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焦點】查抄民間電台 新聞自由再爆警訊

凌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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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日訊】尚未正式成立的香港社會民主連線最近訪問台灣。8月30日下午﹐他們訪問台灣智庫﹐與台灣的一些民間團體接觸﹐交流開展社會運動的經驗﹐台灣這裡的出席者包括民間憲政﹑環保﹑工運﹑青年﹑女性﹑同志等團體﹐與來訪的社民連線對口。台灣的主人邀請我們夫婦參加座談﹐與老朋友見面不亦樂乎。

團長是名嘴黃毓民﹐副團長是立法會議員﹑社民連線召集人陳偉業﹐團員有區議員陶君行﹐前立法會議員﹑社民連線總幹事麥國風﹐還有區議員曾健成(也是前立法會議員)﹑陳昌﹑余智成﹐還有因為早年關心中國民運而被判刑10年﹐現在是支聯會常委的劉山青等。黃毓民作為團長與發言人﹐介紹組織性質﹐以及團員分得情況﹐身為名嘴﹐除了幽默﹐還要滴水不漏﹐特別是介紹組織性質與定位時的左右逢源。的確現在左右的概念都被搞亂了﹐要說清楚可不容易﹐搞不好越說越糊塗。特別要提出的是﹐團員中有兩位“馬克思主義者”﹐不過在中共眼中﹐則是“托派”也。

目前我對香港媒體情況極為關注。不幸就在前一天﹐也就是29日的晚上﹐曾健成擔任台長的香港民間電台被特區政府查抄﹐抓走三個人。特區政府也真會選擇時機﹐就是在台長曾健成與董事兼秘書長張尚明在台灣﹐而“骨幹成員”﹑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在歐洲之時。

而被中國扣押超過一年的新加坡“海峽時報”駐中國首席特派員程翔在日前被提審後﹐於31日被判刑五年。查封電台與程翔判刑﹐都是對香港新聞自由明顯的打壓。香港查抄與北京判決有如此默契乎﹖

在這同時﹐壹傳媒的“壹本便利”因為偷拍事件引發藝員的不滿和抗議。的確﹐狗仔隊的無法無天是對人權的傷害﹐但是在當局意圖立法以保護私隱時﹐如何不可侵犯新聞自由與保障媒體對政府的監督﹐是香港媒體人所應該關心的問題。因此香港記者協會反對在情緒強烈的時候制定。他們建議在法庭進行裁決後﹐才制定法例。而偷看固然不雅﹐甚至要受到譴責﹐然而八月初立法會不顧反對而通過進行合法偷聽的“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人們難道不怕侵犯隱私﹖

說到查抄﹐兩個月前台灣也發生借捏造的“刺馬案”而查抄地下電台的事件。地下電台就是香港所稱呼的民間電台。用“民間”比較好。地下電台是以前威權體制時的稱呼沿襲下來的。這實際上是因為當年官方壟斷了頻道﹐壓制民間的聲音﹐才出現這個情況。詭異的是﹐台灣被查抄的地下電台是被在野黨控制而被最高法院宣判違憲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指使下進行的﹐可見台灣法制的不彰。香港在中國統治下﹐法制越來越中國化﹐也就是人治化﹐發生踐踏新聞自由的事有何怪哉﹖這是香港市民所必須極力捍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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