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1日訊】(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综合报道)五次屍檢出現六次不同的死亡鑒定,錯綜複雜的湖南湘潭女教師「黃靜裸死案」近日在湘潭雨湖區法院一審宣判,死者生前男友、被告人姜俊武被判決無罪。對於這一判決,網民認為,判決真的很讓人失望!「證據都毀了,連屍體取樣標本也都毀了,當然那個所謂的「男友」就沒罪了。」這就是中國嗎?「如此荒唐的判決,將載入中國現代官場現形記,如此冤案,將記入歷史2002年新竇娥冤。」
「黃靜裸死案」自2003年2月案發至今,已過去了41個月。最近一次正式的司法程序發生在2004年12月。黃靜案曾做過五次屍檢,六次死亡鑒定,每次鑒定結果都不盡相同,互相矛盾,引起各界關注,尤其在互聯網,甚至成為「中國網絡第一大案」。
從此案最初曝光時媒體的潛在立場看,相信至少八成正義民眾會站在黃靜一邊。但是等到宣判結果出來後,正義民眾們會有怎樣的議論?
一位經商網民說,不知道這個判決究竟是否正確,但看其判決的一些說法則及其牽強和可笑,如特殊性行為、強姦中止等,憑多年經商經驗的感覺(經常有暗箱操作招標單位用牽強的理由來定標,大家都知道是假的),這個判決應該是有問題的。
一網民表示,黃靜案的情況他一直關注,今天的判決說明了湖南乃至全國司法界的黑暗。此案必須先從湖南湘潭司法界的瀆職,特別是公安局的貪贓枉法查起,從銷毀證據查起,給冤死的靈魂一個交待。
有網民說,要突破這個案子,必須從那麼多證據離奇滅失上去著手。先查實瀆職、毀滅證據罪,轉過頭來再落實是否強姦未遂。
一些網民認為,案件審理到今天,已不是簡單的受害者與施害者之間的法律鬥爭了,而成了湘潭司法甚至湖南司法為自己所謂「公正」形象進行抵死辯護的鬥爭了,試想,如果黃靜勝訴,則顯示湖南司法黑暗到何種觸目驚心的地步!因此司法系統上上下下一定會為了自身的利益而拚死搏鬥,這是一場弱勢家庭與國家暴力機關之間的鬥爭,結局還用猜測嗎?
有網民呼籲,請那些為男方辯護和嘲諷這位痛苦的母親的人們記住:黃靜身上有多處傷痕,包括針扎,煙頭燙傷,可想像這個女孩是經歷過怎樣慘裂的掙扎.。包括後來難以解釋的證據的銷毀。 一個母親若不是堅信女兒冤死,會不辭辛苦討個說法,兩百萬能換回一個花樣的少女嗎,國人啊,有點正義感吧.。
事件回放
2003年2月24日上午,21歲的湖南省湘潭市臨豐小學女音樂教師黃靜被發現全身赤裸死在學校宿舍床上。截至同年6月8日,湘潭市雨湖區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廳先後三次作出鑒定,認為黃靜病死。但其母黃淑華認為女兒生前曾遭受暴力侵犯,開始維權之路。
2003年12月22日,湘潭市雨湖區檢察院採納由湖南省公安廳所作鑒定,以強姦中止罪對姜俊武提起公訴。2005年12月7日,雨湖區法院審理此案。
以下摘選大陸熱門網站的網友評論:
支持黃靜父母繼續申訴,眾位網友,我有個建議,能不能為設立一個專項帳戶,我們大家自願捐款,和平、理性的 抗爭。支持此案,支持正義、支持我們大家、普通百姓作為公民的知情權。今天你在這個事情保持沉默,下一次輪 流到你的時候,將無人替你發言。
有精液,有被燒掉的證據,有不願意立案,不願意改變的強權機關,有中立的鑒定,有億萬人的目光,還需要什麼 ,我們還能找到什麼,對這個判決,我們接受,接受的是一個結果,接受的也是一種悲哀,悲哀於我們國家的良知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但我們沒看到!
特殊性行為是指採用乳交的方式進行的性行為,在鑒定書裡有這麼一條。從而引發心臟病的。所以這哥們最起碼有過失殺人的嫌疑,可憐的女人啊,願在天之靈能夠安息。大家找朋友可要注意人品啊,別找個殺手!
現在的中國,沒錢沒背景就別打什麼官司,贏不了 。
如此判決,如何對得起死者?更痛苦的是活著的親人!
整不明白,這事情麻煩。我懷疑,這男的不變成同性戀男人才怪,他肯定不敢碰女人了,該觀點只是懷疑而已,我有懷疑的權利,懷疑無罪,歡迎批評。
我是法盲,請教一下懂法的人:此案檢查院提出強姦中止,是否認為是強姦了人只是沒有射就叫這說法?但此案好像講發現了男的精液訝怎叫強姦中止?我搞不明白了。還有:有強姦行為怎無罪?
惡有惡報,善有善報。做事要有良心,別忘了,頭上三尺有神明。
那黃靜當時身上的傷是怎麼回事
悲傷的父母們:我們會永遠支持你們!上訴!上訴!一直到真相大白!
一審結果—-悲哀!為黃靜的死惋惜!!明眼人一眼就看出是什麼回事……
這個案件太蹊蹺。判決真的很讓人失望!這就是中國嗎?當然是。我們應該習慣。
湖南湘潭的司法界在給全國人民上演一出荒唐劇,你們的醜態將被人民唾棄。
要突破這個案子,必須從那麼多證據離奇滅失上去著手。
先查實瀆職、毀滅證據罪,轉過頭來再落實是否強姦未遂。
嚴重同意!!!!!!!!!!!
不知道這個判決究竟是否正確,但看其判決的一些說法則及其牽強和可笑,如特殊性行為、強姦中止等,憑多年經商經驗的感覺(經常有暗箱操作招標單位用牽強的理由來定標,大家都知道是假的),這個判決應該是有問題的。
記得二年多之前,黃靜的母親並不承認被告人是她女兒的男友,黃的母親聽她女兒的電話說,那個被告人屬於糾纏者而非情侶;案件當中,許多重要物證在公安局神 秘失蹤(包括黃靜的體檢記錄、黃靜死時的內衣及現場用過的紙巾等),時過境遷,將近三年的時間,這一切的一切都在人們的記憶中慢慢淡忘了;也許,在法律上被告是無罪的,因為證據不足(為何證據不足,大家心知肚明),但在全國百姓心中、在黃靜的母親心中、在被告的良心(假如 …
證據都毀了,連屍體取樣標本也都毀了,當然那個所謂的「男友」就沒罪了。案結了,完事了?司法便如此公正?
姜說沒有脫死者的褲子,那怎麼死者是全裸的,姜走時,死者是活的,難道自己把衣服全脫了,呵呵,大家仔細看一下姜的敘述吧,再看一下公安後來毀滅的證據, 死者身上留下的痕跡,一切都明白了。一個小小的稅務幹部居然有通天的本領,厲害,佩服,可怕,心寒!!!!大家以後自己要注意了!!!!有背景的人不要輕 易動他!!!!要動也要花大錢搞定!!!!否則不要輕易出手!!!!
大家可以看看荒林主編的《中國女性主義》2005年版的,有一章專門說黃靜案,讓大家看看處處漏洞的司法怎樣置個人、女性受害的事實於不顧,維持它所謂的尊嚴!
社會發展到今天,還發生這種事情,我為中國悲哀!
提醒大家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黃靜身上的傷痕!那些認為他們是男女朋友因此不可能存在強暴的人,太愚昧可笑 了。很難想像經受那麼多痛苦是黃靜自己願意的,願意和姜某人進行的所謂的「特殊性行為」,荒唐…
湖南就這麼黑,公檢法永遠是對的!收錢說黑話.。
六種不同司法鑒定結果說明至少有5個是錯誤的,湖南的公檢法可利害了 。
女教師的男友簡直是禽獸不如,假如他動機純的話,女的真有病,他也不會見死不救吧,假如搶救及時,說不定還能救活她呢。他肯定是不想女教師活過來。
法庭講證據,許多證據恰到好處地神秘消失,醫學鑒定多達數份,法庭亦可任選其一,此案案情包括一些具體細節。全國人民早已知曉,法庭卻以涉及隱私不予公開審理,嗚呼!官方稱姜某強姦中止,法庭強姦民意猶不如姜某矣!
刑法「疑罪從無」,法院判決是沒有問題的,有問題的是法醫鑒定,就算採信中山大學的,並不能證明是何種原因致死的,就是那個男的搞死的。
為什麼是祼死?為什麼有傷痕?為什麼身體一直健康而突然死在男友的身邊?為什麼大家有那麼多的疑問?這些難道正常嗎?你能回答這些問題嗎?如不能,請不要在此放P!!!
為被害人鳴不公,上訴吧!
無罪判決不能說是錯誤的,只是說其中的”不作為”因素太多,讓人不得不產生疑問.。
公理自在人心!借用一句香港黑片台詞:「出來混的,有些東西總有一天要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如此荒唐的判決,將載入中國現代官場現形記,如此冤案,將記入歷史2002年新竇娥冤。如何向人民交代,如何向世界交代,我為中國的法律法製法官司法羞恥。
你老婆跟你作愛一次她會死嗎?女性,不管她以前是否健康,只要在性行為中死亡的都是正常的病理現象?
我終於看到了百姓的感性!試問:你們誰勘查過現場?誰閱讀過證據?你們就憑著自己的感性就要冤枉一個無辜的男子嗎?病理的死亡是很正常的現象,我也很可惜這麼漂亮的女孩子就這樣去了,但是我們不能讓一個無辜的、女孩子的男朋友去頂罪吧!
如果身體健康的女人,一次正常性行為就會送命,那麼女的不用嫁人,男的也不敢娶老婆了!如果上述事實不成立 ,那麼健康的女人因性行為喪命,只能是非正常性行為所致!黃靜身體健康,她的死難道會是正常的??!!
就是,支持再打下去!
只要不是自然死亡,男方就有罪。這個法官太黑心,估計不久會有江湖追殺令出現!!!!!!!!!
的確我們理解黃家人失去親人的痛苦。但作為網友也要理智,不能靠猜測斷案,人云亦云。有傷痕就一定是強姦嗎 ?如果女方是被虐狂呢??當然並不是為男方辯護,只是希望有證據。希望好人別含冤,惡人必得懲,別見了棍子 就非得打死人。
極有可能是SM性活動由於對安全的警惕不足而致死!
如果是這樣,法院應當坦誠出來,避免外界無端猜測!
我是四川人,也不是司法機關圈子裡的人,不可能充當法院的搶手。同時也提醒各位注意,不要一聽到認同法院判決的言論就斷定是搶手所為。
法律遵從的是證據,而不是民意。
這裡的黑幕一定很大!!!!!!希望檢查機關,不要錯上加錯!!!!!
知錯必改,不要等晚了再改都沒機會 !!!!!!!
相信吧總有一天水落石出!!!!!!!我堅信!!!!!!
抗爭到底!!!!!! .
唉,投胎在中國真是黃靜的不幸,轉世好好的做個美國人吧,在那裡法律才會保護你 。
我們僅是一個有良知的看客,從人性的角度審視一個活生生的生命「怪異」的死去,歎然同情之餘,我們在道義上給死者的父母永久的支持。任何想隱瞞、欺騙死者 親人和千萬關心這件事的老百姓的行為必將引起全社會更大的憤恨!我真的不願意看到朗朗青天下會出現正不勝邪的悲劇!!!!還死者以公正!!!!
法官不是神仙,所以可以想當然地判案,草菅人命!於是,佘祥林是在經過近十年的抗爭,才得免一死!中國司法 、行政界太黑暗了,女教師的冤案何時得以伸張,施害者何時才能受到應有懲罰?!
人欺天不欺!那些枉法之處徒會有報應的!
司法不公!司法黑暗!前期黑暗屍檢、拖延時間、銷毀證據,放縱壞人,天理何在!!!!!!!!!
地方法院還依然是一個嚴重缺乏公正的機構,被告人是否有特殊身份,不是只看他的父母親,還要看他其它近親是否是特殊人物,相信大部份看過案情相關描述的人,相信會發現一個沒有一點特殊背景,醫院、法院等會有這樣那樣的牽強和不合理的行為。
萬分震驚!!!!!
繼續上訴,永不放棄!!!
法官是不是遊戲高手? 怎麼不去查查,證據為什麼都沒了?
不錯,下次犯事,記得要走關係,消滅證據。權錢術還是大於法的。
弄得如此沸沸揚揚最後得到如此結果,其它類似的事情就更不用說了!黑阿!!!!!
枉法的判決
難以接受!
無言以對,能有證據才怪,破壞證據是不是也算有罪????
官官相護。
看來被告家裡能人還真不少。這什麼世道呀!
天無天理!為死者感到不公!
為什麼一個案件拖了這麼久?也要講點效率了吧?
拖,拖得你差不多忘了,就是這種結果。
證據被燒的燒,盜的盜,那還有全,這就是平民碰到黑勢力的結果。
證據都燒了,當然不足了。
怎麼也沒想到,居然還是這樣的結果。
是啊,證據在權勢面前算得了什麼?官官相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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