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麗二度絕食尋求再次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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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0日訊】(希望之聲記者欣慧采訪報導)据明慧网2006年5月29日報導,法輪功學員孫麗5月12日上午,在丈夫的無罪辯護下仍被法庭維持原判,判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孫莉及家人已經再次提出上訴到石家庄中級法院。孫麗本人也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絕食抗議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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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麗石家庄人,于2005年9月6日在家中被裕華公安分局抓捕,關押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因家中被警方搜出《九評》和法輪功真相資料,2006年3月初被裕華區法院秘密判刑5年半。

孫麗認為自己無罪,上訴石家庄市中級法院,同時進行絕食抗議。在海內外及其家人強烈呼吁下,石家庄市中級法院將孫莉案件打回裕華區法院重審,2006年5月12日上午,裕華區法院重新開庭,結果是維持原判。

記者采訪了孫麗的丈夫潘培大先生,他說在中國大陸沒有律師敢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因此他不得不自己為太太孫麗辯護。他告訴記者,雖然他被允許給孫莉辯護,但卻不能見孫麗,更不可以交談。他認為孫麗是受到憲法保護的。

“根据憲法35,3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有信仰自由、言論和出版都自由,這應該很正常的對不對。我是辯護是無罪釋放,雖然我不是法輪功的修煉者,但是我相信真善忍。”

另外他覺得奇怪的是,這次法庭下判決的速度出奇的快。

“這次是很快的,12號開庭,而且13、14號是禮拜天,16號他就已經判決下來了。(判決)跟上次的一樣。我覺得是不是有點不正常,那一次開庭到判決是兩、三個月,這次是四天,而且還有個雙休日。我覺得這應該是個形式。”

据明慧网引述內部消息稱,孫莉被判刑5年半是河北省高級法院根据“610”的指示內定的。而第二次開庭是因為當局迫于輿論壓力,想得到“公開、公證”的美名,因此允許家人旁听,并允許家人辯護。

可是結果仍然是維持原判,有期徒刑5年半,据孫麗的丈夫稱,孫麗已開始第二輪絕食,抗議非法判刑。

記者打電話到石家庄第二看守所詢問詳情,卻遭到粗暴對待。

隨后記者又撥通了同一號碼,對方又稱不知情。

孫麗的家人繼續尋求上訴,目前石家庄中級法院已經接受了上訴,下次開庭日期還沒有确定。監獄不允許潘先生探視,目前孫麗已經絕食半個多月了,現無法了解她的身體狀況。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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