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9月1日報導)天水圍天恒6歲男童墮樓死亡案,涉嫌疏忽照顧男童的六旬黑工保母承認控罪,被判囚8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出,該宗案件是一宗悲劇,死者父母亦有責任,由於死者母親留給保母的電話有錯,故她離開時未能聯絡到她,故輕判被告入獄8個月。
兩項控罪指持雙程證被告劉宇芳(65歲),4月18日於天水圍天恒智樓一單位內,虐待或忽略照顧6歲男童何焯禧,又於3月27日違反訪港逗留條件,受僱工作。
控方透露,被告有胞弟等親人居於香港,她從廣州來港後,受僱負責照顧男童,而她以前從未做過保母工作。被告的雙程證在案發翌日過期,故她在案發當日帶男童回家後不久,便離開前往胞弟的家收拾行李,留下男童一人在家。
被告案發前一天已告知男童母親,她需於翌日下午6時離開單位,但到翌日被告雖不斷打電話聯絡她,卻找她不到,結果被告留下字條後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