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十五日電)法務部長施茂林今天晚間表示,防制電話詐騙是目前拼治安的重點工作,將加強查緝買賣人頭帳戶情形。另外,銀行法也擬增訂條文規定,販賣個人存款帳戶,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遏止詐騙集團犯行。
施茂林表示,上午參加行政院治安會議,行政院長蘇貞昌要求強化防制電話詐騙作為,將加強查緝買賣人頭帳戶情形,且為加重買賣人頭帳戶刑責,銀行法中擬增訂條文規定,意圖為自身或他人牟利而販賣個人存款帳戶,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若自首或供出犯罪集團,則可減輕刑責。
他指出,電話詐騙是民眾感受甚深的治安問題,希望透過兩岸合作、從重量刑等方法,有效遏止詐騙集團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