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將頒行新國籍法 華裔不再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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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余歌滄雅加達八日專電)印尼爭議多年的新國籍法案,可望由國會於本月十一日舉行的全體會議中通過,以取代已有半世紀以上的現行國籍法,由於新國籍法取消了舊法令中的歧視性條款,所以廣受外裔尤其是華裔族群的重視及歡迎。

國會新國籍法案審議委員會主席史拉末‧艾芬迪與司法部長阿瓦魯汀‧哈密昨天聯合舉行記者會宣佈此事。據指出,荷蘭殖民地時代遺留下有關國籍的多項規定,在即將出爐的新法中不再列入,所以可說是一部革命性國籍法案。

艾芬迪說,新國籍法重新釐訂有關「本土印尼民族」的定義:所謂本土印尼民族不再根據種族,而是根據法律來定義,本土印尼民族是指自出生即已成為印尼公民、期間不曾自願地接受其他國籍的印尼人。

他指出,根據此項新定義,所有在印尼出生的外裔子女,不論是華裔、阿拉伯裔,印度裔或其他外裔子女,自動成為本土印尼民族。

哈密則指出,新國籍法生效後,殖民地時代遺留下來所有違反新法的法規及條例宣告無效;新法也取消了對女性歧視規定,譬如新法規定,與外國公民結婚的印尼女子不會自動地喪失其印尼籍身份,她可以在結婚三年內提出保留原來印尼國籍的申請;此外,與外國公民結婚的印尼女子所生下子女不會自動跟隨其丈夫國籍,這些子女屆滿十八歲時可以自由選擇其國籍。

新國籍法也規定,將對為國爭光的外裔體育選手提供加入印尼籍的優待,即他們可以不必透過歸化手續獲得印尼國籍;印尼的羽毛球選手大部分是華裔青年,他們經常在出國比賽時遭受國籍不明困擾。

據分析,由於新國籍法規定,所有在印尼出生的外裔公民子女自動成為印尼公民,所以,困擾華裔人士數十年的所謂必須持有國籍證明問題應可迎刃兩解。

此外,新國籍法也規定,在外國居住的印尼公民若五年以上沒有向當地印尼領使館報到,其公民身份將自動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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