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3日訊】尊敬的澳洲政府、何華德總理:
我們是一批因投身於中國民主運動而流亡海外的政治異議人士,在中國我們因自己的政治信仰而倍受中共當局的壓制與迫害,在海外各國我們因共同的信念和追求而築起中國民主力量的長城。最近,我們獲悉「八九」民運湖北骨幹馮海光先生為躲避中共當局的長期騷擾、監控和迫害,攜妻尋求貴國政府的政治保護,我們對其能擺脫十幾年來的被監控與迫害感到慶幸,同時對他可能的遣返而再次遭受中共迫害的處境感到擔憂。作為和馮海光有著相似經歷的海外民運人士,我們極力向澳洲政府及何華德總理呼籲,希望貴國能批准馮海光先生的難民申請,這不僅是自由澳洲遵守聯合國難民公約應承擔的國際責任,也是貴國民主、自由及人道精神的重要體現。
民運骨幹馮海光先生,出身於1970年3月,籍貫湖北大冶市,1986年底還在高中就讀的他就因聲援當時學潮,書寫了「反動」文章《告中國青年書》,並廣泛傳閱,文中指出「中共之統治,是國家貧窮、人民困苦的根源,其惡之大,甚於清王朝」,並呼籲全國青年團結起來,成立「反共同盟」,結束共產黨的獨裁統治,為此16歲的他受到當地公安局的審訊,差點被開除學籍。
八九民運期間,馮海光積極領導學校罷課遊行活動,並在武漢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進行公開演講,在其就讀的湖北財院張貼了反映他政治觀點的兩篇大字報,一為《私有制宣言》,指出共產黨的公有制實際上是一種「官有制」,應還權於民;另一篇為《中國必由之路》,提出了多項中國改制主張,實行三權分立,多黨制及信仰自由,並倡導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為此他因言獲罪,最後被中共當局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在漢陽監獄服刑期間,馮海光受盡了酷刑的折磨,其中1991年8月的集體拷打事件尤為恐怖。當時為了捍衛政治犯的基本人權,五名政治犯(蔣品超、馮海光、曾祥文、孫三寶、林志勇)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拷打,由於馮海光拒不認罪,前後被三次拖進禁閉室進行殘酷拷打,第一次用刑長達8小時,6位獄警對其施暴,第二次則是長達3小時的電擊,用高壓電棒電擊全身數遍,第三次又用警鞭、警棒專門擊打其背部和臀部,致使其整個後背都被抽打成了醬紫色,關於這一段酷刑的記載,聯合國和國際大赦組織均有相關報告,當時也是直接受害人的蔣品超,完全可以作證。
出獄後,馮海光因在獄中患了嚴重的肝病,再加上學校專業學歷因坐牢而中斷,他一直找不到謀生的工作,後來在難友孫健和肖遠的幫助下,才找到了一文員的職位餬口,然而在艱苦的條件下,他仍堅持自己的信念和立場,93年初,北京的李海(民運聯絡負責人)需要他寫一篇反映漢陽監獄政治犯情況的報告,馮海光冒著再次被捕的危險,寫下了數萬字的《來自漢陽監獄政治犯的報告》一文,並通過李海傳到了人權組織和國際社會,為湖北許多仍在獄中的政治犯爭取更多的權益盡了最大努力。
隨後幾年在武漢的生活過程中,馮海光一直受到跟蹤、監視與審訊,其中97年武漢國安局非法對他進行羈押和審訊長達十幾個小時,試圖以判決李海刑罰同樣的理由即「洩露國家機密罪」對他進行再次迫害,但由於李海的保護而無法取證,最後他們沒有得逞。
為了躲避國安局的跟蹤、監視,馮海光離開武漢去了北京,並斷絕了所有朋友的聯繫,在艱苦的環境下,在北京大學完成了自己中斷的學業。在此期間,他仍不忘從微薄的收入中拿出一些錢捐贈給李海的家人及孫三寶等人,以幫助他們度過當時的難關。
馮海光先生從沒有放棄過對理想的追求,那就是實現中國的民主共和理想,在他離開中國最後生活的城市,他和國內許多異議人士多次探討民主變革方式,並在大紀元網絡上和夫人以真名公開「三退」,指出中共不過是封建皇權統治的借屍還魂。據馮海光批露,武漢國安在他2005年初舉行婚禮時,派人到現場進行監視和錄像,當時參加婚禮的民運人士都感到十分氣憤,但又無可奈何。在他逃離中國的前一個月裡,武漢國安聯合深圳國安,找到了馮海光並威逼問話,並逼迫定期匯報他的活動。我們認為中共當局對他的種種迫害已經嚴重的破壞了馮海光在國內的基本生活,並有隨時遭到非法拘捕和入獄的危險。
鑒於馮海光先生一貫的政治信念和行為以及他在中國面臨的危險,我們認為,他投奔自由尋求政治避難是完全符合聯合國關於難民保護公約的,他之所以作出避難的選擇一定是受到了空前的壓力和逼迫,特別對於這樣一個因「八九民運」坐牢而在獄中倍受重大酷刑折磨的良心犯,馮海光尋求難民保護免受非法迫害和酷刑的行為是非常合乎人性的,我們責無旁貸地表示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馮海光以其20年如一日的政治信仰和一直以來的政治活動,詮釋了一個民主鬥士的堅定立場和不合作態度,贏得了許多朋友對他的關心和聲援,其在國內期間關於組建「中國共和黨」的籌劃,更突顯了他對中國民主運動的認識和追求,相信他在海外一定能繼續執著的追求民主中國的理想,馮海光於4月3日在澳洲國會前大膽揭露中共迫害的行為已充分說明這一點。
我們確信,如果馮海光不能獲得澳洲政府的政治保護,被遣返的他回國將面臨著多種罪行的審判,他將在中國監獄中繼續重複曾經施加給他的迫害,如同現在國內關押的王炳章、楊建利、師濤、鄭貽春等大批政治犯一樣,這無疑是人類文明和道德良知所不能接受的,也是與澳洲作為自由國家成員所奉行的價值觀嚴重背離的。
因此,我們強烈呼籲:澳洲政府和何華德總理能夠本著人道精神和對中國民運人士處境的深切關懷,給予馮海光以政治避難的保護。
此致
2006-4-30
呼籲簽名(排名不分先後):
姓名 職業 地區
王 丹 《北京之春》社長、博士候選人 美國洛杉磯
蔣品超 《台灣時報》記者 美國洛杉磯
劉因全 華強雷曼律師事務所負責人 美國洛杉磯
伍 凡 《中國事務》總編 美國洛杉磯
安 田 作家 美國洛杉磯
草庵居士 經濟學者 美國洛杉磯
劉 毅 《大紀元》負責人 美國洛杉磯
吳仁華 原《新聞自由導報》總編 美國洛杉磯
劉國凱 作家、學者 美國紐約
李洪寬 作家、《大參考》總編 美國紐約
胡平 作家、《北京之春》總編 美國紐約
王軍濤 憲政協進會理事長 博士候選人 美國紐約
陳師中 《新聞自由導報》理事 美國聖地亞哥
徐文立 布朗大學訪問學者 美國羅德島
陳破空 作家 美國紐約
盛 雪 作家 加拿大多倫多
費良勇 核物理學家 德國柏林
彭小明 全德「學聯」主席 德國柏林
潘永忠 中國民陣秘書長 德國柏林
陳用林 前中領館官員 澳洲悉尼
袁紅冰 《自由聖火》總編 澳洲悉尼
孫立勇 中國民運後援會發起人 澳洲悉尼
郝鳳軍 前中國610干警 澳洲墨爾本
張偉強 「百鳴」文化召集人 澳洲墨爾本
楊 軍 融資專家 澳洲公民
黃 平 醫生、作家 澳洲公民
陶洛頌 作家 澳洲公民
姜希莉 電腦工程師 澳洲公民
曾 錚 作家 澳洲公民
袁鐵民 悉尼大學榮譽碩士 澳洲公民
高 原 音樂家 澳洲公民
阮 傑 社會活動家 澳洲公民
桑 梓 詩人 澳洲公民
陳芳芳 記者 澳洲公民
陳維健 媒體工作者 新西蘭公民
陳維民 雕塑家 新西蘭公民(//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