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維權的去政治化,中共分化瓦解異己的陽謀

賀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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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4日訊】這兩年來,國內此起彼伏的公民維權事件的日益增多,中共已經感到民心背向、危機四伏。如何分化瓦解這一勢不可擋的民間自發維權運動,成了中共當局一個頭痛的難題。現在,把公開支持、參與維權的律師、知識分子視為政治異端,不擇手段孤立打擊之,是中共公開的常用手段。它一可以警告維權運動的支持者,「誰趟這灘渾水誰就是搞政治,誰就是與中共為敵。」;二可以在分化瓦解維權隊伍的同時,造成維權運動參與者的心理恐慌,而產生一種幻想:「去政治化後,中共會對公民維權容忍甚至寬容。」這是一種中共已經公開化的陽謀,它甚至成了許多法律維權工作者信以為真的東西。然而,公民維權的政治本質能夠去掉嗎?

眾所周知,引發公民維權事件的主要根源是政府公權力對公民私權的侵害,官民衝突成了事件爆發的導火線,即使是國家公權力無關的民事糾紛,也與人治社會制度性缺陷、法治建設不健全有關。一個鄉長、一個村長,之所以敢挑起侵權事件,那是因為他們的後台往往超乎常人想像的來自於省委甚至中央。我市曾經有一個鄉,揪出了一個侵吞扶貧款等資金上百萬的女書記,她行賄行到了省委主要領導身上,如果不是因為權力鬥爭的原因她還不會東窗事發而垮臺。一個貧窮的內陸小城市的鄉鎮尚且如此,沿海的發達地區就更不用說了。這種共同的利益已經把基層幹部與上層領導緊緊的聯繫在一起,形成了一個個利益共同體。牽一髮而動全身,誰敢抗議揭發底層官員的侵權事件,就是與中共為敵,無論對錯,都是搞政治,沒有伸冤說理的地方,甚至有些官員公開的叫嚷「你告到中央、告到聯合國也沒有用!」我們無法想像,國家公權力對普通公民的侵害達到了何種境地,甚至人們要像人一樣的生存下去,都意味著搞政治!公民維權事件又如何去政治化?

中共從來就沒有真正承認過公民應有的公民權利,甚至連與生命相關的基本人權都不放在眼裡,它又如何能夠容忍公民的自發維權?民間有冤無處申的無數上訪者被截訪、被拘留、被監禁、被判刑就是鐵證。大學生孫志剛用生命換來的收容遣送制度的廢止並沒有真正阻止中共政權的任意妄為,任意逮捕拘留所謂無業遊民的事件天天發生。公民維權個案的成功與推進如果不能根治制度性的弊端而防止同類個案的普遍再度發生,僅憑個人體制內關係所取得的個別成功是意義不大的。而要限制國家公權力對公民利益的侵害、要防止政府官員利用職權傷害平民百姓,那麼就意味著對國家公權力實施監督與制衡,意味著依憲依法實施制裁,意味著實施中共所謂的搞政治!當這種與政治相關的維權被中共嚴令禁止時,我們又如何幻想維權去政治化後可以為中共所用容忍,可以為中國的遞進民主的發展留下生存空間?去政治化後意味著放棄憲法及法律的武器,體制內的依法維權它的本質就是限制政府公權力的任意妄為,就是政治性的。而幻想通過人際關系來乞求個別強權者在個案上的良心發現與施捨,這種個案的成功除了表面上為政府臉上貼金之外,對民主法治建設的推進毫無意義。

捍衛基督徒的信仰自由是維權;為法輪功成員的信仰自由而奔走呼號也是維權,我們又如何把這兩者區分為一個是政治的、一個是非政治的?商店倚仗地方權勢售賣假冒偽劣產品是侵權;政府官員的野蠻強制墮胎也是侵權,而且後者的性質嚴重的多,它不僅侵犯了公民的民權,更是對人權的侵犯。我們又如何把前者說成是與政治無關的侵權,把後者有關的維權事件說成是政治性的大問題?維權運動爆發的根源是國家政治制度的根本性缺陷導致的,又如何能夠與政治無關?

正視公民維權的政治性本質,把公民維權運動看成是沒有任何權利的國人向政府追討自己的公民權利與人權的政治事件,才能夠啟蒙被踐踏公民的權利意識,形成普遍一致的政治訴求。當常識性的普通公民維權──如商店對客戶的侵權所導致的維權──都被與之有利益糾葛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員看成是政治事件時;當任何的公民維權事件都被中共當成是搞政治而嚴令禁止時,才是公民普遍覺醒而參與到這一注定帶來公民權利與自由的政治運動的最佳歷史時期,全社會普遍參與的公民維權才是真正能夠帶來國家政治制度進步的有意義的事件。在一個人人都無法去政治化的環境中,公民維權的個例才可能演變成全社會的普遍政治維權與護法行動。因此我要說,去政治化個案維權不能達到推進遞進民主的目的,而是縱容中共政府及其官員進一步腐敗墮落,延緩民主與憲政法治社會的來臨!公民權利捍衛者規避公民維權的政治風險,也就是規避一個具有民主與法治意識的現代公民的道德責任與義務。

當有些人叫嚷著讓國內公民維權第一線的政治家與他們劃清界限,不要侵佔他們非政治化的維權工作空間時,我甚至懷疑這種人是否真正有挺身而出、俠肝義膽的維權勇氣。孤立維權勇士、堵塞他們的退路、斷絕他們的補給、隔離他們的民眾、社會輿論支持,這種中共政府喜聞樂見的的行為,決不應該發生在追求自由、民主、人權的民主同仁身上。那種標榜自己不搞政治的所謂異議知識分子或信仰者,「以道不相同不相與謀」為借口,孤立打擊勇於搞政治的維權勇士,實際上是喪失了異議知識分子與信仰者的良知與道德勇氣,把自己劃到了體制內知識分子的行列中去了。異議知識分子對政府公共政策的異議,本身就是搞政治!信仰者傳播上帝的福音、追求捍衛信仰自由在一個信仰不自由的專制國家也是一種與政治相關的宗教事件,而為政府所禁止。

知識的淵博並不意味著道德高尚、知行合一,窩裡鬥從來不是民主志士的秉性、也不是中華民族的特徵,它是缺乏心胸與道義勇氣的表現。輕視甚至與維權政治家劃清界限者應該迷途知返,不要因為缺乏勇氣與嫉妒而合謀對付自己的同仁,最終為中共所利用!

每一個人的知識都是有限的,每一個人的思想觀念都在不斷的發展成熟,現代民主政治的特徵就是寬容與理解所有的不同政見者,與之和平相處。對於一個人的敵視不應該建立在對他思想的不認同上,這種敵視是中共文革情結與手段的延續,思想罪是中共打擊異己的最殘酷手段,我們不希望看到它在具有博大胸懷的民主人士中蔓延。如果我們今天可以因為思想的不認同而孤立一個不同政見者,明天,一旦得勢,我們也許象中共一樣,將他置於死地!

對任何的民主事業參與者,不要在意他所表達出來的思想觀念,而要看他在行動上為人民、為民主事業做了些什麼?正在做什麼?只要他做得好,全體民主同仁給與支持。凡為中共打擊者,我們要支持;凡為中共孤立的維權政治家,尤其是高智晟、郭飛雄等,我們應該全力的擁戴,這才是應有的選擇。如果今天我們可以背叛而對他們落井下石,明天一旦我們也成為中共打擊的政治人物時,我們的命運也許還慘。

慎記與戰鬥在第一線的維權政治家劃清界限的這種行為並不能清除異議知識分子及信仰者在中共眼裡的政治色彩與符號。各個擊破、分化瓦解正是中共的手段,無論山羊還是綿羊都是中共宰殺的對象,在政治異議與維權的道路上,跨出五十步與一百步沒有任何的差別。依憲依法維權就是搞政治,誰也無法清除它的政治本質,當我們把搞政治變成有意思的遊戲而鼓勵所有的公民積極參與時,人人都能參與的公共決策、參政議政也許就來到了人民的身邊。這時,作為社會的人,其政治的本質才獲得體現的機會,人從此不再是只會吃喝玩樂的低等生物,而是有著精神追求、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等政治自由的真正公民。

轉自《網路文摘》(//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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