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6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燕明採訪報導) 近幾個月來,基督教中國家庭教會在四川閬中和杭州蕭山黨山鎮,分別因爲聚會和興建教堂問題遭到打壓。閬中四名教會負責人近日分別被處兩年勞動教養,而黨山鎮至少有八名教徒被刑事拘留。
四川閬中市一個基督教家庭教會在六月廿七日的一次聚會後,有十四人先後被抓走。當地教徒星期二對記者表示,現在還有四人未放,並已被處以勞動教養兩年。他們是:金計榮、王遠、李明、李明波,都是教會的負責人。李明波的妻子苟清菊星期二接受了記者電話訪問—-
苟清菊:在七月廿五號他們(南充市勞教委)下那個裁決,判處(李明波)勞教兩年,他們(李明波、李明、王遠、金計榮)四位都是,主要說他們是邪教。(政府)多次抓他們還是沒有悔改,我們還在那裏組織那個邪教聚會,它(南充勞教委通知書)上面就這樣說的,還說他們(李明波等人)氣焰囂張。
就此,記者撥通了南充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的電話—-
記者:請問(南充)市政府法制辦是不是閬中(市)李明、李明波、金計榮、王遠四人勞教的審查承辦單位?
法制辦官員:這個,你打電話到辦公室。
記者按照法制辦官員提供的辦公室電話號碼撥通了電話,但是沒有人接聽。
李明波等四人在被刑事拘留後,曾委託李柏光等人提出覆議。然而未有答覆之前,南充市政府就作出勞教決定。李明波的妻子苟清菊不服裁決,已聯繫北京的憲法學者李柏光等人請求法律援助。李柏光星期二對記者表示—-
李柏光:我們準備去四個律師爲(李明波等人)他們向四川省勞教委員會提出行政覆議,如果四川省勞教委員會維持這個處罰的話,我們就向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南充市勞動教養委員會。
就李明波等人因所謂「邪教破壞法律實施」被勞教,李柏光認爲,這樣的裁決是違反憲法的—-
李柏光:「邪教」這種概念是宗教術語不是法律術語,中國刑法第三百條說「利用邪教破壞國家法律實施」這條法律本身就違反了憲法三十六條「有宗教信仰自由」,國家機關無權對公民的個人宗教信仰進行法律上的評價,國家機關去評價公民的信仰是邪教、正教這種做法本身就是違反憲法,這種評價是無效的。
另外,杭州蕭山黨山鎮教堂被拆除以來至少有八人被刑事拘留。就這起教産案,記者星期二撥通了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的電話,官員表示—-
官員:我們的土地是政府規劃用地,規劃了好幾塊,你要用哪塊你要申請,他沒打申請。
記者:那爲什麽大規模抓人?
官員:抗法嘛,當然要抓的。
記者:現在教堂也拆了,爲什麽還不放人?
官員:這個你要去問當地政府了。我所知道的都已經放了,你認錯就放了,沒追究你什麽責任。
而據記者瞭解,黨山鎮還未釋放的至少有二十多人。北京的憲法學者李柏光掌握了八名被刑拘者的情況。他說—-
李柏光:我將爲蕭山宗教領袖王偉良牧師辯護,因爲他是八月十一日上午九點被公安局包圍他的家並從家裏帶走,說他妨害公務罪。拆教堂時,他一直在家裏,不在現場怎麽妨害公務呢?這是莫須有的罪名。
另據海外《博訊》新聞網的消息說,毗鄰蕭山的紹興市有一個叫大林的地方,有教堂面臨拆除。據悉,當地國保人員通知,省裏的意思,大林的教堂一定要拆除。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