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9日訊】前不久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張新寶指出,當前土地違法反彈現象比較嚴重,執法形勢相當嚴峻,目前發生的土地違法案件中,地方政府違法佔地問題突出,凡是性質嚴重的土地違法行為,幾乎都涉及地方政府或相關領導。同時,土地違法中,侵犯農民利益現象嚴重,低標準土地補償和拖欠征地補償費現象比較普遍。
曾幾何時,全國發出一片抑制「投資過熱」的呼聲。尤其是前些年大搞「開發區」圈地,低水平重複建設,濫上「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嚴重浪費了寶貴的土地資源,直接造成耕地面積減少糧食產量下降的後果。據報導,在中國城鎮化發展過程中曾經出現這樣一種現象:小城市修建的馬路超過百米寬;人口不足五萬的城鎮,修建的廣場卻可以站六萬人;越來越多過大、過豪華的行政中心、商務中心、會展中心在一些城市拔地而起。兩年前在建設部對此進行的清理整頓中,全國6,000多個開發區中,已有3,000多個被取消,復耕農田約300平方公里。
然而,令人痛心的是土地違法現象再一次死灰復燃了。並且還呈現以下三個特點:(1)量大面廣;(2)地方政府主導;(3)形式手段多樣化。尤其是「地方政府主導」和「形式手段多樣化」這兩點,更讓人不可思議,更讓人痛心疾首!
人們不僅要問,中央政府類似土地使用這樣事關國計民生的大政方針,地方政府為何置若罔聞、陽奉陰違?為何要千方百計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另一套?為什麼地方政府不僅沒有起碼的責任意識,而且還變著法子和中央政府「捉迷藏」、對著幹呢?難道中國只是中央政府的中國?
原教育部付部長張寶慶曾經說過一句意味深長的話:(現在的中國)政令往往出不了中南海。我想,這不僅反映在教育政策措施的落實上,而且已經成了全國一個普遍現象,已經成為一個值得人們「玩味」的政治問題。
表面上看,地方政府違法用地帶有發展地方經濟的色彩,地方政府往往用「發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務」來搪塞他們的不負責任的短視行為。而當進一步往深處分析時,我們就會發現,之所以中央政府「道高」地方政府「魔更高」,之所以地方政府會不顧中央政府治國安邦的良苦用心,其實質是利益結盟下的地方主義堡壘中,存在一群苟且偷安的地方官僚!只要眼前有利可圖,他們可以不惜鋌而走險,歪解中央政策,抵制中央政策,甚至截留中央政策;只要眼前有利可圖,他們可以不管什麼國家前途,可以不管什麼人民群眾利益;只要眼前有利可圖,他們就可以做出危害國家前途的事,他們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危害人民群眾的利益……
由此,我們不難解釋以下這些現象:有的地方通過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化整為零批地,把審批權下放給地市,使佔用基本農田必須報國務院審批成了一句空話;有的地方與開發商簽訂土地出讓協議後,再「量身定做」競爭條件,搞虛假掛牌出讓;有的地方「以租代征」,先由鄉鎮政府從農民手中把地租來,然後直接轉租給了企業……由此我們不難解釋,中國大地上掀起一股「開發新城區」和「開發工業園區」熱,各地政府紛紛「跑馬圈地」、「拔苗蓋樓」,有些地方耗費大量財力物力的「開發區」建設,不但勞民傷財一事無成,而且荒廢了大量土地,有的甚至使大面積耕地閒置達數年之久;曾幾何時,全國上下鋪天蓋地的大喊「城鎮化」建設,恨不能一夜間就使中國變成「工業化」國家,讓全國老百姓都進城。於是原本是我們賴以生存的農田「農轉非」變成了「樓堂館所」,變成了某些主要領導的「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
說一千道一萬,就是因為地方政府的這些官僚可以從違法違規中變相的搞腐敗,從而撈取不義之財;就是因為這些地方官僚的行政權力得不到有效控制,從而產生專制式的地方堡壘。任何一個得不到有效監控和約束的行政權力,都必然會產生虛妄和盲動,必然會產生專制和腐敗,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那麼我們依靠什麼來監督和約束這種行政權力(不僅僅是地方政府)呢?依靠什麼來整頓政令不暢的無序局面呢?我看除了依靠健全法制和政體改革,別無第三條路可走。
我們要從「法制建設」和「制度建設」中去尋找50多年來國家政令為什麼會頻繁出現反覆不暢的原因,我們不僅要用民主、科學的發展觀去反思浪費國家大量行政資源、人力資源和物質資源,甚至產生災難性後果的政績觀念,我們還要進一步思考這樣的問題,就是在承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責任意識差異的情況下?如何依靠法律和制度的完善來解決上層動機和下層效果「脫節」的問題。
也許今次國土資源部通過對土地違法典型案件的嚴肅查處,土地違法反彈現象可以得到某種程度的抑制。然而,歷史經驗告訴我們,依靠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方法,只能管得了一時,決不會產生長期效果!只要地方政府的官僚們有利可圖,只要真正意義上的民主法制制度還沒有形成,地方土地違法等現象依然會捲土重來的!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