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於國香港四日電)已故香港歌后梅艷芳二零零三年因癌症病逝後,她的遺產因訴訟案首度曝光,據報導,資產總值共港幣六千八百萬(約新台幣兩億七千多萬)。
由於遺產臨時管理人擬出售梅艷芳名下的房地產而與梅媽對簿公堂,據香港「太陽報」報導,庭上披露梅豔芳於香港及海外共有六間房屋,連同現金約三百萬元,淨資產總值六千八百萬元。
梅艷芳去世後,梅媽覃美金因為不滿遺囑所訂的財產安排,興訟要求推翻遺囑效力。香港高院委任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出任臨時遺產管理人,這次訴訟起因於德勤向高院申請出售包括壽山村道故居,用以支付每月高五十八萬元遺產管理開支,但梅媽反對。
據報導,雙方律師在庭上透露,梅豔芳在香港的資產包括深水灣壽山村道故居、跑馬地快活閣及同區毓秀大廈,尚有三個海外房地產,其中故居估值約一千一百萬元。
不過,律師透露,故居尚欠三百萬元貸款,新加坡房子雖值九百萬港元,亦欠四百二十萬港元貸款。再加上要支付遺產稅等,總欠債亦達一千兩百萬元。
與訟雙方經洽商後,最後同意只出售東京與新加坡兩間房屋業,料可得款六百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