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3日訊】 (大紀元記者梓頤編譯報導) 澳洲維省警察總長尼克森(Christine Nixon) 又將對另一名警員行使不信任的權力(no-confidence powers),而這名來自維省內城區警察局的高級警員極有可能遭到撤職的處分。
據澳新社消息,這名警員在上個月因觸犯13項法令而遭到起訴,其中包括有非法侵入民宅、恐嚇、勒索、敲詐、以及非法栽種大麻等罪名。目前他已遭到監禁,而尼克森女士將給其21天的時間來為他自己辯護,否則這名警員將被撤職。
維省警方發言人林內爾(Stephen Linnell)拒絕對尼克森總長為何行使這個權利作出任何評論。
根據警察規定法案(Police Regulation Act)第68節,被行使不信任權的警員可在21天之內提出上訴,以解釋自己為何不該遭到解除職務的處分。
近期,另外兩名警員也遭到同樣的處分。2004年6月,尼克森總長也曾對兩名警員行使不信任權,爾後這兩名警員都遭到了撤職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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