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3日訊】(中華網5月23日報導)近日,廣州市越秀區法院已公開審理蘇瑾訴廣州某報社名譽權糾紛一案。原告蘇瑾訴稱,被告某報社曾作題為《因〈永不瞑目〉中女警察『歐陽慶春』一角走紅——蘇錦被指涉嫌境外詐騙120萬元》的不實報道,對原告名譽權造成嚴重的損害,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
在庭審過程中,原告認為被告在刊登該報道前未盡應盡的審查義務,捕風捉影地報道「蘇瑾涉嫌詐騙」,內容嚴重失實,且該報道充斥著貶低性甚至誹謗性的評論,給原告名譽造成嚴重的損害,被告的行為已構成侵權。
被告則辨稱,「蘇瑾涉嫌詐騙」這一傳聞並非其主觀捏造,當時社會上已有所流傳。而且,作為公眾人物的原告,對被告給其造成的輕微傷害應予以容忍。
庭後,因雙方未能達成和解協議,法庭將對此案擇日宣判。(//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