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8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7月8日報導)深圳擬通過立法,進一步將禁摩範圍擴大到寶安龍崗兩區,從而實現全市範圍內禁摩。
深圳商報報道,深圳市公安局正在對《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進行修改,目前已完成修改建議稿。
修改的內容主要有:率先在全國將機動車違章納入個人信用體系,提高屢次違章的機動車強制保險浮動費率,同時對多次違章的處罰採取累計遞進處罰制;禁止摩托車在全市範圍內行駛。
深圳市公安局同時正在草擬《旅店業治安管理條例》,其中提出恢復實施開業審批制度,以確保旅館業單位治安管理軟硬體設施符合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