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6日訊】今天去建行辦事,遠遠見一老婦坐在政法委門口。她穿著一件寫滿紅字的白色背心,煞是醒目,背心上大大的「冤」字向來來往往的人訴說著她的苦難。
她說十年前她兒子在某公司打工,因工傷事故造成七級傷殘,法院裁決該公司負責人除醫藥費外另給予二十多萬的賠償金,但該公司負責人買通有關部門,在六個月後重新裁決:取消先前判決,分文不賠。
老婦一家再次上訴,結果查下來第二次裁決書上的章有關部門沒有備案,也就是說第二次裁決是造假,可上面有四個執法部門的章啊!但結果依然沒下來。
(大紀元) |
於是開始了她長達十年的上告歷程。她說北京她都去過四次,每次都是坐飛機接回,但每次都沒有得到解決,這機關推那機關的。讓她找找政法委書記,但沒人理睬,所以她只有在這門口坐著。
她說這簡直是天大的案:執法部門知法犯法,假刻公章,欺騙殘害百姓………
這時一位過往的女士過來,看了看,說:「阿姨,我去年都看您坐這,還沒解決啊?!」(//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