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8日訊】據明慧網5月7日報導,河南省法輪功學員趙廷雲在今年初遭警察綁架九天後被迫害致死。趙廷雲之子劉琰為母親討一個公道,跑遍了河南省新鄉市所有的律師事務所,卻無一人敢接此案,只好到省會申訴。下面是轉載自明慧網的劉琰申訴書
申訴書
申訴人:劉 琰(趙廷雲之子),男,26歲,新鄉市人。
住 址:新鄉市鐵路西客車廠家屬院。電話:0373-2162149
請求事項:
1、盼望知道母親被迫害致死真相;
2、伸張正義,懲惡揚善,不能讓惡人兇手逍遙法外,給人間一個公道,以示國法尊嚴。
事實經過:母親趙廷雲,現年55歲,新鄉市客車廠退休職工。今年元月6日下午去熟人家串門,被新鄉市公安局紅旗分局民警劫持到新鄉縣「東方賓館」內非法審訊,隨以擾亂社會治安為由,將我母親強行拘留。
當晚,新鄉市公安局牧野分局錢科長帶領十幾個人闖進我家翻箱倒櫃,進行了非法抄家,隨後將我父親劉安運綁架到新鄉市760廠招待所內,非法拘禁兩天三夜,又被送進市拘留所非法關押。
15日晚9點左右,新鄉市監管支隊隊長許強在拘留所內對我父親說:我母親已在15日早上4-5點鐘死亡。並要求父親在母親的死亡檢驗報告上簽字。當時父親不同意,要求讓我母親娘家人看後再說。許強不同意,威脅說:超過12個小時屍檢就不準確。最後,父親只好簽字了。第二天上午才把我父親從拘留所放出來。
元月18日上午9點,許強到我家說:母親的死因是「絕食虛脫而死」。可是我母親是元月6日下午被非法關押的,15日早上就被迫害死的,怎麼說是 「因絕食虛脫」而死的呢?我們疑慮重重……。當時他們對家屬不但不予解釋、安撫,還動員牧野區政府、公安局、母親單位的領導和保衛科人員輪番到我家威逼利誘、軟硬兼施,逼迫家屬在火化同意書上簽字,否則,他們要強行火化。
隨後,家人多次請求看母親的屍檢報告,而負責此案的新鄉市監管支隊隊長許強稱:屍檢報告是法律文書,按規定不給家屬看,只能由其口頭傳達……。 許強還威脅家屬說:市檢察院和公安局紀委已經介入,認為我們執法人員沒有違法情況。
我們為了能看到母親最後一面,能給母親換上一件乾淨的「上路」衣服,多次請求有關單位和領導。元月27日,公安局才同意家屬去給母親換衣服。當我們到新鄉市殯儀館時,院內已有幾十個便衣警察在「等候」我們。
當時公安局只允許家裡進去4個人看遺體。可是,他們為了掩蓋我母親生前曾經受到血腥拷打的事實,已經給我母親換上了「老式」衣服,但母親頭髮很亂。在給母親整理遺容時,發現母親的左面脖子上有一塊淤血,頭部顳葉在左耳的後部位有一處傷口,約5厘米,中間相連,在後腦的部位有一條形大血包。這些絕不是絕食所致的,而是生前所受到鈍器擊打所致的致命傷。
當我們要看母親換下的衣服時,新鄉市公安局監管支隊支隊長許強支支吾吾,最後說你們去找紅旗公安分 局……。事情敗露後,許強做賊心虛,數次拒絕家屬再去看母親遺體的正當請求。
2月23日,公安局通知我們去看母親的屍檢報告,得知:母親肺部兩葉上面有孔洞現象。結論是長期營養不良導致……。
從我們瞭解到的情況看,母親的「死因」事實並非如此。
一、我母親在元月14日被提審時候精神狀態還和正常人一樣,可送回時,就口吐鮮血,痛苦連聲,呻吟不停……。夜裡,就有人發現她身體變硬。
二、如果母親是因「絕食虛脫而死」,那麼她頭上、脖子上的傷痕該如何解釋呢?難道也是「絕食虛脫而死」之因嗎?
三、如果說母親屍檢報告上的結論是因「肺部兩葉上面有孔洞現象」而死,那也是暴力毆打的內傷而致,因我母親在死亡的幾小時前被提審時曾遭受了殘酷的拷打,或是他們在提審時野蠻灌食所致。
上述所有的事實,都無可辯駁地證明我母親不是因為絕食而死,而是被審訊人員暴力毆打致死,或野蠻灌食所致。
難道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新鄉市的拘留所內就可以無故奪走我母親的生命嗎?就可以「草菅人命」嗎?就可以讓參與非法毆打或野蠻灌食致我母親死亡的「執法人員」逍遙法外嗎?試問:「人間還有公理嗎?天下還有公道嗎?……」
為替屈死的母親申冤,為使母親亡靈早日得到安寧,也為我這個無能的兒子再為母親盡最後一次孝心。我跑遍了本市所有的律師事務所,卻無一人敢接此案。萬般無奈,我特來省會貴地申訴。急盼你們能給我一個圓滿的答覆。
申訴人:劉 琰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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