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妍君北京二十九日電)一對經營飲料批發生意的北京夫婦,向資源回收商購買七萬多個可兌獎的可樂瓶蓋,準備兌換可樂販售營利;沒想到,可樂公司以活動日期已過為由,不願送出可樂,這對夫婦也因此背上人民幣七萬多元的債務(約合新台幣二十八萬元),還因欠債被告上法院。
「北京晨報」報導,北京某可樂公司去年舉辦「開蓋有大獎活動」,獲得四等獎的消費者可憑瓶蓋換取一瓶飲料。
去年十月,資源回收商龍某打電話給經營飲料批發生意的焦榮平夫婦表示,他有四萬個這種可樂的兌獎瓶蓋,雖然兌獎截止日期已過,但焦榮平憑經驗認為,代理商與公司的兌換通常可以延後幾天。
為保險起見,焦榮平還是打電話到可樂公司:「負責銷售的謝主管說可以收,還要求每二十二個瓶蓋裝進一個小塑膠袋。」
當天下午,龍某又說手頭上還有七萬多個瓶蓋,由於可樂公司表示,只要不是假的都可以收,於是焦榮平就從龍某手裡照單全收:「當天,公司還派業務員送來很多塑膠袋子,並表示在兩天後送去就行。」
焦榮平和龍某商定,每個瓶蓋賣一點四二元。焦榮平認為,一個瓶蓋換一瓶可樂,一瓶可樂的售價約為一點六元,十一萬個瓶蓋就可賺一萬多元。於是,焦榮平借錢先支付四萬元給龍某,其餘打算兌換飲料,批發出去再結賬,並寫了一張借據給龍某。
兩天後,焦榮平夫婦被告知這些瓶蓋不能兌換:「他們懷疑這些蓋子來路不明。公司有關人員說,華北地區包括北京和河北總共有六十萬個四等獎,但加上這十一萬個,總數漲出來了。」
焦榮平認為,可樂公司當初既然答應兌換,這些瓶蓋也不是假的,就應守信用;在焦榮平堅持下,可樂公司換給他四萬多瓶可樂,他只好取回剩下的七萬多個瓶蓋。不過,當他想退還龍某時,對方堅決不肯。
沒過多久,龍某將焦榮平告上法院,要焦榮平還錢。法院審理認為,雙方並未約定以瓶蓋兌獎成功作為付款條件,因此,焦榮平以未能全部兌獎成功為由,僅同意支付部分款項的辯解不能成立,判決焦榮平須給付十一萬多元。
焦榮平夫婦現在不僅一分錢沒賺,還背上巨額債務。焦榮平表示,有可樂公司人員告訴他,瓶蓋多出來的原因,可能是本該銷毀的瓶蓋又流了出去:「我希望公司能徹底查一查,到底在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不過,可樂公司主管否認焦榮平說法,指公司兌換瓶蓋數並未超出六十萬個的總數,不能兌換的主因是活動已過期。
這名主管說,公司不認為焦榮平的瓶蓋是假的,但他過去兌換的就比一般經銷商多,這次又一下子送來十一萬個,更是異常:「誰讓他大批量收購的,欠條上寫清楚兌換後給錢不就行了嗎?他只能自己承擔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