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英編譯報導) 美國始于1990年的移民和國籍法案 (Immigration Act ),允許美國雇主用H-1B非移民簽證雇傭短缺的高級技術性員工,到美國進行短暫的工作,初始停留時間爲三年,可以再延期三年。一些美國商業機構或其他組織使用H-1B簽證從國外雇傭某些領域的理論或技術專家,通常H-1B簽證持有者爲建築師,工程師,計算機程式員,會計師,醫生和大學教授。
根據H-1B簽證規定,雇主支付持有H-1B簽證員工的工資不得低於同等級其他員工的工資或流行工資(prevailing wage),二者取其高。這項規定是為了避免因僱用外籍員工而壓低美國的工資水準,以及保護外籍員工免於剝削。流行工資的計算,可參考勞工部或勞工部認可的工資調查(salary survey)資料,並因H-1B的工作地點不同而異。如果H-1B持有者將在一個地點以上工作,所付的工資應當不低於每個工作地點的流行工資。律師可以根據雇主提供的工作職責、職稱和工作地點查出適用的流行工資。如果勞工部頒佈的流行工資高於雇主願意支付的工資,還可以使用勞工部認可的其他工資調查發佈的流行工資。
為瞭解H-1B流行工資規定的效力以及H-1B員工工資是否遭到剝削,移民研究中心(Center for Immigration Studies)2005年進行一項研究,以計算機程式設計專業為例,比較該行業H-1B員工與同等級美國員工的工資,其中H-1B員工的薪資,係以勞工條件申請(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s)案件所揭露的工資數據為準,而美國員工工資則採勞工統計局職業就業統計(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 Occupational Employment Statistics)資料為準。
根據該中心發表的研究報告顯示,美國雇主實際上支付H-1B員工的工資遠低於同等級美國員工的工資,這一發現證實H-1B流行工資規定,並不能保障H-1B員工獲得與美國員工工資相當的工資。此外,此研究同時發現,H-1B並未如預期解決專業人士短缺的問題以及引進技術員工,反而淪為雇主進口廉價員工的工具。其他的發現另摘要如下:
* 計算機程式設計H-1B員工的工資平均較美國同等級員工少13,000美元。
* 計算機程式設計H-1B員工的工資水準是最低的,勞工條件申請案件中,有85%的H-1B員工工資低於美國同等級員工工資的平均水準。
* 即使雇主聲稱採用流行工資,還是有47%的計算機程式設計H-1B員工的工資低於該業別的流行工資。
* 少有H-1B員工工資高於美國平均水準,僅4%H-1B員工工資位於美國同等級員工工資水準的前四分之一強。
* 許多雇主在僱用H-1B員工計算流行工資時,通常是運用本身的薪資調查及其入門員工的工資調查,而不是參採更多適當的客觀資料。
* 僱用大量H-1B員工的雇主,較僱用少量H-1B員工的雇主,傾向支付較少的工資,以僱用100名以上的雇主為例,其支付H-1B員工工資較雇用10名以內H-1B員工雇主支付的工資,平均低9,000美元。
目前美國國會每年給H-1B工作簽證的限額是65,000名。其中,6,800個留給與美國有自由貿易協定的締約國,即新加坡和智利的國民,所以實際上只剩下58,200個配額供其他各國人士申請。至於學校及研究機構可申請的簽證數量則無限制。此外,2005 年5月5日生效的H-1B簽證改革方案,爲在美國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外籍員工設置了 20,000個新的H-1B名額,不受H-1B每年65,000名額限制,此即所謂的高學歷H-1B簽證。
美國移民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於今年4月1日開始受理2007年的H-1B簽證申請。根據該局資料顯示,到5月19日爲止,該局已批准6,934件普通H-1B 申請,有35,942件申請待批,總計已有42,876件。以每年65,000個名額作爲底數,目前普通H-1B簽證名額已用掉三分之二。至高學歷H-1B簽證,到5月19日爲止,已批准1,537件申請,3,821件待批,總計已有5,35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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