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兒樂隊單曲停止無線發行 改編還是抄襲得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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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訊】(據中華網6月23日報導)《嘻唰唰》抄襲事件之後,近日又有媒體爆料,花兒樂隊於6月9日無線首發的最新單曲《我的果汁分你一半》與德國著名歌手SASHA多年前的作品《IFeelLonely》非常相似,但很快,其所屬唱片公司百代企宣總監SKY稱,《我的果汁分你一半》這首歌不是抄襲,而是改編。
  
  究竟對歌曲進行怎樣的改動可以稱為“改編”?改編與抄襲的界限是什麼?晨報記者採訪了上海音樂學院作曲方面的專家。昨晚,SKY在接受晨報採訪時透露,由於版權問題還在協商中,為避免糾紛,他們已經將《我的果汁分你一半》從無線發行管道上緊急撤回。
  
  “改編”實質:一定要有原創的成分
  
  在音樂圈,究竟對原作進行怎樣的改動,才可以稱之為“改編”?為此,記者採訪了作曲家、上海音樂學院音樂劇系系主任金複載,他表示,通常來說,被改編的原作品,一般都是比較短小的樂段或曲式,在此基礎上,改編者改變曲子結構,發展成大的曲式,這才是“改編”。例如以往有不少民歌作品只有單旋律,但後來的作曲家配上了伴奏,並做了展開,形成了多聲部的作品,那毫無疑問,這就屬於“改編”的範疇。

  而上海音樂學院作曲指揮系副主任尹明五則向記者表示,在國內,對這個問題的界定還比較模糊,尤其是流行歌曲,主要以旋律取勝,判斷是否改編存在更大難度,但有一點,改編後的作品本身一定要有自己創作的內容。尹明五說:“通常,不同音樂形式之間進行改編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譬如民歌《東方紅》曾被演繹成搖滾版,這樣的變動可以稱為‘改編’,但在同一範疇裏面,譬如兩者都是舞曲風格的,這個判斷就比較燙手。”
  
  “改編”關鍵:節奏快慢不是判斷依據
  
  一位業內人士在聽了這兩首歌後肯定地說,副歌部分除最後一句以外,一模一樣,只是節奏快慢不同。
  
  針對“副歌部分只是節奏快慢不同,能否稱作改編”的問題,金複載表示,由於還沒聽過兩首作品,沒有比較,無法給出確切的答案,“但如果真像那個業內人士所說,只是節奏快慢不同,那我個人覺得,這個很難說是改編,因為節奏的快慢因人而異,可能這個歌手唱得快一點,那個歌手唱得慢一點,都是很正常的現象”。他隨後表示,如果新老作品只是改動了一兩個音,那麼稱為“改編”也太過牽強。不過,判定是否抄襲,在行業內倒是有默認的法則:相同的旋律超過8小節即為抄襲。
  
  唱片公司:已將歌曲從無線上撤下
  
  昨晚,當記者致電百代唱片企宣總監SKY時,她表示,版權事宜仍在處理中,目前還沒有最終結果,“我們已經在前一兩天從中國移動那裏撤掉了這首歌的無線發行”。SKY表示,早在5月底,大張偉提出要改編這首歌時,公司就通過百代海外公司的版權部門進行協商,但因為只能通過電子郵件聯繫,所以事情進行得比較緩慢。
  
  金複載告訴記者,如果是一部“改編”作品,那麼,改編者在標注作曲者一欄時,應該要注明“採用了某某的作品”,至於版權方面的處理,則一定要征得原作者的同意,雙方協商後支付一定的報酬,在此基礎上,新作品的版權才可正式歸屬“改編者”。(作者:高磊)來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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