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31日訊】阿嬌被偷拍事件愈演愈烈,娛樂圈與婦女團體全力聲討「不良傳媒」,要求政府立法監管傳媒不法行為,維護藝人尊嚴,嚴懲偷拍罪犯。如此疾言勵色、大義凜然的舉動,實在令人敬佩,令我不期然地對民間公義的申張,產生了一絲正面的幻想。
娛圈與傳媒之間的愛恨交纏,早已見怪不怪,當中有很多不成文的交易,都不外乎利益交換與出賣色相等等,要多醜陋有多醜陋。在他們的潛規則內,不是有記者偷拍,才顯出身份嗎?沒有傳媒的追訪,藝人又何以增加曝光的機會?娛樂圈儼如夢工場,推銷多彩多姿的虛幻夢想,有飛上枝頭的美夢,也有墮落風塵的惡夢。有時候,戲裏戲外的人生,真假難辨,假假真真,真真假假,亦習以為常。無非是觀眾看得太過投入,以假當真,卻又不甘受騙,才特別有興趣揭露藝人的私隱,造成今天「不良刊物」氾濫成災之惡果吧!
商業市場只看供求,人性本有的道德良知,早已被金錢蠶食殆盡,如今演藝人上下一心,警惡懲奸,的確是大快人心。阿嬌是第一受害人,她哭訴著尊嚴和形象受損,且還要活在惶恐之中,真是我見猶憐。大家都十分同情阿嬌,不恥傳媒所為,但跟她有同樣遭遇,甚或被造謠抹黑者,恐怕也為數不少,他們的私隱,又有誰尊重呢?
在一個文明進步的社會裏,私隱是個人最寶貴的資產,它並非建立於法例的保護網之上,而是在乎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尊重與關懷。你要得到別人的尊重,首先便要尊重自己,侵犯別人是一種罪行,無論是行為上或是語言上的暴力,都是法理不容,不能接受的。
偷拍阿嬌事件能引起公憤,是可喜現象,表示大家都重視私隱與尊嚴,且勇於站出來,在公義面前團結一致。傳媒利用偷拍得來的圖片與低俗的文字,公然踐踏藝人的私隱與尊嚴,受到公眾唾罵,更還要接受法律制裁;然而另一邊廂,政府卻立法截聽市民的通訊,公然侵犯私隱人權,這又是哪來的法理?本來,無論是偷拍或偷聽,都於理不合,但在「公眾知情權」與「捉拿大賊」的大原則下,此等非法行為,便唯有在偷偷摸摸中進行,不能公告天下,又怎會像特區政府這樣強制地立法執行?
事實上,法例又怎能真正保障得到個人的私隱呢!在資訊全面開放的今天,你即使足不出戶,也難保私隱。任何對外溝通的渠道,包括電話、電腦甚至門窗,都可以成為偷窺的方便之門。你以為政府有責任保障你的人權,誰知它才是真正侵犯人權的執行者,你能不驚恐嗎?
對一個獨裁極權的國家而言,防民之口,甚於防川,人民的覺醒,就是它的夢魘,為怕民眾團結起來,爭取公義和民權,便非要壓制民間言論,操控所有傳媒不可。香港如今的傳媒生態,距離大陸「一言堂」式的境況,已經愈來愈近,大家又可有察覺?
曾蔭權一上場,即全面收買人心,銳意「親疏有別」,趨炎附勢者早已歸邊,剩下一小撮被疏離的報業團體,如今還有多少生存空間?是次可歌可泣的圍剿行動,能否真正動搖傳媒的根基,糾正敗壞的風氣,進而提升人民的素質呢?抑或,最終又只是傳媒界另一場攻擊異已的政治行動,結果大家又再一次被傳媒和政府愚弄呢?@(//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