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耕:互聯網時代的出版自由

—我的印客感言

秦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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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訊】感謝「印客網」,使我成為中國最早的「印客」之一,能夠將我的《與上帝一起玩骰子》以網絡方式出版。所謂「印客」,就是作者把自己的作品委託給網絡公司,網絡公司對書稿進行編審、排校後,放在網絡上向讀者叫賣,讀者如果需要,只需點擊「購買」按鈕,網絡公司就可將其購買的書印製出來並郵寄給讀者。從讀者的角度看,僅僅是網上郵購一本書,對網絡公司來說,也僅僅是根據客戶定制完成一次商品配送,但對於作者來說,則另外有著全然不同的意義,這就是對《憲法》確定的出版自由權的公開行使。

共產中國的四部《憲法》文本無一例外的確定了出版自由,但卻以階級的陣線把出版自由限定在「人民」的範圍,即「敵人」不得享有出版自由。這裡且不去管「敵人」是誰,即便在「人民」的範圍內,也無法實現真正的出版自由。這是因為根據現行出版體制,對「人民」並不信任,「人民」如果要想出版自己的作品,並不能自由的把作品委託給出版公司去出版發行,出版公司更不能自由出版他們想出版的一切作品。現行出版體制預先設置了以下四道對出版自由的限制:只有共產黨才有權設立出版機構,這就造成這樣一種局面,雖然共產中國有幾千家出版機構存在,實質上只有一家,因為任何一個出版機構的真正老闆都是中共,正如中國有數以萬計的媒體,其實也只有一家媒體一樣,因為任何一家媒體背後的老闆都是中共;所設立的出版機構還必須直接控制在中共手中,所有大小出版機構,內部必須設立中共的分支組織,根據出版社的大小,中共的分支組織的人數可以是幾個人,也可以數以百千計,具體人數以能否全面控制出版機構的功能來確定,從而使所有出版社的出版活動都只能遵守中共的意志;在管理上述出版機構的日常業務時,中共還以其內部的「秘密幫規」代替國家法律,共產中國迄今為止並無真正意義上的「出版法」來保障「人民」的出版自由,相反,中共在其各級組織設立了專門的「宣傳部」來禁止「人民」的出版自由,配備大量專職工作人員掌控一切新聞、言論、出版活動,雖然在省、市兩級政府機構也設立了管理新聞出版活動的行政部門,但該行政部門必須嚴格在中共宣傳部的監控下活動,如此以來,中共就直接以宣傳部或間接以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的名義向自己設立的各個出版機構隨時下達各種規定、指示、命令、通知、要求……凡出版機構,必須服從,稍有違者,嚴懲不怠!其方式可以是隨時發文件、隨時召集開會、隨時打電話、隨時帶口信,也可以是專職「審讀員」每日審讀信件的下發,其管理內容涉及到大到作品選題、主題思想,小到文章題目、語法標點、字號大小、文字排列位置等等一切方面;這還不是全部,出版機構在按照上述「秘密幫規」完成作品的編輯、審查之後,在正式付梓之前,還必須上報審查,這就是「出版終審」,只有通過終審,才有可能得以出版。有了以上四道關卡的層層圍堵,「人民」想要行使憲法規定的出版自由,簡直比登天還難!

互聯網的出現,從技術上打破了中共對「人民」言論自由長達50年的鐵桶封鎖,隨著互聯網技術的新發展,「人民」還有機會進一步嚐試出版自己的作品。因為出版自由其實僅僅是言論自由表達的方式之一,而「印客」的技術手法,在並不違反任何現行出版法律的情況下,幫助作者把自己的作品定點傳送給了願意閱讀它的讀者。因為它是「個性出版」,所以不必要批量印刷,誰點擊「購買」,我就給誰郵寄,幾人點擊,就印幾本。因為它是「互動出版」,所以不會像傳統出版那樣把書先印出來,再擺在書店向非特定人群兜售,只根據需要來製作,只為需要它的人服務,已經與傳統的出版模式完全不同。還因為它是「訂製出版」,更像是作者和讀者兩人之間以朋友方式的進行的點對點交流,甚至不是嚴格意義的出版活動。(詳情歡迎登錄印客網瞭解//www.inker.com.cn/index.do)

我作為中國最早的「印客」,雖然這次印製的只是一本科普性質的書,但我希望今後我的其他作品也有機會以「印客」方式與願意閱讀它的朋友見面。

2006-5-4

–轉自《博訊》
(//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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