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6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申訴專員公署14日發表《執行「半山區發展限制」》的調查報告,報告指地政總署在執行半山區發展限制時態度隨意和寬鬆。公署又批評地政總署隨意批准發展商提出的地契修訂,發展高密度住宅,令半山區人口不斷上升,加劇區內交通擠塞問題。申訴專員建議政府考慮是否需要補充、加強或取代,現行的「半山區發展限制」這項行政措施。
公署指出,政府在72年訂立半山區發展限制,以紓緩交通擠塞,當時政府會以延遲賣地或延遲批准修訂更高密度的地契,限制半山區的住宅單位落成,但實際上區內的住宅數目不斷增加,特別是在1985至1996年期間尤其顯著。
公署的調查發現,其中1個個案,原本只可以建一座高度不超過35呎的建築物,最終獲地政總署批准,修訂地契,撤銷高度限制,發展成2幢10層高的住宅大廈,並有3層高的停車場和其他設施,違反30多年前制定發展限制的立法原意,令半山區住宅急速發展,交通擠塞。
公署又批評負責協調的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失責,協調上缺乏領導力和主動性,沒有定期評估和監督執行發展限制的情況。公署認為,很多政府部門在改組後各自為政,協調不足,未有落實執行原有的規定。公署建議政府全面檢討是否需要執行有關限制,若有需要應給予有關部門指引。
政府表示,接納申訴專員發表的有關限制半山區發展調查報告及建議,但政府強烈不同意申訴專員指地政總署採取隨意或寬鬆態度來決定發展密度,又強調政府決策局及部門一向保持緊密合作,落實措施,紓緩區內交通擠塞,政府會就限制發展,進行全面檢討,並向公眾匯報檢討結果。
食環署逾時未能檢控
另外,申訴專員公署發現,食物環境衛生署未能在法定時限內檢控違規個案。根據法例,違反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的個案,食環署要在6個月內提出檢控,但公署發現,過去3年有超過10宗個案因為過了時限而未能提出或成功檢控,公署認為,食環署處理個案的程序及方式不妥善,及是否有監察制度保障在適當時作出檢控,因此需要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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