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宜正視困境善用優勢 重拾對歐貿易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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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秉鈞布魯塞爾特稿)歷經2000與2001年的衰退後,台灣與歐盟的貿易在2003年恢復成長,2004年時台灣仍位居歐盟第十大貿易夥伴,並成為它在亞洲的第四大貿易夥伴。但這一情況在2005年顯然有了改變。雖然就亞洲而言,台灣仍為第四大,落後於中國、日本與韓國,但就全球而言已退居歐盟第14大貿易夥伴。

根據歐盟統計局的資料,2005年歐盟與台灣間的貿易僅占歐盟對外貿易金額的1.6%,達364億9500萬歐元,其中歐盟自台灣進口為236億8500萬歐元,占歐盟進口金額的2%;歐盟對台灣出口則為128億1000萬歐元,占歐盟出口金額的1.2%。

台對歐出口下跌

另根據台灣駐歐盟代表處經濟組的資料,去年前11個月歐盟與台灣間的貿易總額僅微幅成長2.264%,台灣對歐盟出口甚至出現0.942%微幅下降的現象。

負責在第一線推動台灣與歐盟經貿關係的駐歐盟暨駐比利時代表處副代表、前國貿局副局長魏可銘也表示,「台歐雙邊貿易如以歐盟統計數字來看,並不令人感到鼓舞,雖然統計數字看起來還好,但有許多地方是呈現衰退的。」

探討這一現象的發生,顯然與歐盟擴大、歐盟內部市場架構與需求的變化、中國大陸市場的興起與台灣本身產業結構的改變等因素有關。台灣也因這些因素的出現,未來在發展與歐盟貿易上,必須要有新的思維與做法。

魏可銘就舉例指出,台灣投資轉移的結果,使原應計算在台灣對歐盟出口成長的數字,已被轉移到台灣投資的其他國家,這就是產業結構的變化使得出口情況受到影響,與貿易推廣並無關係。

歐盟資料顯示,2004年時,台灣占歐盟辦公室和電信設備進口總量的8.7%(約126億歐元),但同期歐盟從中國大陸進口約400億歐元辦公室及電信設備中,卻有三分之二是台商在中國大陸生產的產品。

而目前台灣對歐盟出口最大的困境,就是台灣到底要賣什麼產品給歐盟?事實上,駐歐盟代表處經濟組的分析中就坦承,「部分輸歐主力產品已被其他競爭對手國取代(尤其是中國大陸),而下一波的主力出口產品尚未成熟,或未在歐盟市場建立穩定基礎」,是造成台歐貿易衰退原因之一。

升級轉型速度值得警惕

魏可銘也說:「台灣面臨最大的問題是產業結構的問題,與歐盟間的貿易正如同台灣和其他國家的貿易一樣,都反應了台灣的貿易結構,台灣必須要思考未來有哪些產品是可以外銷的。」

他並指出,1987至1997年間,台灣經濟的蓬勃發展令歐盟國家印象深刻,但比較近年台灣稍差的經濟表現,中國大陸的興起已成為歐盟注目的焦點。

魏可銘說:「由於中國的經濟體本身很大,加上快速的經濟成長,對世界經濟造成的衝擊力就很大,如台灣經濟不能維持繼續成長,被歐盟認為沒有商機存在的話,對台灣的興趣也就不存在,因此,如何維持台灣經濟的動力是非常重要的課題。」

推動台灣與歐盟貿易遭遇的另一問題是,多年來,台灣對歐盟出口的產品僅集中在少數商品上,而非平均分布在不同的產品上,如做為主力的少數產品競爭力下降,出口優勢很容易就會被其他國家取代。

但現存的問題是,台灣駐歐盟的經貿官員已認為「在產品創新研發與升級轉型的成效及速度上,台灣已無法大幅超越競爭對手」。

面對這些問題,魏可銘認為,良好的貿易表現有賴良好的經濟表現,並指出,台灣如能繼續發展新的產業,提升競爭力,前景仍然可期。他說:「即使與中國大陸比較,因台灣有較強的市場經商成熟度,同時走向國際市場已有一段時間,應有它的長處存在。」

政府與民間需加強合作

根據魏可銘的觀察,台灣產業有幾個優勢,產業聚集形式就是其中之一。此外,台灣產業,尤其是資訊產業,採行的物流作業方式可使產品在客戶下訂單後快速送達供應鏈的結合與效率是第二個優點。而應用設計做得不錯則是另一優勢。這些優勢都能幫助台灣發展它的經濟與貿易。

不過,他也明白指出:全球化帶來的變化,使得產業轉型遍及全球,面對這一變化,台灣到底要做什麼,必須要從價值鏈的角度來看,並重新定位。另外,台灣也要有願景且能夠配合的環境去做,政府也必須和民間共同努力使願景成真。

面對歐盟對進口貨品制訂一連串的檢驗規定(包括新的化學品政策規定、環保規定、廢電氣及電子產品指令及電器及電子產品禁用危險物質指令)已被視為是對台灣及其他非歐盟國家產品構成新的出口障礙,魏可銘認為,只要政府提供協助,使台灣的業者能因應的很好,就能超越對手,在競爭上處於有利地位。

但他也擔憂,台灣是否能儘早透過政府及民間合作,使相關出口產品達到歐盟標準,從而能提早布局,建立有利地位,擺脫廉價出口國家在歐盟市場中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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