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冤民抗爭司法腐敗8年 讀九評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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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九年前被撞成高位截癱的江蘇常州市民張建平,在事實清楚、實際責任人有能力賠償的前題下,始終得不到應有的賠償。歷經了八年凝聚著血淚的殊死抗爭,終於在讀過《九評共產黨》後醒悟:「邪惡、腐敗的中共一黨專制只能給中國人民帶來災難;並聲明與共產黨徹底劃清界線,還自己的清白。」

飛來橫禍 從此成殘疾人

張曾承包當地一家小型化工廠。97年7月6日在送貨途中,遭浙江的大卡車(浙E-03006)追尾,釀成事故。張從此變成了一級(法醫鑒定)殘疾人。交警最終認定肇事司機沈春軒應負全責。但關於賠償問題,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98年張只能將對方告上法院。

宜興人民法院主審該案的法官,曾通過張的代理人向張索要2,000元現金;張當時的經濟非常困難,未能滿足其要求。98年12月,宜興法院一審判決:被告沈建中應賠償張36萬餘元;肇事車輛法定車主是浙江湖州市妙西紡織廠,其開辦單位妙西鄉人民政府需承擔墊付責任。然而判決生效後法院並未執行。

99年5月張拖著病體到宜興法院申請執行。同年12月,張到妙西鄉政府見到副鄉長項群英,此人表示:這個判決不公正,我們現在就可先行墊付給你,可是法院判定沈建中賠償,那我們就無法向真正的責任人,也是有錢人沈建芳、沈春軒、閔麗泉等追償,同時鄉政府因招待宜興法院法官吃喝已花了1萬多元。

直到2001年12月,張等到的是法院一紙「中止執行的裁定書」,理由是「被執行人沈建中確無財產可供執行」。

張建平向記者表示:「我是家裏的獨子,上有年近80歲的父母,下有年幼的女兒,傷殘後離不開妻子的陪護;且化工廠倒閉了,除家父的退休金外,無其他生活來源。法院不負責任的裁定,把剛看到一線希望的全家人推向了災難的深淵。」

車禍前的張建平與妻子女兒。(張建平提供)

張在正義人士的幫助下,找到了足夠且關鍵的證據,證明宜興法院辦案法官枉法判案。證據顯示:肇事車輛實際承包人是沈建芳、沈春軒、閔麗泉等人;所有人和管理人是妙西鄉政府。

張的代理律師認為:本案的案由是人身損害賠償,在判決中依據的是《民法通則》119條和《道交法》31條,那麼應是妙西鄉政府承擔墊付責任而不應是清理清償責任,因為清理清償的案由是經營中產生債權債務糾紛,依據的是《公司法》和《破產法》。也即原審判決認定事實、認定法律關係和適用法律都是錯誤的。

拿到足以推翻原審判決的證據後,張先後向宜興法院、無錫中院申請再審。而兩級法院都不理會張提供的證據,就駁回再審請求。張不得不到市政府、人大、法院、檢察院、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等地上訪、申訴;在妻子和輪椅的陪伴下,病殘的身影辗转于宜昌、湖州、無錫、南京、北京。在北京期间只能住在租給上訪人的倉庫,也就是上訪村里。

2001年江蘇省高院對張的申訴再審立案後,並未進入審判監督程式,02年11 月僅以一紙通知書,宣佈駁回再審請求。03年5月央視二台報導了張的遭遇,促使省高院重新立案,但至今無任何有效法律文書顯示該案進入審判監督程式。

記者先後多次致電妙西鄉政府,對方聽到詢問張建平案即掛斷;再致電宜興法院院長裴全華。記者問:「張建平案證據顯示肇事車承包人是沈建芳等人,法院因何判定沈建中賠償?」裴答道:「你懂不懂法律?你是張建平什麼人? 你到法院來說,」就掛斷。記者分別致電宜興檢察院、無錫中院、無錫檢察院、江蘇省高院,電話接通後或被直接掛斷,或無人接聽。

認清中共本質 拋棄幻想

多年的維權奔走呼號,張家已債臺高築,一貧如洗;因多次上訪,張曾被公安人員威脅、恐嚇、監控。由於張多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張的母親和岳母曾代替兒子進京上訪申冤,遭當地公安毆打、非法拘禁和虐待。

八年來,張的家人承受著相當大的精神和經濟上雙重壓力,05年7、8月,張的雙親先後憂憤辭世。張建平感到家破人亡、生不如死,向政府書面申請困難補助。

12月底由省高院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就張的案子協調會商,達成一致:由宜興市政府協調有關方面給予張一次性補助26萬元,條件是張必須承諾「停訪息訴」;法院官員則口頭警告張建平:若不服再上訪,按勞教處理。沉冤八載,所有能走的法律途徑都走到了頭,事已至此,張建平不知道還能有所選擇嗎?

對本案的兩點質疑──也是關鍵因素:
1. 為什麼宜興法院判定沈建中為賠償人,卻無任何證據支持?
2. 為何證據支持的涉案賠償人最終分文不賠,而由本應居中裁決的法院代替其與原告私了?

張建平表示,判決中錯誤認定他全家人為農村戶口,導致賠償計算嚴重不足;其次,他當時委託代理人是宜興法院的退休法官,後來才得知這位法官在職時與院領導有矛盾。

「97年7月出事後,宜興法院法官吳順山和徐傲齊到保險公司執行車輛第三責任險,與保險公司、湖州市成郊法院串通出具拒賠通知書和支援拒賠判決書,目的是欺詐我,惡意侵佔本屬於我受害第三人的10萬元保險賠償金!雖然我有相關證據,但法院仍『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一次次把我全家推向絕境。」

張建平先後請了六位代理律師,開始接案子時,他們都認為肯定能贏。當發現法院在審理中將承包、雇傭、抵債、清算等四種不同的法律關係糾纏起來,一併審理,造成該案事實混淆、黑白顛倒,都質疑:「難道江蘇省三級法院和兩級檢察院的法官和領導不懂起碼的法律常識,還是另有隱情。」

律師們無奈下都放棄為張建平提供代理服務,他只有走上訪之路。前幾年每年的「兩會」時,妻子都推著他到天安門廣場喊冤。有一次,廣場的武警卡住他的脖子,他的妻子的胳膊被擰的兩個多月後才好。法院方面認為上訪使他們丟臉,曾恐嚇道:「再上訪就整死你。」

張建平認為,自己是整個司法系統腐敗和內部互相傾壓、排擠的犧牲品。但在讀了《九評共產黨》之後,清醒了要從此做個明明白白的中國人。

記者:「讀過《九評》最深刻的感受是什麼?」張:「《九評》是一本好書,我自己的親身經歷,就證明《九評》說的都是事實。」

記者:「下一步如何打算?」張:「要討回自己的公道有兩種可能:一是法院內部官員相互爭鬥、排斥異己,可能會重新審理本案,推翻原判,但這可能極其渺茫。另一種就是共產黨一黨專制滅亡了,這是真正的希望;要徹底結束災難,就得有人付出,像高智晟律師那樣。」(//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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