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2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9月22日報導)《西部商報》報導,黃河出現「撈屍人」,鄉民一年能掙10萬元人民幣。但撈屍人是否違法,各有各說法。
報道指,事件揭發源於8月初一個電話。王先生致電《西報》熱線稱,他一位同事不幸去世,後來接電話指在黃河什川小峽電站撈膠樽時,發現了一具屍體﹔王先生一行遂去「認領遺體」,卻見到了兩名撈屍人。他們竟開天價說,看一眼200元,打撈上來6000元。這讓王先生一行人愣住了。好說歹說,後來一番討價還價後,總共花了4200元將同事的遺體打撈了上來。王先生納悶說,這些人靠屍體詐錢。
《西報》記者遂前往現場作長達20天的調查。附近村民表示,「在小峽電站撈死人的那兩個人至少人均1年要掙10萬元!」。
其中一名撈屍人叫老魏(今年51歲)及老魏的同伴,同伴說,一年從黃河裏漂下來的人很多,但來他們這兒認領的不足3%。老魏詳述處理屍體的程序,「剛開始我們發現後,首先檢查屍體的衣服裏有沒有證件或聯繫的方式,如果有,我們會立即打電話通知其家屬;如果沒有聯繫方式,我們只好把屍體用繩子拴起來,然後用布片或編織袋遮好,等其家屬來認領;如果20多天了還沒有人來認領,那我們就放開沉底。」
他們每天清晨5時開始幹活,邊撈瓶子邊找屍體。在小峽水電站上游的攔截帶處,駕駛著「工作船」在河中游弋搜索,但在岸邊,就充斥著一股臭味,蒼蠅像轟炸機一樣成群盤旋。河中間的攔截帶附近堆滿了各種各樣的垃圾,小魏說,這些垃圾有5至6米寬,1米多厚,正因為如此,很多屍體在夜間漂流下來後,會藏進垃圾帶中。
之後他們會先將屍體放在岸一陰谷,平常曬不到陽光,屍體可以多放長些時間,但是現在的溫度高,每具屍體只能拴20天左右。那些屍體都以繩索著,放在水底,並綁著石頭上,記者仔細一看,有15具屍體。
對於會否污染環境,撈屍人說曾去過公安局和民政局,想辦個手續,正規幹這行,但他們說沒辦法辦。對於有否公安機關管理過,撈屍人說,「曾經有過一具屍體,在一個白色的編織袋裏,屍體手腳都被繩子捆住,口中塞著布,看到後我們馬上報了警,警察趕到後立刻將屍體帶走了,並向我們詢問了情況。至於其他的屍體,因為沒這麼特殊,所以我們也沒有向公安部門舉報過,每次打撈到屍體,我們都要翻開衣服,看有沒有相關的證件,如果有我們就會聯繫屍源。」
雖然公安、民政等部門都紛紛倒出了自己的苦衷,但皋蘭縣政府鹹大明縣長在得知此事後,周一表示,將立即召集相關部門和單位研究處理屍體方案。
皋蘭縣什川鎮派出所獲悉,他們於日前已對兩位撈屍人進行了警告批評,不許他們再私自打撈處理屍體。皋蘭縣公安局長表示,大量無名屍體的出現,無形增加了公安機關的工作量。對於每具屍體,警方都要前往勘查,如果屍體表面有明顯的傷痕,公安機關就會立案偵查。但是,查找和偵查這些疑似受害屍體的案情卻異常複雜。
對於該怎樣處理那些無名屍體,局長表示他們對此也費盡了心思,並多次向上級單位進行了彙報,但相關的處理辦法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出台。因此他們沒有法律依據,確實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那些屍體。
皋蘭縣工商局王副局長被問及撈屍體是否辦營業執照時表示,根據目前中國的有關法律,還沒有相關的條文規定撈屍也要營業執照。因此,工商局也不可能給他們辦經營範圍是撈屍體的營業執照。
皋蘭縣民政局負責人說,黃河漂下來的屍體,不論是什麼原因死的,都牽涉著一起命案,這個事情應該是公安部門管的。而就這麼多屍體長期浸泡在這片水域,甘肅政法學院教授馬紅平說,在一定程度上,很有可能污染黃河,但撈屍壯舉有人性化的味道。而甘肅金剛律師事務所的王春梅律師指,撈屍人的行為並不違法,但對於將沒有人來認領的漂屍再次放入河中的行為,有違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