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9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7月29日報導)中國河北一名審計員受到電力部門酒宴招待後,猝死酒店,他的同事及領導在翌日竟不理後事,到揚州旅遊。
《中國青年報》周六報導,酒後猝死的張洪濤今年剛剛25歲,是鹽山縣審計局基建科工作人員。其兄長張洪江表示,4月11日中午接到弟弟出事的電話。張洪江連忙趕到縣賓館,看到弟弟躺在酒店門前動也不動。審計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他,酒宴結束後,張洪濤剛剛啟動汽車,突然倒在駕駛座上,喘了兩口粗氣,人就完了。張洪江趕緊趴在弟弟身上,給他做人工呼吸,聞到他的嘴裏有濃濃的酒味,唯被送院急救後已返魂乏術。
張洪濤的父親沒有讓法醫驗屍,為了盡快緩解家人的悲傷情緒,翌日安葬了兒子。之後,他想找當天與兒子一起喝酒的人問個究竟。到縣審計局才知道,審計組一行人在鹽山縣電力局有關領導陪同下,已經去揚州旅遊了。
出事前,張洪濤曾回家說,電力局幾乎天天設宴招待,酒宴非常豐盛。張洪濤事發當天喝了多少酒,參加酒宴的人說法不一。鹽山縣電力局辦公室主任張春義開始說張洪濤沒有喝酒,繼而又說「拿起酒杯晃蕩了晃蕩。」鹽山縣審計局副局長劉新才說:「張洪濤象徵性地喝了一些,兩三杯的樣子。」但張洪濤的家人認為,連續飲酒,是張洪濤死亡的誘因。
提到去揚州旅遊的事,劉新才再三強調是自費,他說:「出事後,張洪濤的同事們心理承受不了,一進辦公室就掉淚。大夥商量了一下,決定到揚州玩一玩,都是自己掏的錢。」不過,張洪江告訴記者,審計工作接近尾聲時,張洪濤曾向家裏要過相機,說是電力局要請他們去揚州旅遊,顯示這是一早定好的行程。
此事在當地造成很壞影響,然而一直到今天,並沒有得到妥善的處理。傳媒近日詢問滄州市審計局某領導,是否對相關責任人有處理意見。這位領導反問記者:「在這件事中,誰有責任?」
事實上,國家審計署早於2000年3月已發了《關於加強審計紀律的規定》,提出外出審計「八不准」,其中明確規定,審計人員不准接受被審計單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請;不准參加被審計單位安排的旅遊、娛樂、聯歡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