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4日訊】陝西省咸陽市秦都區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陳平,8月12日被以犯故意殺人、私藏彈藥、受賄罪被執行死刑。
婚外情引發殺妻之念
據新華網報導,今年49歲的陳平,原系咸陽市秦都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他自1996年開始與妻子汪玲關係不和,感情一度出現惡化。2003年9月28日晚,陳平先在汪玲的飲水中加入安眠藥,使汪玲熟睡,隨後在29日凌晨4時左右,以繩子捆綁汪玲的手、腿後,用刀在汪玲胸部、腹部連刺21刀,致其心、肺、脾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經調查發現,陳平1983年與汪玲結婚,婚後生有一男孩。1996年前後,陳平結識了當地某金融單位的一女子,兩人一來二往有了好感。
一次,陳平私會情婦被汪玲撞見了,從此,夫妻間的矛盾便走向了公開化,兩人關係也日漸惡化,最後到了離婚邊緣。但為了贍養費,兩人離婚一直達不成協議,隨著口水戰不斷升級,雙方對罵的言詞越來越激烈,最後汪玲就因為一個意外出現的女子,慘死在先生的手裡。
殺妻案牽出受賄案
在2003年9月29日陳平殺妻案現場,警方發現了陳平在家中私藏的104發軍用子彈。除此之外,警方現場勘察時發現現金84,705元,美元10,400元,存單2張計15萬元,咸陽市某公司收到汪玲投資款80萬元收據一張,股票 1,500股……偵查人員還在陳平家搜出一塊珍貴的魚骨化石。
經調查,2002年7月底,在秦都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調查某單位工作人員涉嫌挪用資金案線索的過程中,陳平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該單位賄款40萬元,致使案件調查不了了之。
不折不扣的「張狂人」
在咸陽司法系統內部,很多人知道陳平是個不折不扣的「張狂人」。陳平曾說:「我雖然沒有提拔一個縣處級幹部的權力,但我要放倒一個縣處級幹部很容易。」
陳平把手中掌有的權力當成了自己耍威風、耍特權的工具。一次,陳平乘出租車去參加朋友的聚會,由於出租車司機不認識陳平,到地方後說:「5塊錢。」陳平說:「你向誰要錢?你看這是啥?」說話間亮出隨身攜帶的手槍。司機嚇得不敢要錢了,忙說:「你走,你走!」
隨後,司機打電話報了案,在警方弄清楚持槍者是陳平後,也就不了了之了。
陳平於2005年1月19日被一審判處死刑,陳平不服,提出上訴,但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06年8月12日,陳平被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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