本質的區別,但是,對於任何形式觸犯刑律的刑事犯罪行為,在全世界所有國家都屬嚴加打擊範疇。死亡威脅戰爭恫嚇,如同殺人放火搶劫強姦等罪行一樣,是任何社會都必須繩之以法的惡行,中國目前的法律也不例外,因為這不僅是普世共識,也是人道常識。
本日瀏覽網頁,看到解放日報報道的一則新聞,說的是上海網吧技術員李某自稱是拉登代表,欲炸上海東方明珠。結果被法院以傳播恐怖信息,判處拘役三個月。同樣道理,現在海外的憤青,不斷散佈反對民主自由的恐怖言論,特別是針對個人和反人類的,FBI 和CSSI都有記錄在案,一旦中國伊朗北韓等邪惡國家和自由世界交惡,這些海外憤青必將或被捕拘役,或被集中遣返,屆時可謂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現在,網上有些人對於社會道義和國家法律置若罔聞,他們不惜以身試法,甚至有些網吧的負責人士對此居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些編輯竟然對死亡威脅戰爭恫嚇等犯法行為包庇縱容,更有人變換筆名參與其中。
今年春上,本人曾和加美兩國的國家保安當局有過接觸,向他們直接反映了中國憤青在美加兩地的網絡恐怖主義言論。他們告訴我,鑒於去年在英倫等國發生的憤青及其二世恐怖活動,自由民主國家開始汲取教訓。他們說得很明白,為了保護一大片,集中力量打擊一小撮恐怖分子,有關安全部門業已開始搜集有關嫌疑分子的通訊言行證據,這些嫌犯已經在嚴密的掌握控制之中。
同樣道理,中國國安部門的網絡共特,對我們這些反動言論,當然也是瞭如指掌,他們自有一份黑名單在手。中國對於反黨反社會主義的言論嚴加鉗制,到了防人之口,如同防川的地步。對於不同政見人士的自由言論,從毛鄧到今天的江胡,歷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從當年的張志新遇羅克們到今天的張林黃祺高智晟們,判刑軟禁懲治處分,早就不是什麼罕見奇聞。
目前,中共緊步前蘇聯克格勃後塵,不惜耗費巨資,大量派遣間諜,據說在加拿大就達萬名。此外,著名的金盾工程就是所謂的網絡過濾系統,價值數十億元。然而,這一切就像暴君秦始皇的萬里長城,只不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既不能阻止國際一體化,更不能夠阻擋一代又一代皇朝的覆滅。
一切有識之士已經清醒地認識到,中共的暴政也將和歷代的封建統治一樣,絕對不會長久,正如1989年的蘇東大滑坡之後,被送上歷史審判台的,將是一個又一個極權王朝,將是昂納克薩達姆米諾索維奇之流,當然也包括形形色色的他們的狗腿子們。
(本來要用鷹/犬一詞,因為論壇屏蔽了這些歷史悠久的中國語言,故從俗稱狗腿子。有人自稱司令,其實司令不是官,充其量依然小小的傻瓜鷹/犬。您看,弱/智也禁用,只能用更俗氣的傻瓜。一笑。)@
公元2006年9月23日
附錄:
《男子網上稱自己是拉登在滬代表 欲炸上海東方明珠》
解放日報網9月23日消息
網吧技術員李某利用工作之便開起玩笑,在網頁上信口雌黃,發佈虛假恐怖信息,試圖吸引網民眼球,不料觸犯刑律受懲。昨天,奉賢區法院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李某拘役三個月。
李某在奉賢區南橋鎮一網吧內擔任技術員,專門負責電腦維護。7月3日,他在奉賢區南橋鎮自己工作的網吧上網時,為尋求刺激突發奇想,在「百度帖吧———上海吧」網頁上發表了聳人聽聞的恐怖信息,謊稱自己是本•拉登上海恐怖組織代表,即將炸毀東方明珠,奉勸遊客這幾天最好不要去外灘玩,否則會有生命危險。該虛假恐怖信息直至7月5日被公安機關發現並刪除。
法院認為,李某故意編造爆炸威脅的虛假恐怖信息,並在互聯網上發表、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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