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2日訊】今天國內有兩則新聞使我非常感慨!
一則新聞是:5月10日,《蘭州晨報》刊發了隴西二中高二(12)班學生張文龍被甘肅省隴西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錯抓並毆打三個小時的事件,引起其上級定西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視。經調查,事實基本存在。5月12日,定西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陳建國專程到隴西縣公安局通報了調查結果,並責成該局嚴肅處理責任民警。而就該事件的基本定性是:這是一起嚴重的民警違紀事件!
另一則新聞是:2006年4月25日上午,吉林德惠市的姐楊秀鳳駕駛吉A-78452號出租車,當行至德惠市西五道街,德惠市公安局交警曲家松示意讓她靠邊停車接受檢查,並讓她出示駕駛證、行車證。楊秀鳳因當時未帶行車證,便對執行公務的交警先辱罵,爾後又開車準備撞聞訊趕來支援交警王興盛,後車被攔下,鑰匙被王興盛拔下。惱羞成怒的楊秀鳳下車後抓住兩名交警的衣服,並先後打了兩名交警40多記耳光。此事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德惠市檢察院高度重視並迅速介入調查,在短時間內查清了事實,將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感慨一:感覺自佘祥林、聶樹斌事件後,國內媒體有關警方暴力的報道明顯少多了。不知這是中國警方刻意瀉染的「人性化」執法的功效,還是類似的事件被國內的媒體給「慎重」掉了。其實,這還不是什麼可以令筆者感慨的理由,因為即使那真正是「人性化」執法的功效,不也是正應該的嗎?令筆者感慨地是,近一段時間在一些僅有的有關警方暴力的報道見諸媒體時,國內批評者們的聲音居然沒有了,全不再是以前那種一有警方暴力的報道出來,批評者群起而攻之的現象。這使我懷疑是批評者們「審美疲勞」,還是徹底麻木了。而體現在另一方面,當有公民居然敢「襲警」時,國內的批評者們卻一致表現得非常活躍,建議設立襲警罪,呼籲保護員警的權利等等都來了。我不敢就此以道德判斷的方式說那些批評者是「媚權」、「媚勢」,但是,我實在懷疑,國內那些所謂的批評者們是否對當前中國人生活的這個社會具有清晰的判斷力!
感慨二:原來員警的暴力與公民的暴力(尤其是他們針對員警的暴力)其性質是有著天壤之別的!這可以從上面兩則新聞中看出來。當員警毆打錯抓的高中生三個小時時,那原來只是「違紀」!違紀是什麼意思,生活在山鄉僻壤的農民朋友或許不清楚,俺這個也算在「准官場」上混過20年的卻非常清楚。那就是指給個警告、寫個檢查便可「過去」的行為。當然,也許還要表個態,如「今後一定全心全意為什麼服務」什麼的。但是,當公民打了員警時,壞了!嚴重了!這是妨害公務罪,檢察院的先生們立即介入。於是我估計,這的姐坐監獄那是肯定的了。雖然那40記耳光絕沒有毆打三個小時厲害,雖然她還是個女人!
唉,對照上面這些,我真是不知該說什麼。
2006-05-18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