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2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天虹2006年9月11日華盛頓報導)中國環保官員日前透露,中國平均每兩三天就發生一起水污染事件,和當初石化企業建廠佈局沒有考慮到環境因素有關。有專家認為,中國老百姓對水污染的瞭解不足,同時政府及地方缺乏環保監督專業人員。
*松花江污染後又發生1百多起事故*
中國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9月10號在有關工作會議上表示,去年中國東北松花江水污染事故發生後,中國又發生過1百30多起和水有關的污染事故,達到平均每兩至三天一起。
去年11月13號,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公司雙苯廠發生爆炸事故,導致苯類污染物流入松花江,造成水質污染。
中國官方新華社報導,最新的一起化工廠水污染事件是今年9月8號湖南嶽陽新牆河上游一家硫酸廠和一家鉛鋅礦化工廠非法排污,造成當地飲用水源受到砒霜化合物污染,殃及8萬多居民。 據報導,目前肇事企業已被勒令停業,主要負責人被刑事拘留。
*潘岳:佈局不合理*
中國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表示,中國水污染事故頻發和相關產業企業佈局不合理有關。
以石油石化企業為例,中國有兩萬多家石化企業大部份設在水邊,其中長江流域有1萬家,黃河流域有4千家,還有兩千多家設在飲用水源的分佈區以及人口稠密地區。
法新社的報導說,中國存在嚴重的飲用水資源短缺,部份原因和農業污染、化工事件以及生活用水排放不當有關,而中國領導人最近提出要加大水處理方面的投資,治理整頓污染源。
*夏竹麗:環保知識教育不夠*
美國美利堅大學環保系主任夏竹麗教授表示,中國對普通老百姓在環保知識方面的教育不夠。夏竹麗說:“這個可能是教育問題,人家不知道哪些是污染物,真的不理解;還有一個問題是人家想賺錢,把賺錢放在第一位,就不考慮公共衛生因素,有一些很髒的東西直接放在河裡可能最容易,可是造成的傷害卻要維持很久。
“所以有一些原因是老百姓的,有一些是工廠的,有一些甚至是政府的,就是說你只有一些很好的法律,可是人家不知道有這個法律,也不知道如果違反的話會有甚麼結果。”
*嚴懲是否奏效?*
中國環保官員潘岳承認,中國有關方面在過去佈局和設廠時對環保因素和當地承載能力考慮不夠。他表示,在地方發展過於關注經濟效益的前提下環境事件高發期就不可避免地來臨了。潘岳說,中國目前正在制訂有關的規劃制度,對水流域內企業的設立做出合理的佈局和安排。
潘岳還表示,中國國家環保總局強調污染事故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證事故發生後要第一時間向上級報告,第一時間向公眾披露,同時第一時間派出工作組直接奔赴事故現場,幫助地方政府處理事故,並對事故責任人嚴懲不貸。
對此,美國美利堅大學環保系主任夏竹麗教授認為懲罰過於嚴格可能會造成反效果。夏竹麗說:“我不覺得中國應該更加嚴格的懲罰人家,因為這方面的懲罰已經是非常非常嚴格,甚至是太嚴格了,所以人家就不敢說,怕可能會被槍斃了,那就是太過份了,我覺得應該是有更多的工作人員,更多地培養一些人材,能夠去多瞭解情況,多監督這樣的事件。”
夏竹麗教授強調,中國平均每兩三天就會發生一起和水有關的污染事件,之所以不能有效地防患於未然,主要原因不是無法可依,而是有法難依,中國需要大批的環保專業人員以及嚴格執行監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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