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3日訊】記憶中,中國的村官總是仰仗上司欺壓村民,不過,我們這次應邀溫江之行算是開了眼界,村民直選的「甲長」 賴富元是中國為數極少的例外,他執行「和村民一起奔小康」的共黨政策,自然遭上級清算。
一, 拒絕同流分利 遭陷害入獄
2006年4月24日下午3點過,在成都溫江區東大街79號賴富元該區公平鎮太極村6組組長的服裝店門前,突然來了兩輛車牌號為:川AK344,川AC9104的警,車上穿著警服的8 人,一湧而上闖進其店內,抓住店主賴富元便是一頓暴打,直致其昏迷,被抬上警車拉走。
這一幕被隔壁的鄰居碰了個正著,當警車開走後,立即打電話給賴富元的妻子陳萬芳。村民聞訊賴富元被抓,便陸陸續續地趕往溫江區委要求釋放其村民組長賴富元。他們深知賴富元被抓完全是因為他拒絕與區政府的土地違法行為同流合污,並向有關部門舉報而引發的。
2002年11月5日,原村民小組組長羅萬平就非法將該組15.315畝耕地租給成都市森宇實業有限公司進行商品房開發,故2006年4月15日,賴富元拒絕與溫江區公平鎮街道辦事處簽違反土地法的“代為徵地協議書”, 因為,該組土地屬集體所有的基本農田,故拒絕其簽定“代徵土地協議書”,以防區政府將基本農田交給成都市森宇實業有限公司進行商品房開發。
賴富元並與2006年4月16日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2006年4月17日,溫江區國土資源局作出了“關於森宇房地產開發公司二期用地的情況說明”,該說明稱太極村6 組土地為鄉鎮建設使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的有關規定無論是基本農田還是鄉鎮建設用地, 都不允許用於商品房開發,否則,均屬違法。顯然,賴富元的行為是在與區政府的違法犯罪行為抗爭。
無論溫江區政府為其羅列的是“聚眾擾亂社會序罪”還是“妨害公務罪”都是極其無法容忍的。他們拿著老百姓的血汗錢卻專門從事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誰敢伸張正義便會利用手中的權利將其打入大牢。賴富元就是一個典型的實例。
二、村民鳴冤遭遇溫江員警毒打
2006年4月24日下午,聚集在溫江區委門前要求釋放賴富元的村民久久不願離去,其間,溫江區公安副局長龔放公開給村民講:“抓得進去就安得起罪名”。
到了晚上大約9 點,趁天黑,大批便衣員警對不願離去的村民進行毒打、驅趕。其中該組78歲的賴某,53歲的女村民羅玉芳、44歲的女村民梅學林、52歲的女村民劉秀英、64歲的賴安志等被不同程度的打傷,有的當場昏迷。受傷最重的要數被公安抓去的35歲的鞠科濤,溫江醫院已拒絕接受,不得不轉到成都市的大醫院,其父鞠登富為此差點上吊身亡。另有村民王中海和鞠科根也被公安以嚴重阻礙民警執行公務進行刑事拘留。
2006年4月25日,不甘心的村民一大早就到溫江區委要求釋放所有被抓的村民,卻再遭員警毒打,其中有70多歲的老人和12歲的小孩。
一整毒打後,又抓了30多人……
三、激憤的村民沒有善罷甘休
2006年8月12日,我們一行到該組村民瞭解情況,村民們個個都還義憤填膺,年長的、年少的及女村民們都紛紛流著委屈的淚水述說他們的不幸,並冒著烈日帶我們看被強佔的土地,其中有的正大興土木,有的已荒廢無度,有的村民看到荒廢莊稼地太可惜,搶種後也遭政府馬上斷水的危險。
村民們還向我們述說:4月25好後,區國土局的官員多次來到該組,要求農民交出土地,並說:“土地是國家的,與你們無關,你們這些農民本來就該過窮日子,你們不受窮誰受窮。”
村民們的聯名投訴中寫到:
官商勾結,紅、黑一家,非法剝奪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破壞耕地霸佔良田,“以租代徵”倒買倒賣土地,是對抗中央政策的實施,純屬於違法行為,執法玩法,執法犯法,以權代法,上欺騙中央、下愚弄老百姓。
村民電話
賴富元妻陳萬芳13982092048
賴富培13540385535
陳葉13228122237、13982092461
賴付學13458513192
杜紅028-67213319
杜霞13408588630
梅學林13540187367
鞠登昌13668207605
鞠科春13541147545
──原載《天網》(//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