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3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中共當局日前頒佈新的法規,規定外國通訊社在中國發佈的新聞資訊都要經官方新華社批准;同時,所有國內媒體都要通過官方新華社審批,才可以使用外國通訊社的材料。此項法規剛剛出台即招致國際社會廣泛批評。「保護記者委員會」說,中共此舉是一個「退步」;「無國界記者」組織說,中共這一做法可能對外國通訊社的工作帶來「嚴重的影響」。
歐洲委員會官員認為,中共當局的這一行動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所作出的承諾背道而馳;「中國人權」公佈的一份聲明說,這些規管措施是試圖用專制手段控制新聞和資訊的傳播,以及控制中國人獲得無限制新聞和資訊的渠道。
人權活動人士則批評中共此舉,是對中國社會的傷害,對2008年北京舉行的奧運會的報導可能造成威脅。
美歐表關注
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加勒格斯表示,美國政府曾經向中共強調新聞自由是中國憲法以及國際認同的基本權利。
在芬蘭首都赫爾辛基出席亞歐首腦會議的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在一次新聞發佈會上說,歐盟方面認為對於新聞自由的任何限制,以及政府增加對新聞自由的干預都是一項倒退。
現任歐盟輪值主席國芬蘭外交部長埃爾基.圖奧米奧亞也表示,歐盟會密切關注中共新法規的執行情況。埃爾基.圖奧米奧亞強調,無論如何,對於媒體自由而言,這是錯誤的方向。
斥違世貿承諾
歐洲委員會的一位官員說,中共當局的這一行動與參加世貿時所作出的有關保證金融資訊自由化的承諾背道而馳。
歐盟貿易專員曼德爾森說,他已經向中共方面寫信提及這一問題。在巴西聖保羅的一次新聞發佈會上,曼德爾森說:「我會繼續提出這一問題,因為這並不光是一項有關經濟自由的貿易問題,而且還是一項涉及資訊自由傳播以及言論自由的重要問題。」
歐盟方面還在日內瓦舉行的檢討中共執行世貿承諾的會議上提及了這一問題,並且將於下個月在北京舉行的歐中人權對話的例會上,提出這一問題。
台港齊嗆聲
台灣陸委會早前已發表聲明說,中共當局這些措施不僅違反了言論自由的原則,同時妨礙了人民了解真相的權力。
香港《南華早報》對此發表社論,標題是「控制新聞不是構建和諧之道」,認為中共此舉並不奇怪,但是影響卻很顯然,那就是讓政府可以控制,而且在必要的時候限制人民的所讀、所聞和所看。
社論說,在外界看來,這是一個非常惡劣的決定,將進一步損害政府的聲譽。
玷污奧運精神
中共在申辦2008年奧運成功時曾經承諾,將根據奧運會的要求,作為主辦國,必須無條件發放媒體簽證,允許媒體記者的自由採訪。
9月10日,中共當局宣佈,外國通訊社在中國發佈的新聞資訊要經官方新華社批准。
人權活動人士則批評中共此舉,是對中國社會的傷害,對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報導可能造成威脅。
中共官方新華通訊社隨後制定了《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資訊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辦法》規定,所有國內媒體都要通過新華社審批,才可以使用外國通訊社的材料。同時,這一《辦法》規定,外國通訊社「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發放包括破壞主權和危害社會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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