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日訊】香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於05至06年度共成功檢控20名公司董事拖欠僱員強積金供款,較04至05年度的8名,大幅增加兩倍半。
積金局指出,該局的其中一項使命是保障僱員強積金權益。透過不斷檢討執法措施及成效,積金局從多個層面對付少數不良僱主。針對有些公司董事以有限公司作擋箭牌,逃避強積金供款責任,積金局成功採取對策,大力打擊拖欠僱員強積金供款的公司董事,令他們負上刑事責任,增加執法成效。
積金局指出,只要證據充足,及有證人挺身作證,即使公司已遭清盤,積金局仍然會向有關公司董事提出檢控。
積金局強調,本港不少僱主以有限公司形式經營生意,自己則擔任公司董事,其中少數不良僱主以為在違反強積金條例時可置身事外。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積金局若掌握充足證據,便會對違法公司董事提出刑事檢控。根據強積金條例,違例僱主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半年,再犯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00元及監禁一年。
積金局於05/06年度成功檢控的20名公司董事,當中包括負責管理一間已清盤的酒樓董事,他們全遭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判罰款3,000元至6,000元不等。
積金局於未來會繼續加強執法,發言人呼籲僱員應定期查核自己的強積金供款記錄,若發現僱主拖欠供款,應盡快向積金局舉報,熱線為2918 0102。熱線同時設有語音互動系統,方便市民於非辦公時間查詢或投訴。
(//www.dajiyuan.com)