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2日訊】我在《三評中國共產黨》一文中,曾經試圖剖析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的內心世界。他就是一個用共產黨的黨性戰勝了人性和良心的典型。從他身上人們看到的是一個迫不得已的撒謊者,一個不得不說違心話的共產黨員,一個拿原則做交易的庸才,又一個不以隱瞞自己的觀點為恥的共產黨員,他是七千萬共產黨員中極其常見的一個!從溫家寶身上人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個壞制度怎樣使得好人變成壞人、一個不得不昧著良心做人的可憐人。
但是,話又說回來,我們不能苛求於溫先生。試問,包括他在內的當今中共中央領導中,有哪一個不是面對邪惡不生氣,不流淚的呢?有哪一個面對邪惡敢於拍案而起的呢?試問在當今的中國社會,還有誰是彭德懷?退一萬步說,即使真的奇跡般的出現了彭德懷第二的話,他的下場又怎麼會比彭德懷更好一點點呢?這就是中國共產黨逼出來的道德淪喪:一個人人不得不說謊、人人不得不戴著面具互相敷衍的國家–我們可愛的祖國的現狀!
說到溫家寶,不能不提胡錦濤。胡錦濤是今日中國唯一官職大於溫家寶的人(至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委員長吳邦國,大家都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不提他也罷)。所謂「胡溫新政」著實使許多人特別是海內外天真、單純的知識分子興奮了一陣子,滿以為可愛可憐的中國時來運轉。可惜僅僅是曇花一現,肥皂泡效果迅速破滅。
今天的胡錦濤至少身兼五職:中共中央總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共中央軍委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委主席、對台工作小組長。我真的不知道他累不累?但是,這個事實向人們揭示了一個道理:原來這五項工作是只需要一個人就能幹得了的。只是希望胡先生千萬不要出于謙虛只領一份工資才好!不領五份工資固然可以替國家節省一大筆開支,但是這五項工作實在並不輕巧,以區區我為例,即使拿出渾身解數,拼上老命,恐怕也未必能幹好其中的任何一樣。而你呢?僅僅拿出你的聰明才智的20%就能游刃有餘地幹好其中的任何一項,實在令人讚歎!
讚歎之餘,發人深省,這個成功經驗必定可以推廣到全國各省和各部委。省委書記當然可以兼省長和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大家記得前幾年有個俏皮話,說是八十歲的老人召集七十歲的人開會,研究六十歲的人的退休問題。六十歲的人不服,就問道,既然你們七、八十歲的人還能夠領導一個國家,我們才六十歲,怎麼就不能夠領導一個工廠企業了呢?不妨來個幽默。既然你黨中央總書記可以兼國家主席,我們省委書記怎麼不可以兼任省長或省人大主任呢?依此類推,縣委書記怎麼不可以兼任縣長或縣人大主任呢?區委書記怎麼不可以兼任區長或區人大主任呢?村委書記怎麼不可以兼任村長或村人大主任呢?既然可以,那麼又何必要兩套班子呢?人還是這些人,沒有其中的一套班子照樣可以運作,可以領導。共產黨組織還有什麼存在的必要呢?又何必要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呢?更何況擔任黨內職務的那份工資也決不是從每個月收上來的黨費中支付的吧?因此,僅此一項,可以減輕國庫負擔何止千百萬!我相信,我的這項合理化建議應該被授予國家特等獎!
但是且慢!就拿你胡錦濤來說吧!你上任伊始,就強調要監督好各部門的一把手。這話在理:因為你自己也知道,不受監督的絕對的權力必然導致絕對的腐敗。既然如此,試問普通老百姓如何監督你這個黨政軍一把手?
我和你胡錦濤本人具體打交道的只有一件事:揭發檢舉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級人民法院集體包庇故意殺人犯王忠全和馬洪才的特大司法腐敗案件。我在給中央一級領導部門和領導幹部的一百多次上訪和信訪中,有六次是找你的。從王、馬故意殺人案看,你對人民信訪的不回答、不處理、不理不睬、不聞不問就足以證明你是一個絕對不稱職的幹部。豈止是不理不睬和不聞不問!你們早就暗中通氣和定調子了!你們是典型的故意不作為、官官相護、互相包庇、草菅人命。因此,僅憑這一點,我有資格、有權利、有理由看不起你胡錦濤!我會把從1998年到2004年給你的六封信公之於眾,讓海內外華人和全世界人民評評這個理,也歡迎你本人提出反駁意見!
這裡我再講講和中共中央第九把手羅干打交道的經過。現在,羅幹的名字已經和鎮壓法輪功緊緊聯繫在一起,成為僅次於江澤民的第二號全球公審對象。可是,以前他還不是這麼臭不可聞的。1990年,我寫了一封信給勞動人事部,反映哈爾濱市一所技工學校在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風。這事本來跟我毫無關係,僅僅是公民責任心驅使我寫信罷了。我的處事原則一貫是「說不說在我,聽不聽在你」,我並沒有指望收到什麼回音。可是出乎意料,很快就有了回音,而且竟然是勞動人事部部長羅干先生的親筆回信,他表示歡迎和接受我的批評意見,表示今後要注意改進這方面的工作。這件事使我產生了對他的好印象,覺得他和他領導的部門起碼並不那麼官僚主義。光陰似箭,1997年瀋陽軍區作家李占恆在全國許多報刊上發表整版文章,指責我給兩名解放軍戰士製造了冤假錯案。同時,文章還洩露了好幾件極其荒唐的事情:兩名故意殺人犯被判刑後,就在上訴期間,作為未決犯,竟然得以交保釋放;在沒有宣佈無罪和平反的情況下就恢復黨籍,恢復公職;其主犯王忠全居然當上了法院庭長!而且這一切都是在請示過最高人民法院以後發生的。我就此案找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紀委、中組部、監察部、司法部、中央軍委、全國人大信訪辦、國務院信訪辦等等單位,當然也沒有忘記給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羅幹寫信,先後一共寫了八封。所有這些單位我都發了掛號信,經查詢全部收到了。在給羅幹的信裡,我還給他提出了改進工作的一點建議:不要兼職過多,當上了黨和國家領導人,還有必要兼任什麼全國鑄造學會的會長嗎?人的精力畢竟有限,能夠全力以赴地當好你的政法委書記就很不容易、很不錯了。可惜我的忠告被他當做耳旁風,過了不到兩年,他居然又增加了一項太不令人羨慕的桂冠:六一零辦公室主任!
言歸正傳。既然身為勞動人事部部長的羅幹可以事必躬親到親自閱讀群眾來信,並就技工學校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風這麼一個具體問題作出答覆,表示重視;那麼,當同一個群眾向他反映被判刑的故意殺人犯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包庇下當上法院庭長的特大司法腐敗案件時,身為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的羅幹可能不可能看不到我的連續八封揭發檢舉信呢?要說他不知道的話,只有傻瓜才能相信啊!這麼說吧!八年多以來,不僅僅是一個羅幹,而且像肖揚、韓杼濱、尉健行、監察部部長何勇、司法部部長高昌禮、李嵐清、李瑞環、胡錦濤、朱熔基、李鵬、江澤民、遼寧省委書記聞世震、黑龍江省委書記徐有發、溫家寶、曾慶紅、吳邦國、賈慶林、李長春、黃菊、吳官正這樣一些身居高位的大官們哪個我沒有去過信或者上訪過?結果呢?每次上訪等於在向他們通風報信,好讓他們在暗中商議對策。結果不出所料,他們終於炮製出一個由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向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傳達最高人民法院最新指示的128號信件來。
你們天天喊:「司法腐敗是最大的腐敗」。可是,司法腐敗的根子究竟何在呢?反腐敗不力的根子在哪裡?原來人們以為,司法腐敗的根子在最高人民法院,現在才認識到,根本不是這樣!正是在你和你們的支持下,甚至是在你和你們的主使下,最高人民法院才敢於把政治和真理、和正義、和道德對立起來,把政治變成了卑鄙下流的陰謀詭計的代名詞,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公開暴露出共產黨所搞的政治的真實面目。他們幾十年如一日地把是非標準顛倒,大搞黑箱操作,以保密為借口,進行著見不得人的罪惡勾當。而且,事先就準備好了殺手鑭:誰膽敢揭露他們的陰謀詭計,就給誰扣上一頂「洩露黨和國家機密」的帽子!本來,國家機密是有其特定的內涵的,而到了這些民族敗類的口中,國家機密就變成了他們搞陰謀詭計的保護傘。我搞了陰謀詭計是不假,可是不准你揭露我,否則你就是洩露國家機密,就是觸犯刑法,抓你判你沒商量!反正無產階級專政的刀把子牢牢攥在咱手裡!還有比這種下流行為更加卑鄙無恥的嗎?
正在我著手寫「陳世忠九評中國共產黨」的節骨眼上,共產黨又向我提供素材了。去年國內傳來「大好消息」:我訴訟瀋陽軍區作家李占恆和五家報社侵犯名譽權的案件有了最新消息。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的宋副庭長約見我的代理人。他一再追問他:我是怎麼得到那個128號信函的。我的代理人說,他僅僅是代理人。至於當事人怎麼得到這份文件的,他並不知道。於是,宋庭長宣佈說,128號文件是「國家機密」!不准向媒體散佈,不准在網上散佈,甚至也不准在法庭上提及它,否則按照「洩露國家機密罪」予以追究責任!
我實在是高興極了。正愁找不到例子和靶子呢。天賜良機!儘管一點也不感到意外。這128號文件究竟是個什麼貨色呢?我不得不簡要地介紹一起37年前的血案。1969年4月在黑龍江省嫩江農場發生了兩名解放軍哨兵故意殺害無辜犯人李植榮的案件,目擊者有在場的130名犯人中的40名犯人。1981年,我在冤案獲得平反後就開始揭發此案真相。可是有關單位再三推諉,拖了整整八年。1989年1月黑河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將兩名兇手以「故意殺人罪」判刑,確認犯人李植榮是無辜地被兩名解放軍戰士故意殺害的。時隔八年,瀋陽軍區作家李占恆在全國許多報紙上發表整版文章,說兩名兇手是被冤枉的,說揭發此案的陳世忠給別人製造了冤假錯案。而已經被判刑的主犯王忠全在既未被宣佈無罪,也沒有得到平反的情況下連一天刑也沒有服,就被交保釋放回原籍,重新入黨、恢復公職、當上法官,現在仍在擔任遼寧省法庫縣人民法院地稅庭庭長!
善良天真而正直的中外朋友一定會問,這是怎麼回事呢?殺人犯怎麼可以擔任法官呢?他們究竟是有罪還是無罪呢?大家不妨來一番逆向思維:我這個檢舉人,一個當年的勞改犯,控告解放軍戰士故意殺害在押犯時,公檢法的辦案人員會怎麼考慮?他們能輕信我的一面之詞嗎?何況,這樁故意殺人的罪行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我僅僅是幾十名目擊者之一。所以,公檢法幹部們一定會充分調查,再三斟酌,只有百分之百地確鑿無誤,實在是鐵證如山了,才能定這個案。關於此案總共有四份法律文書。判決書是怎麼說的呢?
1。1989年1月24日黑河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說:「王忠全、馬洪才二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所以定性為故意殺人並判刑。
2。王忠全不服判決,進行上訴。1989年6月24日黑龍江省中級人民法院再審判決書說:「王忠全、馬洪才二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但由於已過追訴時效,免於追究兇手的刑事責任。
3。王忠全仍不服判決,進行上訴。1990年4月黑龍江省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書說:由於「此案已過追訴時效,免於追究刑事責任,並撤消此案。」
4。王忠全不服判決,繼續申訴,要求宣告無罪。1998年4月黑龍江省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他要求宣告無罪的申訴。
可是,就是這麼一個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的故意殺人案主犯,不但繼續當法官,而且步步高陞。接著他又反過來以法院庭長和廉潔法官的身份寫證言,「證明」李占恆發表的文章屬實,要求反坐證人和檢舉人陳世忠「誣告罪」!
我在多次要求報社更正錯誤報道無效後,只得把李占恆和五家報社告到哈爾濱市中級法院,起訴他們侵犯名譽權。經過審理,民事法庭於1999年9月宣判我勝訴,要求被告向我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25萬元。被告不服,上訴到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該法院故意一拖再拖,一直拖了13個月(請注意:中國民法規定,二審民事案件必須在三個月內審理和結案),到了2000年10月,省法院還是不下判決,而是把案件退回到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什麼理由呢?秘密就來了。見不得人的蓋子也就揭開了。
原來,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此案涉及敏感政治問題,主動請示了最高人民法院。而從最高人民法院得到的答覆是:儘管李占恆和五家報社發表的文章含有貶義,確實侵犯了陳的名譽權。但是因為沒有造成降低對陳評價的後果,所以此案不以「侵犯名譽權定案為宜。」根據這個128號黑文件,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在拖了整整四年半之後,實在頂不住了,於是在2004年5月按照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不惜自己打自己的嘴巴,把原來基本正確的判決書篡改為一份不像樣子的新判決書。你陳世忠不是告李占恆和五家報社侵犯你名譽權嗎?判決書說他們並沒有侵犯你名譽權。就是說,你是無理取鬧。李占恆和五家報社完全有權跟你索要時間和精神損失賠償費!而且李占恆和五家報社的顛倒黑白的文章還可以繼續照登不誤,轉載不誤,那個殺人兇手王忠全仍然可以繼續當他的法院庭長。順便說一句,為了達到執行上級指示的目的,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新判決書多處公然撒謊,明明從來沒有再開庭,它在判決書裡卻說是開了庭,甚至還列出了出庭人員名單、時間和地點!跟它要開庭記錄,誰是怎麼說的,它都拿不出來。若非親身經歷,誰能相信,誰能想像得出,中國大陸的各級法院的諸多法官們居然是如此卑鄙、猥瑣、不堪!在權勢和金錢面前居然是如此輕易地拿法官的良心和法院的威望做犧牲,不惜出賣原則和職業道德,也要顛倒黑白、指鹿為馬!我不禁想起馬克思的一句名言:「這種人如果說在理論上一竅不通的話,那麼在搞陰謀詭計方面倒是頗為能幹的。」
各級法院的工作人員中間沒有一個人敢於拍案而起,追問最高人民法院怎麼可以教唆下級法院如此不看事實、不按法律辦事。相反,多年來黨教導出來的馴服工具論使每一個公務員都把職業道德扔在腦後。把出賣靈魂當作家常便飯(現在人們該懂得什麼叫做「不得不說違心話」和「不得不做違心事」了吧?)。現在,他們做得最起勁的事是追查究竟是在哪一個環節上出了毛病,把如此見不得人的秘密文件(他們居然好意思管它也叫做「國家機密」)洩露給了陳世忠,處心積慮地要懲罰所謂洩密的人,而不去追究堂堂最高人民法院怎麼可以炮製出這種以勢壓人、顛倒是非的黑指示來;更發人深省的是,難道最高人民法院這麼多年來僅僅炮製過這唯一的一件見不得人的黑指示來麼?
李植榮案件的例子說明了什麼?人們從中看到,中國的法律究竟是為誰服務的?為強權,為特權階級。這就是所謂無產階級專政的本質。為了達到這個卑鄙的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居然不惜護短,為故意殺人犯效勞,先是千方百計為殺人犯開脫,變死罪為輕罪,再變輕罪為免於刑事處分,再為提拔殺人犯當法官掃除障礙、鋪平道路。為了達到這個卑鄙的目的,他們確實絞盡腦汁,無所不用其極!我在給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的信裡,曾經提醒他,既然王忠全如此「優秀」,再過五年或十年,王忠全完全有可能接替你肖揚的位置啊!而現在我看應該鄭重建議,乾脆讓他擔任國家主席好了。
言歸正傳,這個活生生的例子再一次給廣大黨員和廣大人民上了一課:在中國共產黨的詞彙裡什麼叫做國家機密!而在這些所謂「國家機密」裡面,又有多少見不得人的骯髒東西。他們以國家機密為幌子,就是為了堵住老百姓的嘴,竭力阻撓廣大人民獲得憲法規定的知情權,不讓人們得知他們幹下的種種下流勾當的真相罷了。然而,這麼多年以來,他們背著人民又干了數不清的髒事、壞事(從江澤民專機到中俄邊界協定,從廣西欽州大規模人吃人到殺人犯當上法院庭長,僅僅是冰山一角而已),因此他們不斷肆意擴大「國家機密」的範圍,不斷以「洩露國家機密」為借口擴大逮捕範圍。難怪中國竟有那麼多人(其中絕大多數人根本沒有條件接觸任何國家機密!)以「洩露國家機密罪」被捕判刑的哩!
說到「洩露國家機密罪」,人們自然聯想到記者趙巖。2004年9月,他在上海遭到國安部的秘密逮捕。罪名就是「洩露國家機密」!是他真的洩露了什麼國家機密了嗎?他的工作單位《紐約時報》駐華辦事處已經正式聲明說,關於「江澤民申請辭職」的消息並非趙巖提供的。(退一步說,即使是趙巖提供的,又怎麼樣?這並不是什麼假新聞啊!如果真是假新聞的話,倒是可以說他造謠;既然是真實新聞,只能說他消息靈通,是他有本事,證明他的敬業精神和工作能力強,何罪之有呢?再說,他怎麼可能接觸到國家機密呢?是他竊聽了江澤民的電話還是潛入了中央機要文件檔案館?再說,誰規定了說連「江澤民申請辭職的消息」也是國家機密呢?)據說,他的被捕還是胡錦濤親自指示或批准的。人們自然要問,這究竟是為什麼?原來,眾所周知,趙巖是一位維權英雄,專門為弱勢群體打官司,伸張正義,大大觸怒了當局,這才是問題的癥結。
在胡錦濤訪美前夕,放出消息,說是檢察機關已經決定撤消了對趙巖的起訴,換句話說,應該放人了。可是不然。不但不放,而且據說要重新起訴他,以別的名義起訴他!為什麼?平白無故地抓人、關人長達一年半以上,突然無罪釋放了,怎麼向世人交代?趙巖精通法律,也不是省油的燈。一旦放虎歸山,他能不要求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嗎?所以,有錯抓的卻沒有錯放的!雖然是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將你秘密逮捕並監禁近兩年,雖然現已查明,你沒有犯「洩露國家機密罪」,那麼我們就給你編個別的什麼罪名,免得你出來以後「得理不饒人」!
順便說一下,中共政權下令抓趙巖,另有隱情。讀者們可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鮮為人知的一點是:他和上面那個幾乎家喻戶曉的李植榮案件也有密切關係。第一,1969年在黑龍江省嫩江農場故意殺害無辜犯人李植榮的兇手一共有兩名:指使開槍的首犯王忠全和擊斃李植榮的從犯馬洪才。1989年黑河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時,馬洪才是認罪的。他只是強調,他是執行命令、奉命開槍,而且犯罪時未滿十八週歲,請求寬大處理。根據他的認罪態度良好,考慮到他提出的自我辯護理由,法院對他從輕發落,僅僅判刑兩年,緩期三年執行。但是,主犯王忠全不認罪,提出上訴,再審法庭調查認為:「王忠全、馬洪才二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但由於已過追訴時效,免於追究刑事責任。就這樣,不服上訴的王忠全被「有罪釋放」了,而服從判決的馬洪才也跟著「乘車」獲釋了。王忠全嘗到了上訴的甜頭,繼續上訴,要求宣佈無罪,可是還是沒有得逞。於是,鼓動軍區作家李占恆為他們寫翻案文章,大造輿論。這時候,王忠全又鼓動馬洪才一起申訴,可是,就在李占恆發表文章後的五個月,他們的申訴再次遭到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駁回。而這時,我已經開始向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李占恆和各報社編輯部侵犯我的名譽權。李占恆處於空前被動地位,他當然要找王忠全和馬洪才討說法,因為主要材料都是他們這兩個當事人提供的。可是,就在這節骨眼上,馬洪才突然死了,年僅47歲!怎麼死的?病死的?車禍?自殺?都不清楚。一個年富力強的壯年人死得未免太巧了,也太蹊蹺了。考慮到我自身經歷過的一系列奇怪而可怕的事情,我不能不想,他會不會被什麼人滅了口?於是趙巖主動承諾幫助我調查馬洪才突然死亡的原因。而他在調查過程中可能引起了對方的警覺,需要將他「消音」;第二,李占恆發表的文章,表面上看,矛頭指向劉賓雁和陳世忠,說這兩個人製造了冤假錯案,其實,他關於擊斃「逃犯」的整個過程的描述是對無辜慘遭殺害的公民李植榮的莫大侮辱和褻瀆。他往37年前慘遭虐殺的無辜者的親屬們的心靈創傷再次抹上一層鹽!因此,不僅僅我起訴了李占恆和各報社,而且死難者李植榮的遺孤(小早)也向法院提出起訴。由於沒有很高文化、又缺乏訴訟經驗,小早就請求趙巖擔任他的訴訟代理人!鑒於李植榮被殺案和殺人犯王忠全當上法官的醜聞毫無疑問早已驚動了中共中央,人們沒有理由不聯想,什麼損招都使得出來的中共中央和它領導下的權力機關是不是正在想方設法進行釜底抽薪啊?
前面講到,在中共中央的領導之下,還有另一種滅絕人性的罪行氾濫成災:那就是,利用精神病為借口,把各種各樣的正常公民強行抓進精神病院進行折磨。必須讓全世界知道,神州大地有多少荒唐透頂的事情。其中之一是:男女結婚登記後不准生小孩,先得申請准生證,如果名額有限,就有可能拒絕你的申請,要求你推遲幾年再懷孕。但是,你得到了准生證就萬事大吉了嗎?不,這還不夠,還必須得到本單位負責人的同意,否則照樣給你穿小鞋。讓我們從張共來的個案說起。張共來曾擔任哈爾濱市某大工廠的團委書記,由於響應國家晚婚晚育號召,她31歲才結婚,32歲分娩第一胎。可是這件事卻引起了本單位負責人的不滿。處處擠兌她,包括不讓她上班,讓原來是幼師的她當清潔工,不給她發工資等等。她忍無可忍,依法上訪,始終解決不了問題。最後,她到黑龍江省政府信訪辦公室進行上訪。那一天,她被叫進辦公室裡,說是「你不是來上訪的嗎?進來,今天我們解決你的問題!」她信以為真,走進房間,她一個人在房間裡靜等了不到五分鐘,進來了四名穿白大褂的男人,強行把她拖進汽車,一直開進哈爾濱市精神病院,折磨她整整一星期(把她綁在床上,強行灌藥、打針、用電擊等等),她的親屬才打聽到她的下落。接著精神病院(背後當然是張共來的工作單位和黑龍江省政府信訪辦公室)和她的親屬談判:要求放人嗎?可以的。有三個條件:一是書面承認錯誤,保證不再上訪;二是不接待任何媒體;三是不把在精神病院的所見所聞告訴他人。如果違反以上三條,隨時可以抓你回來,就說你舊病復發。
張共來偷偷地把親眼目睹的事實記錄在日記裡。僅僅入院初幾個月,和她情況相似的正常人被打成精神病以後,表示接受院方要求,願意合作因而被放出去的就有三十多人。張共來拒絕屈服和合作,所以就被關在那裡四年以上!因為她本來就是正常人,她可以請假回家。後來,她趁請假回家之機,偷偷去北京申訴,因為她仍然不相信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找不到講理的地方。可是,在北京住旅館期間,發生一件事。同房間姓唐的旅客在室內隨地吐痰,張共來批評她,她惱羞成怒,動手就打張共來,張共來還手自衛,她就賴上了張共來,說自己被打成了骨折。但是,馬上到急救中心拍片子卻沒有發現任何骨折,唐自己走回到旅館,第二天照常逛街購物。就這樣,這個打架事件已經由公安部門宣佈結束了。可是,過了幾天,唐自己弄來一張健康檢查、發現骨折的證明,公安局據此將張共來重新抓起來判刑!這是一起非常可疑的案件,且不說矛盾重重,有明顯的栽贓陷害的痕跡。人們倒是要問,張共來為什麼來北京?是為了找上級機關申訴。申訴什麼?不該把正常人抓進精神病院。既然來了,找了幾個單位,問題還沒有解決,她自己卻被抓起來判刑。從此一了百了。她再也無法申訴啦!但是,人們要問的是,張共來究竟是不是精神病患者?如果是的,為什麼判她刑?如果不是的,為什麼把她關在精神病院里長達四年以上?正因為她是正常人,她當然要反抗!她不肯承認根本不存在的所謂錯誤,不肯屈服,就只好長期在精神病院呆著。
張共來本人的遭遇極其悲慘,張共來還親眼看到了三十多個上訪者遭到和她相同的命運,她也看到許多法輪功修煉者被關進精神病院倍受折磨和摧殘。聯繫到劉賓雁在1986年揭露的王福綿事件(王福綿是黑龍江省的一名基層幹部,由於揭露上級領導的貪污腐化,遭受打擊,不得已到北京告狀,見到了當時的人民日報記者劉賓雁,劉賓雁聽了他的情況很重視,立即和黑龍江省有關部門聯繫,同時和王福綿定好時間第二天接著談。可是就在當天夜晚黑龍江省的警車聞訊奉命趕到北京,把王福綿連夜抓回黑龍江,並且把他塞進了精神病院)。而不久以前才從北京安康精神病院「獲釋」的王萬星的遭遇更是典型。他,一個完全正常的人,被關了整整十三年,僅僅因為他大聲疾呼,要求給六四平反!為什麼沒有送他去勞教呢?很簡單,因為勞教按規定最多三年,中共當局可不願意讓他三年就出來!最後,歐盟和美國的壓力迫使中共讓步,使王萬星擺脫了厄運。張共來在精神病院寫的厚厚幾大本日記是對中共中央領導下的法西斯政權的強有力的控訴!這一切說明了一個任何人也抹殺不了的事實:在中共中央的領導下,利用精神病院對付一切共產黨不喜歡的人的做法是經常的,大量的,一貫的,幾十年如一日的。你們說,那些把正常人強行關進精神病院、再和他們討價還價講條件的人,還有一絲一毫的良心和人性可言嗎?
當所謂「胡溫新政」提倡「以人為本」,號召建立「和諧社會」的時候,我多麼希望共產黨的各級領導人增加一點自身的人性和道德修養,增加一點將心比心、增加一點感同身受的心情。這裡既包括對於南京大屠殺、731細菌研究所、日本兵比賽殺人等罪行的同仇敵愾,也應該包括對於文革犧牲者劉少奇、彭德懷、張志新、李植榮等悲慘遭遇的同情,更應該包括對於文革以後發生的,直到現在仍在受苦受難的同胞如王樹紅、佘祥林、李久明、張共來、孫志剛等悲慘遭遇的同情。人們不妨問一個最簡單的問題:李植榮的遺孤小早從生下來就從來沒有見過自己的父親。37年過去了,李植榮被判刑的冤案早已獲得平反。可是,這個社會,這個國家,這個自稱是「以人為本」的黨,什麼時候關心過小早?難怪有人說:「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有了新中國,就沒有了我的家」!人們不禁要問,小早和他母親這幾十年來的苦難究竟是誰造成的呢?中共中央喜歡說的話是:「舊社會把人變成鬼」和「新社會把鬼變成人」,從王樹紅、佘祥林、李久明、張共來、孫志剛、李植榮、小早的例子中,人們得到的啟示究竟是「新社會把鬼變成人」還是「新社會把人變成鬼」呢?
中共中央的新一代領導班子會不會有所改進呢?種種跡象表明,我對於當今的中共中央的擔心並非多餘。他們缺乏反思的精神和勇氣。他們不是考慮亡羊補牢,怎樣保證悲劇不再重演?反而把人權說成是「資產階級的那一套,是「境內外敵對勢力攻擊我們黨和國家的借口」。」這樣一來,問題又回到原始起點:共產黨總是在沒有敵人的地方製造敵人,今天一小撮,明天一小撮,天長日久,加在一起,就變成了一大撮。而問題的實質則在於中共中央的根深蒂固的惡習:誰給它提意見,它就給誰亂扣帽子。直到今天,中共中央依然沿襲毛澤東的很不高級的做法:先把向他提意見的人打成「敵人」,然後來一個「被敵人反對是好事而不是壞事」;「敵人越是反對,我們越要堅持,因為這說明我們做對了」。
俗話說:十年樹木,百年樹人。被中國共產黨破壞的經濟比較地容易恢復,而被中國共產黨敗壞的人心、被中國共產黨摧毀的道德卻決不是幾代人的努力能夠恢復的。更何況,統治著中國大陸的中國共產黨依然無時無刻不在殘酷地鎮壓人民、橫加殺戮、施行酷刑、殘民以逞;無時無刻不在逼人撒謊、教人昧著良心說話和做事!他們使用暴力和謊言,強迫億萬中國人民屈服於他們的淫威,拋棄原則,甘當看風使舵的牆頭草,長此以往,這樣的民族還有救嗎?
每一個有良心的共產黨員,每一個有良心的中國人,聽聽這些血淚斑斑的控訴,看看這些物慾橫流、道德敗壞的社會現狀,還敢說「現在是中國形勢最好的時候」嗎?還能同意「只有共產黨才能救中國」這種謬論嗎?我們中國人真的還能高興得起來嗎?(全文完)
2005.7.2.-20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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