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致遠2006年7月21日香港報導)香港記者協會星期四致函中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對中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的人大審議表示關注,同時要求撤銷有關控制新聞媒體的規定草案。公開信說,草案部份條文引起內地法律界、學術界及中外傳媒強烈不滿。
香港記者協會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公開信說,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第57條規定,若傳媒違反規定擅自發佈有關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情況和事態發展的信息或者報導虛報情況,情況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所在地政府處以罰款5至10萬人民幣。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汪永清在記者會上表示,有關突發事件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
*香港記協認為法案違反新聞自由原則*
香港記者協會對有關規定及闡釋極度擔心,認為這嚴重違反了新聞自由的原則,剝奪了市民的知情權。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胡麗雲在接受中文部記者採訪時表示,《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會對香港記者到大陸採訪造成很大困難,現在許多香港記者到中國大陸去採訪,常常要報導突然發生的事情,突發事件或者重大事件可能牽涉到香港人,也是香港所關心的。胡麗雲說,現在香港跟大陸的關係非常緊密,很多香港人到大陸工作或者居住在大陸,如果大陸發生甚麼事情香港人或者這些人在香港的親人都會感到緊張,他們都想知道事情的最新發展。
胡麗雲說:“我們常常說的知情權。在香港我們每個人都有知情權。這是我們的基本權力。知情權不僅香港人有,國內人也有。所以我們希望人大知道這個知情權的重要性。廢除或者改變《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尊重每個人本身的權力。”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胡麗雲認為,大陸和香港一樣,也應該擁有新聞自由。她說:“中國大陸應該和香港一樣開放新聞採訪。因為國家需要改革開放,跟國際接軌。”
*胡麗云:新聞自由有利於投資和經濟*
胡麗雲認為,跟國際接軌最重要的就是資訊流通和開放,讓每個人都知道最新的發展是甚麼。她說,在香港一直以來就擁有新聞自由,由於有新聞自由人們對香港才更有信心,有利於投資和經濟發展。
對於香港記者協會的公開信要求撤銷《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的做法。中國青年報《冰點》週刊前主編李大同表示支持。他說:“我認為這是他們的權利。國民表達自己的意見和要求非常正常。”
李大同在接受中文部記者採訪時認為,《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是一個不可能通過的法案,因為它完全是一種倒退。他說,通常中國官員有責任的時候,不是通報最新的情況,而是說謊和加以掩蓋。
*李大同:中國地方官員說謊掩蓋*
李大同說:“死亡的人數,當地官員只報三分之一。這是不斷發生的,最近發生的。都已經一再證明了,在重大災難事件面前,地方官員的第一反應就是說謊,就是掩蓋,不斷出現這些真實的例子。我想審議這部草案的議員應該是清楚的。我相信這部法案必須做重大修改,不可能這樣通過。”
在北京的獨立作家余傑在接受中文部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再發生像薩斯病這樣的事件,新聞記者就會更加噤若寒蟬,這些公共衛生事件、危機就會以更加可怕更加恐怖的方式發展,所有的真相被當局壟斷起來。余傑認為,一個社會的安全不是靠政府單方面對信息的封鎖,信息的自由流通是社會穩定健康有活力一個前提。
余傑說:“我非常支持和贊同香港記者協會致全國人大常委會公開信,要求撤銷《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的舉動。我覺得這是對新聞自由的捍衛。”
余傑表示對《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持批評態度。他說,如果這個草案通過的話,中國原來僅存的一點新聞自由就蕩然無存了。他說:“這樣的一個法案是中世紀的,它顯示出中國社會的法律,自由、政治制度等等都還處在中世紀落後野蠻的狀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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