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維錄:車禍發生之後

曹維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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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日訊】2005年的5月11日,在河北省的霸州市外瀾城村西邊路口上,發生了一起車禍,車禍的受害人是河北省安次區得勝口村村民,一個51歲的農村婦女,名叫王麗榮。圍繞車禍所發生的一系列事件,讓人心情極不平靜。它使人隱隱感到,我們是生活在誘導人「向錢看」、人與人之間缺少最起碼人文關懷的社會環境中。在這個環境中生存的人,除了錢什麼都不信,沒有信仰,沒有自尊,沒有道德,沒有關愛,沒有生存的底線和原則,在別人的災禍中尋找快樂、利益以及平衡自己生存在底層所受到的不公。任何良知尚未泯滅的人,在這個環境中都會感到鬱悶、痛苦和絕望。

5月11日的早上9點多,得勝口村年輕的婦女唐玉香陪同王麗榮到外村請大夫為孫子看病,當兩個人騎著自行車走到外瀾城村子西邊路口時,王麗榮過馬路,被從側面急馳而來的一個小卡車一下撞倒在地,當場撞昏。肇事汽車被卡在路邊磚壘的道芽子上不能挪動。情急之下,唐玉香一邊照顧王麗榮,一邊打110報警。肇事司機下車來渾身抖作一團,不知如何是好。

周圍有好幾家私營小企業,裡邊幹活的人迅速圍了過來,很快就圍了好幾十人。沒有人幫著搶救,沒有人報警,也沒有人幫著出主意想辦法。他們只是指指點點地議論著:

「撞得夠嗆。」有人說。
「是夠嗆,不准活的了。」
「鞋掉了嗎?要是鞋掉了就活不了了。」

如果是自己的親人,他們當然不希望出事,就是出了事也是越輕越好,至於旁不相干的別人,人們就不這樣想了:撞得越重越好,這樣他同別人談話時也就有了談資,顯得自己見多識廣。這些人過來就是為看熱鬧,他們甚至連兔死狐悲都做不到。

唐玉香和肇事司機在路邊攔截過往車輛,想著有好心人能見義勇為救救他們,但是沒有用,沒有人為他們停車。一輛又一輛各種各樣的車從他們跟前擦身而過,似乎各人的事都很急,沒有人顧得上這個生命垂危急需救護的人。

這時過來一個身材魁梧的大個子,他邊掏手機邊說:「別攔車了,我給你叫車,一會兒就過來。」說著,他撥了手機號,像是要找信號強的地方一樣邊打邊走到了別處去,一會兒,他過來說:「行了,車馬上就到。」

果然,不到20分鐘,一輛天津產的很舊的麵包車開了過來,上邊下來幾個人幫著把人抬到車上,逕直向霸州市勝芳醫院開去。從出事到去醫院前後過去了差不多一個小時。雖然在剛出事時唐玉香就報了警,雖然最近的派出所離出事地點只有兩、三公里,但是直到他們離開現場,連一個警察的影子還沒有看到。

到了勝芳醫院,由急救大夫作了初步檢查,結論是:「這裡治不了了,你們去天津環湖醫院吧。」唐玉香和司機馬上給急救中心打電話。就在他們撥打120時,開麵包車送他們來的那幾個人找他們要來時的車費。他一開口就要1,200元。

從出事地點到勝芳醫院總共12公里,汽車10分鐘的路程,要1,200元,這不明擺著是乘火打劫嗎?肇事司機說沒有錢,那幾個人立刻圍上來嚷嚷著:

「你不給是嗎?你不給是嗎?你有種敢說句不給,我他媽要了你的命!」說著拉開架式準備打架。

經過反覆協商,最後給了他們800元錢才算了結。這些人,是專幹這生意的,準備一輛舊車,出去幾個人,專找出車禍的事,找到一個,就狠狠敲竹槓。今天的事,只不過是其中之一。

又過了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120急救車來了,要了400元的救護費,把王麗榮送到了天津第一人民醫院。醫院急救大夫過來後,不是忙著問病人的病情,採取措施急救,卻急著問是怎麼弄傷的,是自己還是別人,是不是車禍,公費還是自己掏錢?這樣,他們就可以決定怎樣從這個患者身上搾錢。最後,他們在沒有採取任何救助措施的情況下要遇害者家屬交8,000元押金。由於家屬當時沒有帶夠錢,人就被放在了一個大病房裡等著,任憑遇害者在病房裡痛苦地抖動,直到家屬交了押金,醫院才進行醫治。

如今,距王麗榮遇害已一年多了,她還躺在炕上,成了一個植物人。不能活動,不會說話,不能吃飯,用她殘存的生命,見證著這個社會的殘忍和道德缺失。她需要一個長人護理。

受害者和肇事司機打了官司,法院的判決也下來了,他們可以得到14萬賠償,只是還沒有執行。

最初,由於家裡生活困難,為了省錢,他們想自己去打這個官司,但法院不予受理,只得又花3,000元請了律師,並花了2,000元的起訴費。現在,雖然被判得到了很多賠償金,但一時又拿不到。據說,肇事司機家裡很窮,拿不出那麼多錢,最多只能出四萬元。其實王麗榮家自己已經花去四、五萬了,今後不知道還要往裡花多少錢。現在,他們一家陷入極度困境之中。

這個故事到這裡講完了。但它留給人們的思考卻剛剛開始。故事中有一系列讓人深思的情節:

◆圍觀而不施援手的人們;
◆匆匆而過見死不救的車輛;
◆接到報警卻不及時出警的警務部門;
◆乘火打劫敲竹槓的黑社會團伙;
◆打著救死扶傷旗號卻棄人道主義於不顧,不見錢不救人的醫院;
◆窮人就不能打官司的法院。

這一樁樁一件件說明著我們生活在一個多麼冷酷的社會性環境中。

在這樣的環境中,沒有錢也沒有權勢的人就沒有自我救助的資源,在受到重大傷害後緊接著還要承受一系列附帶傷害。這一系列傷害足以使你受到的傷害達到最大化。當權者在富麗堂皇的大廳口口聲聲強調法律和道德。其實,他們正是中國社會法律和道德的破壞者,是中國一切災難的來源,在肆意踐踏了法律和道德之後還要坐在那裡欺騙公民,好像他們是法律和道德的倡導者。

我不是大夫,不能科學地說出車禍後及時救護和過四、五個小時後再救護對結果會造成多大影響。但我固執地認為,有很多在突發事件中死去的人和造成終身重殘的人是因為他們耽誤了治療,失去了救助的最佳時間。

在我們講述的這件車禍中,那些圍觀的人,那些見死不救的車輛所要承擔的也許只有道義責任,而敲竹槓的黑社會、見死不救的醫院、和不作為的警務部門,卻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只可惜一般當事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主要肇事者身上而把他們漏掉了。其實,就算是有人知道該追究那些人的責任,也同他們打官司,在中國的現行體制下,也是不可能打贏的。一般人知道這點,也就知難而退了。知難不退的,就是那些長年累月堅持上訪的人。

每當我路過小學校,聽著學生們用整齊的童音高聲地喊著「我是中國人」時,我的心裡就浮想聯翩:我不知道外國人是不是也讓孩子們每天一遍又一遍地這樣喊。我真的不明白,我們所處的環境、我們每天所經歷的一切,究竟有哪些值得我們如此驕傲,必須要一遍遍地喊才能抒發我們的高興之情。好像一個人如果不是中國大陸的公民,不生活在這片土地上就一定會很不幸、很痛苦。

原載<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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