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廣湘:探尋「過勞死」蔓延的禍根

黃廣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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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9日訊】記得去年11月《工人日報》有一篇報道說,帶有強烈遺憾和悲劇色彩的「過勞死」,一般認為主要發生在教師、藝術家等知識分子群體身上;但現在,「過勞死」現象已經開始向農民工蔓延。只不過,農民工因為地位的低微而屢屢被媒體忽略。

過勞死「最簡單的解釋就是超過勞動強度而致死。國際定義」過勞死「是因為工作時間長,勞動強度加重,心理壓力大,存在精疲力竭的亞健康狀態,由於積重難返,突然引發身體潛在的疾病急性惡化,救治不及時而危及生命。

在我的印象中,被喻為工作狂的日本「白領」經常出現「過勞死」現象,並且日本還把「過勞死」列入工傷範疇。如今「過勞死」卻悄然來到我們身邊。先是知識分子的精英階層中,不斷有中青年科技人員、教師和藝術家英年早逝;現在這種情況已經向農民工群體蔓延了。今年4月,南京一個建築工地的兩名農民工被發現猝死在睡夢中;6月,重慶某廠一名農民工在車間昏倒,經搶救無效死亡;10月,北京一酒店雜工上夜班猝死於搭乘的小公共汽車上……他們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每天高強度長時間的工作及營養缺乏。目睹身邊為生計而拚命工作拚命勞作的普通工人農民,一個個因勞累過度而默默地死去,不禁讓人感到揪心和擔憂。「過勞死」蔓延的現象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關注和重視。

引起知識分子「過勞死」的主要原因是繁重的違反生理規律的腦力勞動,以及超強的事業心引起的過重的心理負擔。知識分子由於其工作性質的特殊性,常常超時間工作,長期睡眠不足,休息、閒暇時間少,自我期望高,平時又很難擠出時間來鍛煉。而農民工等地位較低的群體,由於得不到應有的社會保障待遇,造成他們的就業、養老、看病、子女就學等各方面壓力加大,加上不少企業工資水平過低,這些都迫使農民工不得不用更長的時間和更高強度的勞動,來緩解壓力以便獲得必要的保障。

除了「生存」的壓力外,用工單位隨意延長勞動時間,增加勞動強度,也是造成普通勞動者「過勞」的主因。如今,「星期六保證不休息,星期天休息不保證」對一些單位的職工來說已成慣例。一個多世紀前世界各國工人舉行罷工得來的8小時工作制,正與我們漸行漸遠。在一些勞動密集型的加工企業裡,每天工作時間在十小時以上的比比皆是,有的甚至達到14小時。

其實《勞動法》對於勞動者的休息權有著明文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但在現實生活中,《勞動法》中規定的勞動者的權益往往成了沒有實際意義的「象徵性條款」。很難想像,在目前的體制和制度下,勞動者能向用工單位要求《勞動法》所規定的各項權利。特別在那些私營企業裡,加班加點的情況更是屢見不鮮,累計勞動時間早已遠遠超過《勞動法》的規定。但是,為了生存,為了養家餬口,很少有人敢拿《勞動法》與老闆較真的。

我不贊同用「立法」來防止「過勞死」的提法。我們已經有了一部《勞動法》,只要認真執行,勞動者的權益完全可以得到保障。相反,如果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情況得不到改觀,即使細化再多的法律也解決不了問題。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係研究所彭光華表示,「過勞死」其實是一種勞動災害,與一些用人單位長期違反勞動法規,要求勞動者承擔超時、超強度的工作任務有關。所以說,並不是我們現有法律法規不夠,而是那些違法行為沒有人去過問和追究,沒有組織去依法維護勞動者的正當權益。

為什麼目前超出法定勞動時間會成為普遍現象?為什麼勞動者休息休假的權利長期得不到保障?為什麼農民工的工資標準20年不變?為什麼我們已經到了「過勞死」的地步了生活條件卻依然得不到改善?……等等這一系列疑問,我們姑且把它看成是「過勞死」蔓延的社會考題吧。我想,這不僅要從有關法律法規中尋求解題之道,在很大層面上,更要從制度建設方面去尋求破題之策。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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