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7日訊】位於安徽黃山市中心城區的市公安局辦公大樓頂設置了巨幅香煙廣告,從去年8月起就遭到市民強烈批評。在市政府網的《黃山民聲》上,不少市民發帖表示,市公安局此舉嚴重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有損公安局作為執法機關的形象。但至今該香煙廣告幾經改頭換面後,仍然高高矗立在公安局大樓警徽上方。
黃山市公安局的辦公大樓頂上設置巨幅香煙廣告違法嗎?答案是肯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安徽省戶外廣告監督管理辦法》都明確規定「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和名勝風景點的建築控制地帶」不得設置戶外廣告。
可是,這個違法廣告公安局自己沒有意識到,政府機關和有關職能部門也沒有出面干預和制止,倒是眾多的市民們在黃山市政府網的《黃山民聲》中,向市公安局發出質疑,指出此舉屬違法行為,並強烈呼吁其盡快拆除。
公安機關和政府部門的法律意識如此淡薄,在如此常識問題上輸給普通市民,已經足以讓其蒙羞。可是,更有甚者,黃山市公安局竟然不肯悔改,其反覆拆裝,不僅調戲民意,對抗法律,而且已經徹底放棄了國家執法機關的尊嚴了。
請看如下「特寫鏡頭」:
鏡頭之一:黃山市公安局於2005年9月5日在《黃山民聲》回覆時稱:「我局戶外廣告是經省工商部門批准同意設立的戶外廣告。」9月19日,市長熱線將整理的市民有關「市公安局大樓樓頂香煙廣告不符合國家機關管理要求、應該撤除」的要求,轉市公安局處理。可是,此後該廣告不僅沒拆,還換上了新版。
鏡頭之二:面對市民的強烈質疑,2006年2月初,在黃山工商局等單位的干預下,黃山市公安局大樓樓頂上廣告畫面終於被撤下。
鏡頭之三:然而,新年剛過,巨幅香煙廣告再次更新後,又赫然挺立在公安局辦公大樓樓頂。
看了這三個特寫鏡頭,相信任何有正義感的人都不會沉默的。因為這已經不是一個單純的法律問題了。
黃山市公安局為何能夠如此的固執和霸道呢?他們的底氣和「資本」從何而來?分析起來不外乎煙草行業是地方利稅大戶,支柱產業,受政府保護;為香煙做廣告,起碼在父母官那裡能夠暗中通融。這大概是黃山市公安局「不鳥」民意的最大底氣和資本!其次,特權在手,捨我其誰?我是公安局,我怕誰?不就幾塊煙草廣告嗎?我公安機關用自己的辦公樓頂做廣告賺點小錢,你們說三道四的,不是拿我們「公安」不當回事嗎?不拆!就是不拆!看你能咋的!
如果一開始黃山市公安局在辦公樓頂做香煙廣告是為了幾個錢,是經濟問題,那麼發展到後來反覆拆裝,應該就不再是「經濟問題」了──他們在向民意和法律示威!在公安機關的潛意識裡,公安局是特權機關,公安局若就這樣輸了,這豈不會丟掉公安局的「面子」?滅了公安局的「威風」?失去公安局的「威信」?可以這樣說,目前的黃山市公安局已經失去了正常心態和理智,已經從一個執法機關儼然變成一個意氣用事的「山大王」,身份徹底錯位!
孰不知黃山市公會安局如此反覆「弄權」,不僅無法維護自己的「面子」,而且由於其霸權心態和公然違背民意違背法律的霸道作風,必將更加威風掃地!
黃山市公安局辦公大樓頂上的香煙廣告牌拆與不拆,是檢驗政府守法意識和文明程度的標尺,也是考驗政府機關糾正違法行為的勇氣和放棄特權、依法辦事的誠意。我們拭目以待!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