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4日訊】這裡所謂突發事件,包括工業事故、自然災害、衛生健康或社會安全事件等,立法者原來打算將這一法律稱為「緊急狀態法」,現改稱「突發事件應對法」。這一修改應該是比較實際的,我們國家也確實迫切需要這樣一部法律。頒布這樣一部法律,我們是贊成的,對於加大官員問責力度等條款,我們也是贊成的。但是對於該法中禁止新聞媒體發佈未經批准的突發事件消息,否則將被罰款5到10萬元人民幣,甚至對記者和主編監禁的規定,我們認為是錯誤的,是違憲的。由於這一條款,使這部法律蒙受了「惡法」之恥。
突發性的公共事件,已成為當代各國政府管理的常態性環境因素。例如在美國,一向注重通過立法手段,明晰政府行政機構在緊急情況下的職責和權限,以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目前,美國以《國家安全法》、《全國緊急狀態法》和《災難和緊急事件援助法》三部法律為核心的防災法律法規體系的容量已超過了100部。我們的近鄰日本,在災害與災難防治方面也有獨到之處,先後制定了關於這方面的法律法規約227部。但是,沒有一個國家會在此類法律中限制媒體的自由。相反,它們都鼓勵媒體在第一時間予以報導。
我們都不會忘記2001年的南丹礦難,要不是那些把生死置於度外的記者,人們也許至今還不知道那裏的驚天黑幕。南丹縣委書記萬瑞忠三年從礦主那裏受賄三百萬元,南丹縣其他官員也與礦主同流合污,使這場礦難一瞞再瞞,使遇難礦工幾乎成為冤鬼。正是從南丹礦難後,媒體和記者介入突發事件,使黑幕得以及時曝光,受難者的損失及時得到彌補,受難者的親屬及時得到撫慰。回顧一下南丹事件前:1960年5月9日,山西大同發生煤層大爆炸,造成682人死亡。這一在中外采煤史上史無前例的慘劇,是在過了將近40年後才披露的;1975年河南省發生造成8.5萬人死亡的堤壩崩潰事故,直到1988年才在一本談到中國二十世紀最大的災害性事故的書中提及;1976年唐山大地震,造成24萬人死亡,直到本世紀初才披露真相;上世紀九十年代肆虐於河南的愛滋病疫情,2001年8月23日衛生部才予以公佈。中共政權習慣於報喜不報憂,習慣於隱瞞實事真相,特別是一些重大事件的真相。上面提到的這些事,是在中國還沒法律明確限制媒體介入突發事件的情況下發生的,如果有了這樣的法律限制,媒體就更加無可奈何了。自南丹礦難後,特別是從薩斯事件後,中國新聞媒體在報導突發事件方面有了一點值得稱道的進步,但是就連這一點點可憐的進步,也將因這一惡法的產生而遭扼殺。
據美國《自由之家》對全球190多個國家新聞自由度的評比,台灣前年是全球第49名,去年44名,今年是第35名,與日本並列亞洲新聞自由最好的第一名。而中國大陸是拘禁新聞記者最多的國家,新聞自由度在全球排名第177名。大陸人民生活在一個完全沒有新聞自由的國度。
自去年9月份以來,胡溫當局強化了對新聞媒體的監管,使新聞自由出現了嚴重的倒退:2005年9月25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信息產業部聯合發佈了《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加強了對互聯網的管制;2006年1月24日,《中國青年報》的《冰點》週刊在刊登中山大學教授袁偉時的文章《現代化與歷史教科書》之後,被中宣部勒令停刊;2005年12月,北京《百姓》雜誌的網站在因刊登了河北雞澤、河北刑台、河南太康等地農民維權的稿件被關閉,後來在各界呼籲下,2006年1月重新開放。6月21日,該雜誌因報導江蘇省江陰市政府給維權農民上腳鐐及其他野蠻拆遷行為而又一次遭封殺;2006年2月21日,北京「中國工人網」、「共產黨人網」、「工農兵BBS」三個左派網站,被北京市新聞辦公室封殺;2006年3月9日;浙江著名人文思想網站「愛琴海網」被浙江省新聞辦公室和通訊管理局用突然襲擊的手段封殺關閉; 2006年4月12日,廣電總局印發了《關於重申電視國際新聞管理規定的通知》,要求各級電視台播出的國際新聞必須統一使用由中央電視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提供的電視國際新聞,嚴禁擅自使用從境外衛星電視收錄或從其他渠道獲得的國際新聞素材製作、播出廣播電視國際新聞節目和國際時事政治專題節目,不得將境外衛星電視圖像配以新華社文字稿進行播出,等等。這次,又借審議《突發事件應對法》之機限制新聞媒體對國內新聞的報導。1946年1月,《新華日報》有篇文章說:「戈培爾的原則,就是把所有的報紙、雜誌、廣播、電影等完全控制起來,一致造謠,使人民心目中所見,耳中所聞,全是法西斯的謠言。」用這句話來形容今日中共當局的做法,毫不為過。
我們注意到,中國官方最近多次提到「政治體制改革」和民主政治。民主是當今世界的潮流,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方向。中國的出路在民主,而不是哪個政黨一黨獨裁。民主是出路,獨裁是死路,這已是全中國人民的共識。民主的前提是新聞自由,沒有新聞自由,就沒有民主,這是全世界的通識。我們不會忘記,在1958年至1961年的大躍進期間,中國餓死了3000多萬人,而導致這場饑饉的政策卻延續了六年之久。毛澤東1961年9月29日寫信給全體政治局委員,信中說自己和整個中央委員會「過了六年之久的糊塗日子」。為甚麼會「過了六年之久的糊塗日子」?那是因為中國沒有新聞自由,沒有人敢戳穿皇帝的新衣。「糊塗」導致3000多萬人餓死,教訓是多麼深刻啊!
為了國家的前途和命運,為了中國的弱勢群體不再遭受由官僚和奸商結成的利益集團的謀殺,我們鄭重地向全國人大上書,敦請人大常委會停止審議《突發事件應對法》中關於限制新聞自由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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