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錯讀其密信才能證明吳弘達的理性嗎?

——評《吳弘達先生的理性毋庸質疑》

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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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9日訊】今年7月18日,吳弘達先生在中國觀察網站登出了兩篇文章, 《法輪功/蘇家屯事件之我見》和《我對於法輪功媒體報導蘇家屯集中營問題的認識及其經歷》,引起了一場不大不小的「風波」。他在這兩篇文章裡承認他早在3月22日就給美國一些國會議員寫了封「密信」,信中根據所謂的「現場調查結果」表達了吳弘達先生「對「蘇家屯集中營」的報導持懷疑態度。並且質疑消息編造者的意圖。」,他得出結論認為法輪功的有關報導是「扭曲的事實和編造的消息」。顯然,吳弘達先生這封否定「蘇家屯集中營」的密信才是這場風波的真正源頭,而他在「法輪功/蘇家屯事件之我見」則更進一步,完全否認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並且說「目前,法輪功的報導是一場政治性的宣傳運動。」

為此,我在大紀元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目是:吳弘達為甚麼要欺騙美國議員?——評「蘇家屯事件之我見」。說老實話,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心情也是沉重的,我當初不相信我過去所尊敬的吳弘達先生會寫這樣一篇密信,當我看到他的「法輪功/蘇家屯事件之我見」,我感到很驚訝,我寧願這一切沒有發生過,所以我在該文的前述中寫道:「幾年來,我本人寫過很多評論,多半是針對中共的謠言或中共的支持者對法輪功的污蔑,沒想到今天要給反共前輩吳弘達先生的文章寫評論,我真不知道怎麼說我的感受。」

我知道我的文章會受到一些人「反駁」,我只是希望他們的「反駁」,能像吳先生自己在那兩篇文章裡說的那樣「尊重事實,把真理放在首位」,我希望他們依據真正的事實來反駁我,能被真正的事實駁倒,其實正是接近真理的一種途徑。可是到今天,當我看到「吳弘達先生的理性毋庸質疑」這篇文章時,我真的大失所望。

楚一杵 的這篇文章提到我的《吳弘達為甚麼要欺騙美國議員?》,他真正有實質的評論只有兩點:第一:這個「老久」的「名氣」遠不如吳弘達,甚麼;「一位叫老久的新作者」,「不敢公開真實姓名的「老久」先生」;第二:《吳弘達為甚麼要欺騙美國議員?》「這個標題就夠嚇人的」,「其標題就具有煸動性」。

我就奇怪了,既然要「尊重事實,把真理放在首位」,我們要談的事實和道理,這和我老久是新作者還是老作者,和我老久的真實姓名有甚麼關係?和吳弘達先生享不享譽海內有甚麼關係?和力虹先生是「小有名氣」還是「大有名氣」有甚麼關係?難道吳弘達先生因為名氣大,就自然地「理性毋庸質疑」了?這種對個人英雄主義的盲目崇拜,不正是余傑先生在《以真話來維權》中所極力反對的嗎?張鶴慈先生也在有關文章中說:「希望,如果有分歧,能夠理性的,對事不對人的放在桌面上。」,這一點我是很贊同的。

其次,《吳弘達為甚麼要欺騙美國議員?》這個標題嚇不嚇人,關鍵要看文章的內容中間有沒有事實和道理支持這個結論,如果有充分的事實和道理證明了吳弘達先生確實有欺騙美國議員的行為或嫌疑,那麼這個標題就是恰如其分的。當年吳弘達先生提出中共利用死刑犯器官的問題時,別人開始不是也覺得「嚇人」嗎?但是吳弘達先生逐漸用事實和道理證明了這個問題,最後說明吳先生當年提出的「嚇人」問題是正確的。所以,我就學習了過去的吳先生,在那篇文章提供了充分的事實和道理證明了「那個有點嚇人的題目」:吳弘達先生在3月22日密信裡確實有欺騙美國議員的行為或嫌疑,而我所依據的事實恰恰是吳弘達先生自己提供的,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讀那篇文章。

要說到嚇人,不是我想嚇吳先生,而是那封我當初不敢相信的吳弘達密信實實在在的嚇到了我,不信大家看看:

在3月17日蘇家屯集中營剛剛被第二名證人提到於遼寧血栓醫院有關,吳弘達先生自己承認「3月27日,調查人員才暗訪蘇家屯的中醫血栓病醫療中心」,可是他在3月22日密信裡就敢說「據我們調查,所謂的「蘇家屯集中營」並不存在施行器官手術的技術性可能。」,吳弘達先生能「搞出」這樣的「高效率調查」,你說嚇不嚇人?

何況,對於證人指出的「供體器官手術」的「技術性可能性」,吳弘達先生過去的報告中多次指出,一輛開到刑場的救護車和幾個醫生就能滿足了。可是在這裡,「重事實講道理」的吳弘達先生卻能得出:一座大型的現代化醫院的「技術性可能性」反而不如一輛救護車的荒謬結論,你說嚇不嚇人?

明明直到3月29日,調查人員才去蘇家屯地區公開上最大的監獄,位於蘇家屯區白清寨鄉的康家山監獄。可是吳弘達在3月22日密信裡就敢說「據中國信息中心記者的現場調查,該區域不存在可拘禁千餘人的監獄或類似的拘留場所或設施。」,吳弘達先生當時敢說出這樣的「胡話」,你說嚇不嚇人?

即使是美國大使館和領事官員對蘇家屯血栓醫院進行了所謂「現場調查」,人家到了4月14日只說了「沒有發現證據」和「雖然這些具體的指證沒有得到證實,美國仍然關心中國對於法輪功習練者的鎮壓以及關於器官移植的報告。」。美國人很明白這樣一個基本常識:「沒有發現證據」只能說明「問題有待證實」,不能說明「這些具體的指證」是「故意編造」的。可是吳弘達先生在3月22日密信裡,在沒有甚麼具體的「現場調查」情況下,他就敢說法輪功的有關報導是「扭曲的事實和編造的消息」,你說嚇不嚇人?

所以說,真正「嚇人」的東西不是我的文章題目,是吳弘達先生在3月22日密信中對法輪功發出無根據的「扭曲事實和編造消息」指責,他說甚麼「同情和支持他們並不意味著我應該使自己屈從於這些扭曲的事實和編造的消息。」。奇怪的是,吳弘達先生可以無根無據的在密信裡說法輪功「扭曲事實和編造消息」,我老久有根有據的指出吳弘達的密信「欺騙和誤導美國國會議員」,為甚麼就不行呢?何況我所根據的事實來自於吳弘達自己。

特別好笑的是楚一杵 的這篇文章也提到了吳弘達先生的密信,而且幾乎同樣的話在其文章裡重複了兩次,我這裡引用如下:

「吳先生給美國議員的信,對摘取6000名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真實性只是輕描談寫地質疑,美國議員不是白癡,不是可以用一封信就能夠達到「欺騙」目地的。何況,他「欺騙」美國議員有老久先生的一文《吳弘達為甚麼要欺騙美國議員?》其標題就具有煸動性。撇開這些年來吳弘達先生所做的有益的工作不說,僅吳先生給美國國會議員的那封信不難看出,他只是要求別人都講真話,他的苦口婆心用心之良苦,何來的「欺騙」之言詞?凡是細細讀過吳先生這封信的人都不難看出,他希望海內外的專家、學者以及包括美國議員對「蘇家屯」現象多一些理性認識,少一些感性認識,要講真話。他對於報導蘇家屯6000名法輪功學員器管摘除的懷疑是出於一個研究中國摘取死囚器官的學者科學嚴謹的態度。就像有人研究發明了另一個相對論理論,難道說不允許愛因斯坦懷疑這個與自己研究成果不一樣的相對論理論的根據嗎?如果有人推翻了史蒂芬.霍金研究的天體黑洞學說,難道說霍金髮表質疑的權利都要被認為是欺騙嗎? 」

吳弘達先生的密信是他自己文章《法輪功/蘇家屯事件之我見》的附件,我把這封密信也全文附在本文之後,大家可以自己認真的鑒別,就像楚一杵先生要求的那樣「細細讀過吳先生這封信」。

大家「細細讀過吳先生這封信」後,就「都不難看出」:這封信里根本就沒有楚一杵先生所說的「凡是細細讀過吳先生這封信的人都不難看出」的任何東西。首先,吳弘達根本沒有在信中「苦口婆心用心之良苦」的「要求別人(海內外的專家、學者)」甚至「美國議員」“講真話」「對「蘇家屯」現象多一些理性認識,少一些感性認識」等等,根本沒有任何一句這樣的話,這不是一封給「美國議員」上「道德教育課」的信;其次,吳弘達在信中決不是「對摘取6000名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真實性只是輕描談寫地質疑」,相反在信中他對於法輪功的指證是「非常非常嚴重」的,他直接指責法輪功「扭曲事實和編造消息」,並且他提出了四條理由,每一條理由都冠以「據現場調查」“ 據我們調查」“ 據我們所知」“ 事實情況是」等等,說明這四條理由都有「充分的事實和調查依據」;看這情形,他似乎是想私下裡這個問題上把法輪功「一板子打死」,所以根本就沒有想在措詞上留一點餘地,哪怕他實際沒有甚麼調查依據,他也不想留甚麼餘地,所以他連「據我們初步調查」“據我們初步分析」這種措詞都捨不得用上一丁點。當他把話說得這麼「絕」的時候,當他把這事做得太「迫不及待」連自己人的調查結果都不願等的時候,他根本就不是甚麼「質疑」了,他的所作所為倒是有點像一個「痛下黑手」的市井無賴:既然要下黑手,那就越徹底越好。

我自己把吳弘達那兩篇文章翻來覆去地看,最後才弄懂楚一杵先生所謂「細細讀過吳先生這封信」後,就「都不難看出」的東西的來源,原來楚先生竟然把吳弘達的密信完完全全給徹底弄錯了:他把吳弘達那兩篇文章《法輪功/蘇家屯事件之我見》和《我對於法輪功媒體報導蘇家屯集中營問題的認識及其經歷》「誤認為」成了吳弘達給美國議員的密信!

楚先生所謂「僅吳先生給美國國會議員的那封信不難看出,他只是要求別人都講真話,他的苦口婆心用心之良苦,何來的「欺騙」之言詞?」根本就不來源於「吳先生給美國國會議員的那封信」,而是來自於吳弘達《我對於法輪功媒體報導蘇家屯集中營問題的認識及其經歷》其中短短的一句話「希望所有的人包括我自己在內,尊重事實,把真理放在首位。」,而這一句短短的「客套話」,竟然能夠讓楚先生把它塞進「吳先生給美國國會議員的那封信」裡,而且還詮釋出了一大套東西,真是夠楚先生「用心之良苦」的了,希望吳弘達先生能夠為此「感動一點」,看看別人是怎麼對待朋友的。

至於楚先生所謂「吳先生給美國議員的信,對摘取6000名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真實性只是輕描談寫地質疑」,那就更不是出自「吳先生給美國議員的信」了,它實際出自於吳弘達《法輪功/蘇家屯事件之我見》中大量的對蘇家屯事件證人證詞的「輕描談寫地質疑」,就是那句「像這樣的信息報導,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則不足以信」。對於這句話,我在《吳弘達為甚麼要欺騙美國議員?》一文中有詳細的分析,吳弘達對這些提不出甚麼具體的「質疑」,所以只好「輕描談寫」了。可是問題的關鍵是,雖然吳弘達只能對證人證詞「輕描談寫地質疑」,可是他據此得出的結論卻絕不是甚麼「輕描談寫」的,他直接說「法輪功的報導是一場政治性的宣傳運動」,他甚至比3月22日的密信更進了一步,基本上完全否認了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為了這個否認,他甚至連中共「活體摘取死刑犯器官」的罪惡都快要不顧了,這一點從他在該文結論的第四和第五點可以看得出來,我在《吳弘達為甚麼要欺騙美國議員?》一文中也有詳細的分析。

楚先生還提到了科學上的質疑問題,我也對正常的科學質疑非常贊同,如果另外一個人提出了另外一種相對論,愛因斯坦當然有權利去質疑,其實我也並不反對吳弘達先生對蘇家屯集中營的「正常質疑」,但是構成「正常質疑」的行為也是有條件的。正像愛因斯坦有權利去質疑另外一種相對論,他可以用他的經驗來質疑,也可以用理論證明來質疑,但是他沒有權利去編造一個科學實驗的結果來質疑另外一種相對論。從上文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吳弘達3月22日「密信」內容上已經完全超出了「正常質疑」的範圍,形式上更非「光明磊落」。

其實,我對楚先生寫這篇文章的「用心之良苦」有一種說不出的「悲哀」,我理解他為甚麼要寫這篇文章,他是為了朋友「情非得以」;問題是,楚先生連吳弘達的密信內容都完全搞錯了,他根本就沒看到吳弘達在這個問題上的真面目,他靠甚麼來證明吳弘達在這個問題上「毋庸質疑的理性」呢?難道只有錯讀其密信才能證明吳弘達的理性嗎?

力虹先生的《假作真時真亦假》提到過楚一杵先生4月份在《博訊博客》發表過一篇《從古拉格到蘇家屯》,「那是一篇言正詞嚴的聲援、抗議「蘇家屯事件的真相」的檄文」,現在楚先生這篇文章顯然和他4月份的那篇文章「自相矛盾」,所以有些網友提出了「真假楚一杵」的疑問。我本人並不認為現在的「楚一杵」是假的,我只是認為4月份的「楚一杵」是「真情快意」的「楚一杵」,而現在的「楚一杵」卻是「情非得以」的「楚一杵」。

我看到,即使是現在的「楚一杵」也不否認中共有「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他在文章中寫道:「中國官商勾結摘取死囚活體器官現象是否存在?毋寧諱言,肯定存在!並且存在了至少二十年!是否摘取過法輪學員的活體器官?同時會存在,但關鍵是數量。」;綦彥臣先生在他的《法輪功宣傳策略問題之批評——針對「法吳之爭」的一些個人看法》中也說「關於人體器官事件,個案是應當存在的,但絕不會有如此大的規模」。我這裡不想討論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數量問題,那可以用中國每年器官移植量和死刑犯數量的巨大差別來解釋,但是那是另一層面的問題。我想說的是:幾乎在這件事上所有為吳弘達先生出來「說話」的人,他們都認為中共完全有「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可能性,很多人不否認中共有「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現在基本上完全否認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的只有吳弘達先生一個人;可是這麼多並不否認中共有「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罪惡的人,卻要為吳弘達先生一個人完全否認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罪惡的行為來「辯護」,這是多麼令人悲哀的「情非得以」!

我知道,他們很多人心裏在說「我們只能從大局著想」。楚先生直截了當地說:「這位「老久」先生用「欺騙」二字不僅是傷害一位為中國人民的人權與民主事業嘔心瀝血的人,是對吳先生人格的褻瀆,更主要是傷害了吳先生所代表的具有崇高責任感與義務感的中國民主力量與知識精英。」。我並不對楚先生對我個人的「不公正」評價生氣,我也不想追究楚先生為了證明所謂「吳弘達毋庸質疑的理性」,他到底是有意「調包」還是真正「錯讀」吳弘達的密信。我只想問問吳弘達先生,當你的這些令人尊敬的朋友們說你「代表崇高責任感與義務感的中國民主力量與知識精英。」時你的感想如何?你在寫密信的時候,和你發表《法輪功/蘇家屯事件之我見》和《我對於法輪功媒體報導蘇家屯集中營問題的認識及其經歷》的時候,你對中國民主的「崇高責任感與義務感」,以及「大局觀念」到哪裏去了?看看別人怎麼對待朋友的,你難道不對你當初「對朋友暗下黑手」的行為感到一點「羞愧」嗎?

由此可見,吳弘達先生的朋友們並不完全同意他在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問題上所做的一切,他們站出來維護吳弘達先生的「名譽」,是因為吳弘達先生曾經是他們的代表人物。為此,他們要麼不願直面「吳弘達密信」的陰暗,要麼為了朋友不得不說些違心的話,做些違心的事。而吳弘達先生自己倒是「施施然的樣子」,好像有這麼多朋友為了他說違心的話是多麼「光彩」的事,好像他自己的名譽就是名譽,朋友的名譽不算名譽似的。

我理解吳弘達先生的朋友維護其「名譽」的做法,但是一個人「名譽」如果只能靠「錯讀」他本人才能維護的話,這樣的「名譽」還有甚麼必要去維護?又怎麼能夠維護?吳弘達先生曾經是你們的代表人物,但是在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問題上,他已經走得太遠了,太極端了,他在這個問題上已經代表不了你們;就像當年的「康有為」雖然偉大,但是他不可能代表「同盟會」。

能夠真正維護吳弘達「名譽」的人,只有吳弘達自己;他當初寫的密信,白字黑字就在這裡,他想在人們心中恢復他的「名譽」,只有一條路:自己去消除他那些錯誤言行帶給別人一切不良影響。

附:(吳弘達先生)致國會議員的信

敬啟者:

自1999年7月中共當局發動了全國範圍的「根除」法輪功運動至今已有七年。七年來,當局採取多種非人道的手段迫害法輪功;而法輪功信眾的不屈抗爭則贏得了國際社會的大量同情和支持。

最近,「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和多個法輪功背景的媒體(如「大紀元」、「明慧網」)刊載了一令人震驚的消息:中國在遼寧省瀋陽市蘇家屯區建立了一專門關押法輪功信眾的「集中營」。該消息的發佈時間在3月8日的美國國務院國別人權報告之後。法輪功媒體在消息發佈之後又有一系列的後繼報導及描述。

作為長期關注中國人權狀況的研究者,我對於有關「蘇家屯集中營」的報導持相當懷疑態度。基於如下理由,我認為我必須指出這些報導中的可能的不實處。

首先,法輪功媒體稱「蘇家屯集中營」自2001年來關押了6000多名法輪功學員。但據中國信息中心記者的現場調查,該區域不存在可拘禁千餘人的監獄或類似的拘留場所或設施。

其二,20多年來,中國政府確實大量地摘取死囚器官,但器官摘取和移植需要相關的設施和一定的技術設備。據我們調查,所謂的「蘇家屯集中營」並不存在施行器官手術的技術性可能。

其三,「大紀元」“修正」後的報導顯示,「蘇家屯集中營」位於遼寧省血栓中西結合醫院,該院有460名工作人員。據我們所知,此種規模的醫院其從事外科手術的醫生數目通常不會超過20人。這20人中具有器官移植技術的則不可能多過10人。據「大紀元」報導,4500名法輪功成員在這裡被摘除了器官。如果我們假定每個法輪功學員僅被摘取某一種器官,那麼這10名醫生在三年中共施行了4500例器官移植手術,即10名醫生每年1500例手術。以我個人的認知,這種報導不可信。

其四,報導並提及被摘除的器官隨後出口至泰國,在泰國它們被移植到相關患者身上。而事實情況是,泰國法律明文禁止器官進口。顯然,該報導與事實不符。

基於以上諸點原因,我對「蘇家屯集中營」的報導持懷疑態度。我並且質疑消息編造者的意圖。多年來,我一直堅定地支持法輪功信眾反抗中國政府殘酷迫害、爭取信仰自由的不屈爭鬥。但同情和支持他們並不意味著我應該使自己屈從於這些扭曲的事實和編造的消息。我並且認為促使他們不要在偏離事實的道路上走得太遠也是同情和支持法輪功的一種表示。

這封信是私人信件,請予保密、勿外傳、公開發表或引用信中字句。謝謝理解。(//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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