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宗教自由報告:台灣是宗教自由國家

【大紀元9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坤原華盛頓十五日專電)美國國務院今天公佈二○○六年全球宗教自由報告,台灣獲得的評語是:「在過去一年間,尊重宗教自由的情況沒有改變,官方政策仍然是促進宗教自由」。

美國國會於一九九八年通過決議案,要求國務院每年向國會提交全球宗教自由報告。從一九九九年第一次提交報告以來,台灣一直被列為宗教自由國家。

今年的報告指出,美國在台協會為執行促進人權的整體政策,隨時與台灣當局討論宗教自由問題。台灣的憲法提供宗教自由,而政府當局通常都遵守這項規定。台灣各不同宗教團體之間也通常維持友好關係,有利於促進宗教自由。

報告引述台灣內政部的統計指出,台灣人民百分之三十五認為自己是佛教徒,百分之三十三是道教,百分之三點五是一貫道,百分之二點六是基督教,百分之一點三是天主教,百分之一是彌勒大道,百分之零點二是遜尼回教。

報告說,台灣約有半數民眾定期參加某種有組織的宗教活動,百分之八十一加入某種有組織的宗教。百分之十八認為自己是無神論者。

報告特別指出,在中國大陸受到迫害的法輪功,在台灣不被認為是一種宗教,而是一種精神運動。報告引述法輪功說,台灣法輪功學員人數增加得很快,現在大約已有五十萬人,而且還在持續增加中。

報告並說,台灣的宗教已超越政治和地理限制。海峽兩岸的宗教團體經常有互動交流。台灣的佛教和道教信徒常組團到大陸廟宇朝聖。每年農曆三月媽祖生日,也有很多大陸信徒被邀請來台灣參加慶祝活動。不過因為台灣限制大陸人士訪台,因此去大陸的比較多,前往台灣的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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