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4日報導】(據中廣新聞記者林麗玉報導)台中市發生了入監囚犯,因為改過身份證字號,導致法院傳喚不到庭,而遭通緝的烏龍案件,其實從民國88年,台灣內政部放寬身份證字號尾數為四的民眾,可以改字號,不過僅限於字號與他人相同,或末碼為4的號碼,才可以更改,而且所有的更改資料都詳細列於戶政資料當中,至於一般的戶籍謄本戶號,並沒有在放寬更改之列。
在中國人的觀念中,數字的四,因為取其音和死相近,許多人都覺得不吉利,尤其身份證字號中,如果有個四,特別是在尾數,不少忌諱的民眾,或許會想要把四這個數字改掉,台北市民政局表示,民國88年的時候,內政部的確放寬民眾可以更改身份證字號,末尾數字的4,不過一般來說,忌諱的程度,不比名字不雅或粗俗來得大。至於一般的住家門牌,台北市民政局長鍾則良表示,民政局會主動幫民眾避免有4的門牌號碼,倒是戶籍謄本的戶號,則沒有放寬更改。
至於這個身份證字號尾數四可以申請更改的便民措施,會不會成為罪犯脫罪的途徑,台北市民政局表示,更改之後,戶政單位都會有詳細的更改資料。而戶役政系統輸入新統號,就能查知變更的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