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規」淪為十七大權力鬥爭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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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7日訊】(亞洲時報記者潘小濤6月27日撰文)近日,北京及天津兩大直轄市相繼揭發重大貪污疑案,多名副省級高幹被“雙規”。表面上,這是中共總書記胡錦濤開始大力打擊腐敗的結果,但實際上跟黨內的權力鬥爭有密切關係,負責這些行動的中紀委,已淪為打擊政治異己和政治對手的工具。未來一年正值各級黨委歷史性大換血,這類反貪大案定會陸續而來。

中共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中紀委”),專責糾正黨風、執行黨紀,可說是中共最重要的黨內專政機器,被戲稱為“東廠”。九十年代開始,黨員幹部的腐敗問題日趨嚴重,中共最高當局雖然不斷推出反貪運動,但收效甚微;一九九四年,中共著意強化“中紀委”的調查權力,將軟禁官員進行調查的做法制度化,讓“中紀委”可以在未經審訊,甚至在完全沒有真憑實據的情況下,將懷疑破壞黨紀、觸犯國法的黨員幹部先軟禁起來,強迫他們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交待問題,而且軟禁行動幾乎沒有時限,最嚴重的可以將疑犯終身軟禁。這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雙規”。

從效果上來看,“雙規”確是反腐的利器,過去十多年的反腐大案,包括陳希同案、成克杰案、遠華走私案等,幾乎都是“雙規”的結果。但與此同時,無數冤案、假案、錯案,也是雙規制度下的“傑作”,因為這個機制有太多容易被人濫用的。

首先,這是打擊政治異己的好工具。各級中紀委名義上是獨立於黨委的監督機構,但實際上聽命於同級的黨委一把手,很多時候甚至成為一把手的“禁臠”。由於“腐敗”這個罪名太好用了,任何人跟此罪沾上邊,都會變成過街老鼠,絕不會得到社會同情,而在中共宣傳機器鼓動下,令人誤以為正確、光榮的中國共產黨絕不會冤枉好人,被中紀委雙規起來的人,“一定有經濟問題”,讓這些雙規行為有一定民意基礎。因此,把政治對手抹黑成為腐敗份子,並將他們“雙規”起來,就變成非常管用的打擊對手的工具。

另外,雙規也是很好用的“生財工具”,很多不該由中紀委、而應由監察部等擁有公權力政府部門調查的企業家,成為中紀委的“獵物”。中國官場中人,誰不是身家豐厚之輩,誰沒有一點經濟問題,若他們沒有強硬的後台,很容易成為同僚敲詐勒索的對象,“雙規”就是最佳利器,目的就是迫他們拿巨款來贖身。更嚴重者,中紀委的巨掌近年伸到非黨員的私營企業家,其他政府部門也以中紀委為榜樣,隨意將一些涉及經濟糾紛的企業家“雙規”起來,收錢後才放人。這種肆意濫用黨紀懲罰機制的做法,為禍甚深,是中共黨紀凌駕於憲法的最佳例證。

中共黨內各派目前正為明年的中共十七大磨拳擦掌,因為今年下半年開始,全國的中共省、市、縣、鄉各級黨委,會歷史性的劃一換屆,並且大幅削減副職人數,僧多粥少之下,大家對官位的競爭也就更加激烈。於是,官場互相傾軋的力度更猛更烈,像北京、天津的“雙規大案”,也會出現得更頻繁。

因此,中紀委及“雙規”制度,其實已是一把雙面刃,反腐敗之餘,很容易被當權者濫用、誤用。筆者並非為京津兩地的“貪官”呼冤,手上也沒有證據證明他們是無辜的,只想指出,中紀委是中共的“東廠”、“西廠”,只是黨內組織,並沒有法定權力進行調查,更沒有權力拘禁任何公民,即使他是中共黨員,也應先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而打擊貪污的正確程序,應該由國家的執法機構展開,令調查更加符合“程序正義”這個基本執法要求,而這正是每個中國公民與國家訂立的社會契約。因此,建立黨內民主,從撤消中紀委的雙規制度開始!(//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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