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7日訊】自從女兒李美妮被害,河南商丘後橋樓村李恭建一家人已經5年沒有過新年了。5年裡,一個拜年的鄉親也沒來過,因為東屋窗下的白色小冰櫃裡,存放著在人間只停留了4載的李美妮的小小軀體。正月十六那天,家裡收到了河南省公安廳的編號625的最終通知,「李某涉嫌殺害李美妮一案,已審查終結」。
「我們家案子就算沒了?!」這一天晚飯時,李恭建顯得比往常更加沉默,他喝了兩毛錢的散裝白酒,目光更多地投向緊挨著冰櫃的80歲老父親的床。床下有一個塑料旅行袋、鐵絲,和家裡僅有的300塊錢。夜裡1點半,李恭建穿上舊軍大衣,將李美妮輕輕抱出來放進旅行袋,提著向鎮上走去。「她很重,雖然她死的時候只有4歲半,這些年卻一直凍著。」一直走到天亮,他搭上一輛開往北京的長途汽車,將旅行袋放在頭頂的行李架上。24個小時後,李恭建用鐵絲捆牢女兒的屍體,爬上了京廣橋下18米高的廣告牌。
女兒遇害
據三聯生活週刊報導,李家人眼中的兇手是同村的李八一(化名)。2000年10月3日,多日的連陰雨忽然變成晴天,村民們都趕著去忙田裡的活。18點多收工回家,發現李美妮不知去向。家人召集村裡的年輕人找了一夜。李八一還幫著分派了任務。然而10月4日,李八一被傳喚到派出所並關押起來。10月5日下午19點在村東頭的一口直徑半米的機井裡找到了李美妮的屍體,衣服被脫光,脖子上有深紫色的手印。李美妮死亡原因的法醫鑒定上寫著:「10月3日飯後2小時左右,被他人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後投入水中。」
李恭建進門就蹲在了門口一聲不吭,嫂子一再推過小板凳,他才接了板凳放倒坐下。「我沒想到孩子能讓人害了,美妮是我們抱來的,我們都以為讓她家人給偷回去了。」因為李恭建從小失去生育能力,人又老實,到30歲才結婚,「鄰縣有一家嫌女孩子多,我就去領養了美妮。」美妮剛抱來的時候只有5斤重,李家人不僅給了一個嬌滴滴的名字,而且視若珍寶。有了老婆、孩子的李恭建從沒這樣幸福過。「睡覺一定要把美妮放中間,城裡孩子穿什麼,她就穿什麼,每天喝1塊錢牛奶。」李恭謙說,「美妮長得俊,愛唱愛跳,嬌得不行。」
李八一承認自己是兇手
這件事情的鏈條一開始其實並不複雜。10月5日孩子的屍體找到以後,當時辦案警察孫修平說,「李八一是村裡有名的孬,和李恭建都是初中畢業學的電工,李八一為村裡收電費,因為老犯事進看守所,工作就交給了李恭建,一個月200塊錢的工資,但是李八一出來以後又想要回來(工作)。李恭建開個賣糖酒的小鋪,李八一總是欠賬。周某是在李恭建收電費的時候與之發生了爭吵」。
2000年12月15日,李八一首次供述承認殺害了李美妮。此後幾天的供述中,李八一對於細節的描繪,諸如將孩子帶走的地點,作案手段、時間、地點,幫李家找孩子的時候在村東沒有安排人,方便把屍體扔出去等等,越來越吻合辦案人員的調查和屍檢報告。特別供述了把孩子頭髮割掉的細節,是辦案人員沒有公開過的,幾乎與調查情況完美的一致。
省高院撤銷判決 發回重審
三聯生活週刊記者瞭解到,李八一有一個表姐在商丘一個區的檢察院批捕科工作,唯一的哥哥在商丘市棉麻廠做保衛。這樣的背景,在李恭建家人看來,「李八一家在市裡有權有勢。」
2002年6月,商丘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李八一死刑,李八一上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02年9月27日裁定:「李某故意殺人罪事實不清,撤銷判決,發回重審。」2003年4月10日,商丘中院第二次判決李八一死刑,同年9月再次被省高院認定「事實不清,發回重審」。
李恭建一家人不能理解的正是這一點,儘管經過多方努力,李家始終沒有找到直接證明李八一致死李美妮的證據,但是他們認為:「李八一自己都交代清楚了,這不就是最好的證據嗎?」
李恭建一家為李美妮買好的棺材至今尚在。「我們本來不打算留著人,可是一直說證據不足,我們只好把最大的證據留下來。」李恭建的小賣部關門了,原來放冷飲的冰櫃放著孩子的遺體。商丘市郊和農村的電費是8毛錢1度,當地人均月收入是五六百元,而李家每個月要為那個高1米,寬0.5米的冰櫃支付100元錢電費。
近3年中,「證據」這個詞一直折磨著李家,他們也從未放棄尋找證據,「李八一用摩托車把孩子帶走的,摩托車印子是物證吧?摩托車算不算物證?李八一用來把孩子辮子割掉的刀?我們家人還從井裡撈上來了頭髮」。然而這些證據至今依然模糊。「我們要是不留著孩子,這案子就更沒證據了。」時隔多年,加上受害者家庭多次上訪的經歷,他們感覺到的傷害被一次又一次放大。李恭建一家認定了有內幕。
北京上訪 將屍體掛上廣告牌
最後李八一被判了10年,但這卻不是李家人要的結果,之後大哥李恭謙更加頻繁地上訪。
「有兩年的時間,每個禮拜二是公檢法接待上訪的日子,我帶個饃,早上5點就出發,到了商丘市人家還沒上班呢。到鄭州就坐最便宜的那趟火車,17塊錢,24塊錢的空調車我從來沒坐過。」從商丘市到省會鄭州再到北京,龐大而複雜的公檢法系統,政府各部門,連商丘人大召開經濟工作會議李恭謙也會早早申請旁聽。
幾年的上訪,在嘗試過所有的法定程序之後,換來的是2006年2月13日的「最終審判」,河南省公安廳宣佈「本案已經偵查終結」。「什麼是偵查終結?兇手呢?我們家這事就算完了?!」破滅了最後一絲希望的李恭建決定去北京。那天早上,李恭建爬上京廣橋18米高的廣告牌1個半小時後被解救,並且同意將孩子火化。
李恭建從北京回來以後,他的房子依然破敗骯髒,唯一乾淨的就是那個冰櫃,裡面還放著李美妮生前最喜歡的幾件小衣服,有一件粉紅色的紗質小披風。他們說,想美妮的時候,就再看一看她穿過的這些小衣服。@(//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