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向:華僑港澳台同胞千億捐款被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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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6日訊】(動向月刊記者岳山報導)自七十年代後期至二00五年十二月,海外華僑和港澳台同胞捐款、贈物,共合人民幣一千一百餘億元,均被黨政機關挪用和高官侵吞。

《關於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管理規定》出台

近期,國務院發出了《關於華僑、港澳台同胞捐款、贈物管理、監管若干規定》,這是自一九八0年三月以來,有關華僑港澳台同胞、外國友好人士和團體捐贈款物的管理的文件,已經是第九次了,還不包括統戰部、僑辦、港澳辦就這一問題所發的文件。

今次通知文件和以往的不同點,規定捐款、贈物要上報對口的僑辦、港澳辦、台辦,並向國務院定期報表,要公佈捐款贈物的用途;並規定,凡挪用、截留,或作部門、個人利益用途者,必須依法追究,不搞下不為例的姑息。換句話說,已經侵吞的就默許了,不再查處。這就是中共的「法治」。

其所以如此,是有原因的。

華僑、港澳台同胞捐款贈物概況

從上世紀七十年代後期至二00五年十二月,海外華僑、港澳台同胞捐款、贈物(不包括國內遭受災害時的捐贈),合人民幣有一千一百餘億元,其中:廣東省五百六十億元、福建省一百七十億元、上海市一百一十五億元、浙江省八十億元、北京市六十八億元、江蘇省四十億元,僅這六省市就獲捐款、贈物一千零三十多億元。

政協委員要求追查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的下落

二00四年,三十五名民主黨派政協委員聯署《關於公開公佈華僑、港澳台同胞捐款、贈物落實、使用、監管情況》的提案,但被打入了冷宮。

二00五年「兩會」期間,又有四十五名民主黨派政協委員(其中有三名政協副主席)再一次聯署提出《關於要求抓緊處理有關華僑、港澳台同胞捐款、贈物管理情況》的提案,他們並派出代表和賈慶林當面商談,指出:這不僅僅是捐贈款物多少的問題,而是直接關係到國家對華僑、港澳台同胞的政策問題,關係到國家在國際上聲譽的問題,也關係到國家對華僑、港澳台同胞的尊重的問題,問題不能再拖了。

賈慶林推拖說:問題牽涉面較廣,也不是某人某部下一道命令能解決的。現在情況多也較複雜,壓得喘不過氣,能不能給我時間?

結果,雙方不歡而散。

於是,這些政協委員向統戰部、僑辦、審計署反映了這一事件。最後,經中紀委、監察部、審計署聯合調查,終於捅開黑幕。

一千餘億捐贈被侵吞的黑幕

經調查、審計,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都由地方省市黨委、政府列為專款,不入賬處理。款項有的被黨委、政府撥作部門「小金庫」、幹部超支補貼、額外福利、領導幹部非正常性開支,用作幹部子女出國留學、家屬到國外休假之用。

廣東、福建的市、縣黨政大樓建設超標費用也是挪用捐款補齊的。廣東、福建、上海、浙江、江蘇等省市黨政領導幹部的超標住宅費用,也是挪用華僑、港澳台同胞捐款。廣東省九十三名副省級以上幹部(包括離退休幹部),有八十三名的住宅超標,也是由捐款支付的。

香港巨賈捐款擱置

來自香港二十多名實業家、南洋六名實業家,擬捐贈八十億元、六十億元兩筆巨款,指定為農村、西北地區興建學校、醫院和水電工程,就因為監管問題及成立專款基金等問題拿不出方案而擱置。統戰部、僑辦、港澳辦授意大實業家捐款要堅持以基金形式,設立政府和捐贈人共同成立的監管組,在報上公開捐款額及捐款專用事宜。

編後語

豈有此理!

華僑和港澳台同胞熱心祖國公益事業,歷年捐款贈物一千多億元,居然都變成黨政機關大樓和高幹福利,特別是變成他們攜家帶兒出國玩樂的「經費」。其中有許多捐款都是海外赤子為幫助內地貧困兒童上學之用的。然而這種冰裡送炭的善舉,卻被當權者貪為己有,用來錦上添花,怎不令人氣憤!

更令人氣憤的是國務院的最新規定竟對已被貪污的捐款一概追認,不作嚴肅查處,難道這種明目張瞻的犯罪行為也能「既往不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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