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7日訊】(美國之音記者:中文部2006年8月6日華盛頓報導)香港立法會通過了一項引發爭議的監察法,批評人士認為這項立法侵犯了民權。這個叫作《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今天以32票對零票獲得通過。根據這項法律,政府可以通過在電話上安裝監聽器和審查電子郵件等形式監督私人通訊。
擁有60名成員的立法會在支持民主的反對派成員沒有投一票的情況下通過了這項立法。反對派議員對草案的最後版本進行了抵制。反對派議員曾試圖讓草案採納200多條修正案,但是沒有一條在草案最後的版本中得到體現。這項立法是因為一系列令人矚目的詐騙案引起的,香港法院以有關官員通過未經授權的途徑獲得證據為由拒絕受理這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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