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9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7月9日報導)二十多名舊屋租客在中環集會,要求政府恢復兩年前修訂業主與租客的條例,不要再偏幫業主。
集會人士來自西環、荃灣舊區等租客,他們從遮打花園出發,首先圍繞中環立法會遊行一圈,再往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抗議政府當年修訂的業主及租客綜合條例,容許業主在無特別原因下,要求租戶遷出。租客往往令低階層的舊屋租客沒有議價能力,被迫就範搬出捱貴租,故促請政府修例改善不公平情況。
協助租戶的民協立法會議員馮檢基稱,法例原意是趕走租霸,卻有發展商利用新例收購整幢物業後,向租 客發通知約滿後不續租,也不需予租客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