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6日訊】河南省洛陽市青年李建廠,28歲,退伍軍人,為人憨厚正直,從不多事,結婚剛滿一年。生前系吉利區吉利鄉司法所人員,於2005年5月12日,在當地「星之夢」歌舞廳,被老闆張同慶及打手毒打後從三樓拋下,於次日淩晨身亡,屍體至今未火化。
事發當日,李建廠隨鄉綜治主任李向前到冶戌市場安排工作,之後被村委會安排到該市場內「星之夢」歌舞廳內休息,介紹他與歌廳老闆的侄兒張延磊在包間相見,屋內還有張國甯和李勝利。飯局間,幾人話不投機,恰巧玻璃茶几又不知被誰碰碎。
老闆張同慶聞訊帶著幾名打手趕來。張延磊等人共同咬定茶几是李建廠打碎的。李建廠不服,和張延磊爭辯,並且廝打起來。於是,老闆張同慶把李建廠關在水房,和張勇敢、宋青少、李衛東、張光輝等數名打手對李建廠進行毒打,之後竟把他從三樓窗戶中扔下去,活活摔死。
張同慶是北陳建安建築公司經理,有資產數千萬元,在當地頗有勢力,是洛陽建築行業的一霸,強攬強包,人們敢怒不敢言。當地政府官員、公安分局領導在張同慶的公司持有股份。「星之夢」歌舞廳開業已十幾年,常年雇傭六、七名打手,後面還有公安撐腰。當地不少官員、員警、保安常到這裏聚賭。「星之夢」歌舞廳風光耀人,生意興隆,從未有過整頓停業,就是毆打顧客也沒人敢惹。
命案發生後,洛陽市吉利區公安分局公然袒護兇手,誣李建廠因賠不起200元的茶几,「跳樓」自殺,並以此為由不予立案。死者家屬不斷上訪,歷經公安、檢察兩個系統四次權威法醫鑒定。2006年元月洛陽市檢察院給吉利公安分局下達《通知立案書》,但該公安分局依然抗法拒不立案。張同慶曾私下放言,舞廳命案已經擺平,給公安局10萬,其他30萬,一共40萬。
河南科技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死者渾身傷有30餘處,胸部及左臂有鋼砂槍射擊跡象,受害人頭部有2個鋼珠孔傷,其中一個孔內有鋼珠,該傷處有血跡。」這說明,死者不僅被毒打,而且被槍擊。調查表明,死者在受害處的牆壁上留有抓痕,說明被扔出窗前曾掙扎。在如此鐵證面前,警方竟說鋼珠是受害人墜樓後,家屬自己開槍打入的。家屬要證據,警方無言以對。
調查該案,各司法機關遇到巨大壓力。受害家屬去年10月去省裏要鑒定結果,辦案副處長面有難色,對死者父親說:「老李,我頭上的壓力實在太大呀。」2006年初,洛陽市檢察院把該案主管人員調出偵查監督處,發配到外地,剩餘人員心有餘悸地對家屬說:「我們已經仁至義盡,公安不立案,只有你自己去上級領導機關追查他們的違法行為吧。」
背後阻擾李建廠冤案立案的,主要是河南省政法委書記張世軍和洛陽市政法委書記周宗民。2001年,周宗良在新安任縣委書記,親自點名把某工程承包給張同慶,他們的關係非同一般。死者父親到《人民日報》上訪,周宗良在電話中叮囑記者:「不要對家屬採訪報導,以後重謝。」知情人透露,命案當天,周宗良就在該舞廳,並被李建廠撞見。
死者家屬為上訪已傾家蕩產,告天無路,告地無門,唯有呼籲海內外為冤魂主持公道!
《華夏電子報》第154期(//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